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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版赢了!!——吴仪:将奉陪美国到底

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1 发表


我确实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
您见哪个国家把个人使用盗版有罪化了,说来听听,愿闻其详。
这怎么又销赃了呢,赃物拥有者本身还有呢,我有拿走吗?
知识产权是不能这么类比的,别把偷盗、抢劫这些概念拿过来混淆视听。
我们几个也没有否认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只是看问题不能像您那么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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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我等的福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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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请几LS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侵犯他人著作权相关权利譬如复制权发行权等等等以及许可实施权”的含义……

我们不是研究版权的砖家,我一介装机,就知道不花钱就拿了人家商品、劳动成果,就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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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2 发表

那你的意思就是对于获得利益的一方是合理的,对于利益受损的一方是不合理的罗?
不是的。
我的意思是双方都会说自己的利益是合理的,但法律是最终的平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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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4 发表
来,请LS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侵犯他人著作权相关权利譬如复制权发行权等等等以及许可实施权”的含义!

我们不是研究版权的砖家,我一介装机,就知道不花钱就拿了人家商品、劳动成果,就是“偷”!
兄弟..你们说很深..看不明白...

能不能简单点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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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3:49 发表


至少在这TG的贴上.恐龙采用的是这一种方式!

我没犯事.说我犯了.等版主来说

你是恐龙的小号吧?

用真身吧..

用小号干啥呢..没意思.不过瘾
我不是恐龙的小号

关键在于

恐龙投诉你的是不是事实

如果不是,纯属恐龙捏造。那么你说恐龙阴我也没意见。
如果是,那么你确实人身攻击了,也没啥好抱怨恐龙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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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3:53 发表


您见哪个国家把个人使用盗版有罪化了,说来听听,愿闻其详。
这怎么又销赃了呢,赃物拥有者本身还有呢,我有拿走吗?
知识产权是不能这么类比的,别把偷盗、抢劫这些概念拿过来混淆视听。
我们几个也没有 ...
原来盗版又无罪了!?我说咱吴副总理怎么那么累?一个光明正大的事情干吗那么激动啊,回小布西一句,我们就用盗版怎么了?又没有犯法!啊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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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2 发表

那你的意思就是对于获得利益的一方是合理的,对于利益受损的一方是不合理的罗?
利益平衡自然就是这么回事。大家找出公认的规则罢了,就连道德本身也只是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罢了。
我要砍了你,你老婆过来把我砍了她会觉得不合理吗?;p开个玩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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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3:55 发表



兄弟..你们说很深..看不明白...

能不能简单点的说....
我说得很深?我这不还请人帮忙介绍那一大串“术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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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3:54 发表


不是的。
我的意思是双方都会说自己的利益是合理的,但法律是最终的平衡结果。
那如果双方的利益的对立的,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最终是怎样一个平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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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6 发表


原来盗版又无罪了!?我说咱吴副总理怎么那么累?一个光明正大的事情干吗那么激动啊,回小布西一句,我们就用盗版怎么了?又没有犯法!啊哈哈哈哈哈!
唉,我之前就跟您说了:
合法 非法 犯罪 违法 这些概念有很大的差别的。
个人使用盗版在全球都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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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3:55 发表
兄弟..你们说很深..看不明白...

能不能简单点的说....
简单点说就是,知识产权这东西,你别听一个装机工的,他能懂什么呀。你用盗版尽管用好了,别制作贩卖就行,别人管不到你的~~~

可也别到马路上逢人就说“我用盗版我光荣”,路人会当你神经病。但如果在马路边上买D版的时候有人指着你说你在“偷”,说你“可耻”,你抽丫耳光的好了,别打重了,基本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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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8 发表

那如果双方的利益的对立的,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最终是怎样一个平衡的结果?
法律制定的时候就会考虑到一个双方认可的方案,所以法律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
而法律在制定的时候也会由最直接的利益集团参与。
为什么我们有时候会说法律会滞后,就是您说的情况,在利益冲突是还没有规则,法律就无法去偏向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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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猛男丙 于 2007-4-25 13:55 发表



我不是恐龙的小号

关键在于

恐龙投诉你的是不是事实

如果不是,纯属恐龙捏造。那么你说恐龙阴我也没意见。
如果是,那么你确实人身攻击了,也没啥好抱怨恐龙阴的。
这话我认可...

我说江西恐:聋"

看到了吧...

难道这关江西恐龙的事???

恐龙和恐聋是一个人吗??

如果不是.他凭什么投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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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3:56 发表


利益平衡自然就是这么回事。大家找出公认的规则罢了,就连道德本身也只是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罢了。
我要砍了你,你老婆过来把我砍了她会觉得不合理吗?;p开个玩笑罢了。
请问你所提到的这个"大家"包括哪些人? 是否是"用D版的人+被D版的人+判定是非的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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