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杠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1 发表 我确实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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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屋
魔神至尊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2 发表 那你的意思就是对于获得利益的一方是合理的,对于利益受损的一方是不合理的罗?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4 发表 来,请LS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侵犯他人著作权相关权利譬如复制权发行权等等等以及许可实施权”的含义! 我们不是研究版权的砖家,我一介装机,就知道不花钱就拿了人家商品、劳动成果,就是“偷”!
混世魔头
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3:49 发表 至少在这TG的贴上.恐龙采用的是这一种方式! 我没犯事.说我犯了.等版主来说 你是恐龙的小号吧? 用真身吧.. 用小号干啥呢..没意思.不过瘾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3:53 发表 您见哪个国家把个人使用盗版有罪化了,说来听听,愿闻其详。 这怎么又销赃了呢,赃物拥有者本身还有呢,我有拿走吗? 知识产权是不能这么类比的,别把偷盗、抢劫这些概念拿过来混淆视听。 我们几个也没有 ...
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3:55 发表 兄弟..你们说很深..看不明白... 能不能简单点的说....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3:54 发表 不是的。 我的意思是双方都会说自己的利益是合理的,但法律是最终的平衡结果。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6 发表 原来盗版又无罪了!?我说咱吴副总理怎么那么累?一个光明正大的事情干吗那么激动啊,回小布西一句,我们就用盗版怎么了?又没有犯法!啊哈哈哈哈哈!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8 发表 那如果双方的利益的对立的,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最终是怎样一个平衡的结果?
原帖由 猛男丙 于 2007-4-25 13:55 发表 我不是恐龙的小号 关键在于 恐龙投诉你的是不是事实 如果不是,纯属恐龙捏造。那么你说恐龙阴我也没意见。 如果是,那么你确实人身攻击了,也没啥好抱怨恐龙阴的。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3:56 发表 利益平衡自然就是这么回事。大家找出公认的规则罢了,就连道德本身也只是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罢了。 我要砍了你,你老婆过来把我砍了她会觉得不合理吗?;p开个玩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