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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掏总的来信....

北京的话,可以帮巫毒大大查一下MAIL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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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了……

这才是真正的战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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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不得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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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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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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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无银三百两。 倒是自觉的把当事人名字给补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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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晚了,错过了好戏

先回一个,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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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两啊30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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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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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uzuryuusen 于 2007-3-21 16:17 发表
tg地位日见显赫!: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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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总要来tg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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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原来“掏”总就是姚晓燕啊       膜拜一下

姓名炫耀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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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纳闷这封所谓的律师函为什么没写完的样子?难道手一松就发出去了么?
不知道KDS和MOP的版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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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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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蛇戒子 于 2007-3-21 16:59 发表
当当当当~~
偶来鸟~
建议伟大d vodoo酱紫处理:可以先不予理睬
因为如果真的是律师函的话不会以这种匿名方式发,而是会以纸制并盖章的公函发给你们,最差至少是个扫描件。



以前偶们处理过这类事 ...
妖精MM好,好久没见你在TG发言了。呵呵: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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