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对于认为盗版就是偷的同学请来看一下!

引用:
原帖由 张学友 于 2007-4-13 14:47 发表


嗯,你也知道要观念正确...

那这里这么多人为何喷LZ?
难道咱们不用D么?
我也没有完全赞同楼主的说法,只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局面有利也有弊也是不可否认的不是吗?


TOP

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13 14:48 发表

呵呵,您跟美国医生聊聊就知道了。
经常聊,保险也经常交。你想说什么就直说。



TOP

貌似有网友对Vista卖个8块钱很不以为然~~~觉得便宜了,开发人员心里不平衡,那就贵点吧,涨个50%,12块好了~~~不就是钱的问题嘛。

钱的问题归根结底一句话: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好商好量,你要撕破脸皮大伙儿一起撕破脸皮,反正知识这个东西,复制起来是无损的~~~

可偏偏就是有人觉得开发Vista的人员非得月入10万,非得为富一方不可,Vista非得2700RMB不可,那就非谈崩不可~~~反正Vista+XP也就5RMB,这样大伙儿才能过日子~~~

知识产权~~~不就是这档子事嘛~~~


TOP

引用: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07-4-13 14:48 发表
好笑,难道这说明wto允许侵犯知识产权么?

或者阁下认为有什么国家紧急状况逼迫你不得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成……
说明告不赢,呵呵。

TOP

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13 14:49 发表

我也没有完全赞同楼主的说法,只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局面有利也有弊也是不可否认的不是吗?
利弊是一码事,是非是另一码事。

TOP

孔乙己说:读书人偷书不算偷

所以得出结论:杀人犯杀人不算杀人

TOP

引用:
原帖由 sectionboy 于 2007-4-13 14:48 发表


但有一条,知识产权是维护了的。卖多少钱和怎么卖的我们不管,但总之是双方同意的。
所以双方为的还是利益啊,没有平白放弃的。而知识产权是维护利益的手段不是吗?
如果中国政府完全禁止盗版也是可以做到的,为什么不做?欧美政府也有其手段,为什么也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不正说明了些什么?

TOP

引用:
原帖由 雷飞 于 2007-4-13 14:50 发表
孔乙己说:读书人偷书不算偷

所以得出结论:杀人犯杀人不算杀人
你的生意是水货正版。理解理解。

TOP

引用:
原帖由 sectionboy 于 2007-4-13 14:50 发表


利弊是一码事,是非是另一码事。
但作为国家只讲利弊,不讲是非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ea3dfx 于 2007-4-13 14:50 发表

说明告不赢,呵呵。
告得赢也执行不了~~~真把知识产权当什么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13 14:49 发表

我也没有完全赞同楼主的说法,只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局面有利也有弊也是不可否认的不是吗?
对我自然有利.
我是D版大户.
但我知道此事有利却不占理.
况且对整个国家的发展也是弊大于利.
所以来喷LZ.
我觉得,当了婊子,就不用为自己立牌坊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xbgbmpsp 于 2007-4-13 14:49 发表
貌似有网友对Vista卖个8块钱很不以为然~~~觉得便宜了,开发人员心里不平衡,那就贵点吧,涨个50%,12块好了~~~不就是钱的问题嘛。

钱的问题归根结底一句话: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好商好量,你要撕破脸皮 ...
就3块好了,很平衡,所以中国永远要买微软的windows,你企业政府总要买正版吧~

你永远也不可能开发出替代软件来赚美国人的钱了,你不可能开发出单价3块钱,还能赚,质量还能跟windows比的软件来~

美国人大不了少赚点,反正都是赚~

想多赚了?简单,上wto告你一下,立刻多捞好处发奖金~

TOP

引用:
原帖由 雷飞 于 2007-4-13 14:50 发表
孔乙己说:读书人偷书不算偷

所以得出结论:杀人犯杀人不算杀人
孔乙己放P你还引!一切都是利益作祟,啥时候色情服务产业化了没准在家手淫也违法

TOP

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13 14:52 发表

但作为国家只讲利弊,不讲是非的。
那我只能说小学都白念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xbgbmpsp 于 2007-4-13 14:52 发表


告得赢也执行不了~~~真把知识产权当什么了~~~
惩罚性关税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