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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如果一辆摩托在高速公路上违规变道撞车死亡,另外一个事主司机需要承担何种责任?

这事儿要仔细看 最后一般还是法院判

首先 摩托车到底在什么位置 怎么超

到底有接触没有 是否提取到接触痕迹

另外高速路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路

是否能还原事实

案件事实如果是被推定(没视频 也就是谁也不能再现真相 各执一词的时候)

那事实可能就是被推导出来的

而且很可能会涉及“优者负担原则”在事实推定上的适用

优者负担原则也称优者赔偿原则或优者承担原则 它是处理交通事故中产生的一个新原则 (就是没责任撞死活该的反义词  )

该原则主要精神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车辆冲撞在人体上的危险性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等因素,来区分事故危险的责任。

判断优者的原则有:车辆优于行为人,健全的成年人优于幼、老及残疾人。车辆则以减速、控制力等性能较好、或以速度、质量、硬度、大小等对他人危险性较多都为优。

由优者承担危险责任,即赔偿的责任。“优者承担原则”的运用,使交通事故的双方,在承担责任的比例方面,明显与以往依据“过失相抵同等责任”不同,即确定承担赔偿金额的比例不同。

这一原则早就为许多法治发达国家的操蛋法律所肯定(例如日本),《天朝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也予以初步肯定(因为很含糊没说清楚 基本这就是可以扯皮人来商量的范畴)

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剩下就是看你的律师是否NB了

[ 本帖最后由 ttdz 于 2010-6-2 19: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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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xr007 于 2010-6-2 20:07 发表


假设,摩托车骑手全责。。那么A车司机说需要承担的赔偿部分,是可以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么?
这是在交强险范畴内 当然可以

好比你车正常行驶后面追尾 把自己撞死了

它的保险还要赔偿你修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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