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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版赢了!!——吴仪:将奉陪美国到底

各位战士...大家休息下...

我上班去.回来再聊...


我想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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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4:02 发表


很难说会有一个怎么样的平衡结果,因为具体案例都有具体的判罚。平衡结果大体是这样的:

无罪——有罪无罚——有罪微罚——有罪重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你用D,你觉得合理,你觉得你所认为的这个“合理”和被侵权者所认为的那个“合理”应该怎样来平衡,可以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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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23 发表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你用D,你觉得合理,你觉得你所认为的这个“合理”和被侵权者所认为的那个“合理”应该怎样来平衡,可以分析了。


平衡的方法不是说了,我支付给创造者以报酬。

还有,我所说的用地板不违法 和我认为合理也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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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5 发表



我也直说了吧,你不光没水平,而且没层次,自以为什么都懂完了,结果什么都没有喷出来,会打几个看似专业的字体现身份!?酸!
做人做到你这程度,也只能用来作为参照物了!
没说我是专业啊.我是无业人员哦.可我在尽量学习.不似你这般.都写文章上报刊,还这个水准.枉我小时候看你文章了.是微型计算机那个装机工么?哎.....
如果你连复制发行许可这几个词都不懂的话也确实和我没法讨论.
我想我喷的已经很明白了,关于"偷"是个什么法律含义,请你一段一段看清楚.至于其他,法律和道德不是一回事.谈论知识产"权"不要动不动涉及荣辱观道理伦理观,另外几位也说的很清楚了.
要人身攻击的话我也没办法了.
继续装机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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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8 发表


哦,对了,还有您,你看我从头到位其实都没有教训什么人,只是提醒提醒而已。

您在这里也就一客观饭,真的,严丝合缝啊!
你怎么没教训人啊.你说用D版等于"偷"啊.这何止是教训哦,是上纲上线定性论罪啊.
所以我们这些用过盗版的人当然要反驳了.怎么可以让人损害俺们名誉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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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我也该撤了~~~
其实这个帖子下写这么多,不是为了教育那些道德至上的人的,这批人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么改变道德至上的观念,要么被淘汰,没有第三条路。

写这么多是给那些由于使用D版产生道德愧疚的玩家的,总结如下:
知识产权的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其中是不能用道德标准进行判断的(习惯做道德思考并以道德至上的人看上面一条)。对于个人用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使用D版的权利是被法律所保障的。有人民政府撑腰,怕啥?微软要是胆敢上门来查抄你的个人使用的电脑,你大可以象吴仪那样大吼一声:老子奉陪到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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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鸟.回来再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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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4:30 发表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我也该撤了~~~
其实这个帖子下写这么多,不是为了教育那些道德至上的人的,这批人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么改变道德至上的观念,要么被淘汰,没有第三条路。

写这么多是给那些 ...
那都撤了吧.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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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4:25 发表




平衡的方法不是说了,我支付给创造者以报酬。

还有,我所说的用地板不违法 和我认为合理也是两个概念。

那就怪了,你所支付的那五元给的是哪一位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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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23 发表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你用D,你觉得合理,你觉得你所认为的这个“合理”和被侵权者所认为的那个“合理”应该怎样来平衡,可以分析了。
有什么好分析的?上面不是说得清清楚楚了嘛:如果我是个人用户(注意个人用户也有一些法律上的界定,我这里以“玩家身份”举例),我就是无罪。比如我买了微软的D版,微软要起诉我,白费力气。在我侵犯微软的知识产权这个具体案例中,微软的那个“合理”不受平衡系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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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32 发表

那就怪了,你所支付的那五元给的是哪一位创造者?


难道真的那么难理解?

经过法律平衡之后我会只付5元?我倒是想啊。
不是跟您说了由创造者和销售者平衡,Vista就是2000,《在你身边》就是20,我付了就可以用。经销商就可以正儿八经卖……


[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4: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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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4:38 发表



难道真的那么难理解?

经过法律平衡之后我会只付5元?我倒是想啊。
不是跟您说了由创造者和销售者平衡,Vista就是2000,《在你身边》就是20,我付了就可以用。经销商就可以正儿八经卖……
那街上也有卖Z版的,也是合法的经销商在正儿八经卖,已经平衡好了的,您这儿怎么还买D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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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4:33 发表


有什么好分析的?上面不是说得清清楚楚了嘛:如果我是个人用户(注意个人用户也有一些法律上的界定,我这里以“玩家身份”举例),我就是无罪。比如我买了微软的D版,微软要起诉我,白费力气。在我侵犯微软 ...
一个非常抽象的"平衡系统"就能保障您"无罪"了? 实在是太神通广大了,请您详细说明一下这个神奇的“平衡系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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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用d是不是违法,谁给个法律条文那,说这么多干啥。
至于现在国情如何,收入怎么样,跟这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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