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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枪枪枪是火,但是过10年20年再回头看,会像日式游戏那样留给人们内心感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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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09:30 发表
我跟一个人讨论相关专业知识,只会用一些浅显的举例来说明,没有什么比举合适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如果你不会举例,那么我想你还是应该学一学,这对于能让别人更了解你的想法是有效的。
关于举例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你举的很多例子都无法命中主题,而仅仅是命中主题中的特例表现与小概率事件.

这个以后如果有机会遇到实际例子了再说~

意识冲突思维模式冲突无所谓的.我还是建议你以后注意语气,少把智商挂嘴边.那样的话,太多人会觉得你肤浅的.就好比真正富的人,是不会嘲笑穷人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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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SonyEricsson (Xperia X10i)

看到背后是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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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痹FF9到底有没有可能重制啊?这是唯一想入的正版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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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n6410 于 2011-11-17 10:10 发表
麻痹FF9到底有没有可能重制啊?这是唯一想入的正版FF
FF7 8 9 X X2的出货量太大了,以至于日本还不断的将中古店处理掉的盘作为洋垃圾输出到中国大陆来...而这些东西到了某些TAOBAO JS的手里,就成了榨取剩余价值的香饽饽了......

我08年千里迢迢问广东人买了张FF7,99元我还觉得便宜.上星期我花5元又搞了套,再花五元买个原装CD盒子,摆出来成色比08年那套还要好

[ 本帖最后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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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lensakura 于 2011-11-17 01:03 发表
我就問一句,把別人定義為文盲流氓,算不算人身攻擊?
显然不算。

我把某种人定义为文盲流氓也算是人身攻击么?
就算我把某个人定位为文盲流氓,以此规诫自己不要和这人纠缠,这就是人身攻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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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shroom 于 2011-11-17 11:46 发表


显然不算。

我把某种人定义为文盲流氓也算是人身攻击么?
就算我把某个人定位为文盲流氓,以此规诫自己不要和这人纠缠,这就是人身攻击么?
你这种文盲流氓哥见得多了,开口闭口就是个文盲流氓样。
别怪哥人身攻击你,这是哥给你的个定义,哥只是在告诫自己以后见到你这样的流氓千万不要和他纠缠不清。

[ 本帖最后由 PureR9 于 2011-11-17 1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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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ushroom 于 2011-11-17 11:46 发表


显然不算。

我把某种人定义为文盲流氓也算是人身攻击么?
就算我把某个人定位为文盲流氓,以此规诫自己不要和这人纠缠,这就是人身攻击么?
哦耶
我看到人有不要脸躺地上打滚撒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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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09:45 AM 发表


关于逻辑也好,话题讨论乃至争论也好,我根本不在乎的,因为我有我的自信,无论是之前的MH4问题还是后来的厂商消费者问题.我对那贴里你118楼唯一不满的,就是前面那行用蓝色标记出来的字句.那几个词,实在是太令人不悦 ...
辩论这种事情,不管一个人多有自信,也不能预设前提,那样只能让对方认为你根本没有辩论的诚意。

辩论是一种双向的信息交流,辩论双方必须在同样的位置上提出论点,而不能谁把自己的定义作为一种架设前提,不提别人,如果你以后和别人辩论,别人给你架设一个前提,你会很愉快么?

辩论,是要用道理来说服人,而不是用架设前提来强加给人一个观点。这应该是所有辩论者应该注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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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纠缠管理员了,定义谁是文盲流氓,这是言论自由.

其实仔细研究一下"人身攻击"这四个字,也挺有趣的

比如一个人如果真的是文盲流氓,那么你说他是文盲流氓,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又不同于指着一个腿脚不方便的人说他是瘸子,或者对着一个智障者说他是个白痴.

而如果一个人并非文盲流氓,那么你说他是文盲流氓,只说明自己的认知局限,仅此而已.

这么想开去,其实论坛上也确实不存在所谓的"人身攻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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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11-11-17 12:34 PM 发表

哦耶
我看到人有不要脸躺地上打滚撒泼了
那也不如口出米田共却还恬着脸说别人嘴臭的人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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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09:54 AM 发表


这个只能以后慢慢折腾了~毕竟是网络,很多东西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使人信服.

或许我的习惯,到你眼里就是抄些专业名词来混.说起市场,我很自然的会引用"双头垄断"这种基本概念.因为有些基本理论如果要把他用非专业 ...
这个东西,也不是说一点不让你抄。

但你抄之前,最好确定你抄得东西和你要说明的观点有关,能说明道理。

就像你所谓的双头垄断问题,和我们当时讨论的玩家和用户是否在面对市场格局问题上存在根本的,必然性的对立并无任何直接说明关系,你哪怕是证明用户和厂商之间的目的性多么不一样,它也没有办法去证明厂商和用户之间就不存在对市场格局的相同期待。这就是典型的不知所云。

所以,回答任何问题之前,都要审题,确定你的回答是正对问题本身而出的,而不是说了一大堆名词,根本说明不了对方提出的问题,还要摆出“这是高深学问,你不懂”这样的姿态,对方会反感也就理所当然了。

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让人一下就懂,这才是真正的能耐。当然不是要求这里所有的人都有这样的能耐(我也不一定做得到),只能是尽可能去做,对么?咱不要总说那些不为广大玩家所知的概念,胡适先生我多有腹诽,但他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多谈些问题,少扯些主义”。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不是为炫耀自己的学识而来tg的,我们只为了能够说明问题,能够谈及问题的核心,而不是去表露自己有多高人一头。当然这个事情谁也不能避免,我有时也会犯这样的毛病,那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好不好?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12: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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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12:37 发表
辩论这种事情,不管一个人多有自信,也不能预设前提,那样只能让对方认为你根本没有辩论的诚意。

辩论是一种双向的信息交流,辩论双方必须在同样的位置上提出论点,而不能谁把自己的定义作为一种架设前提, ...
关于厂商行为那话题讨论,正证法与反证法我双管齐下,你最置疑的那部分是反证法,反证法怎么算没有诚意的流氓逻辑?好了,那贴已经被HANZO锁了,这里不继续了.以后如果有话题再论.参与不参与随便彼此.

把这贴还给LZ吧...这贴应该是个很值得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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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09:58 AM 发表


关于举例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你举的很多例子都无法命中主题,而仅仅是命中主题中的特例表现与小概率事件.

这个以后如果有机会遇到实际例子了再说~

意识冲突思维模式冲突无所谓的.我还是建议你以后注意语气,少 ...
私下来说:

这个事情,如果没有人跟我炫耀什么文凭,我一般也不会扯什么智商。

除非是真正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行了,这话打住,不提了。就此结束。辩论,就都不要涉及他人人身,也不要以自己高人一等为口头禅。以后,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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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12:56 发表
但你抄之前,最好确定你抄得东西和你要说明的观点有关,能说明道理。

就像你所谓的双头垄断问题,和我们当时讨论的玩家和用户是否在面对市场格局问题上存在根本的,必然性的对立并无任何直接说明关系,你哪怕是证明用户和厂商之间的目的性多么不一样,它也没有办法去证明厂商和用户之间就不存在对市场格局的相同期待。这就是典型的不知所云。

所以,回答任何问题之前,都要审题,确定你的回答是正对问题本身而出的,而不是说了一大堆名词,根本说明不了对方提出的问题,还要摆出“这是高深学问,你不懂”这样的姿态,对方会反感也就理所当然了。
把自己明白的东西,直接从网络文字中COPY过来,这和"抄"其实还是两码事,应该称之为"引用".

关于引用过来的东西是否切题,我觉得这个还是看各人理解.你觉得我用的概念与讨论无关,但我觉得很有关.

另外怎么我记得我说引用"双头垄断"概念仅仅是在论证第三方意愿而没包含玩家意愿呢?因为玩家的情况比厂商要复杂多变,一部分玩家希望一家独大可以一台主机吃遍所有美食,但也有部分玩家觉得只有在硬件竞争机制下,厂商才会更为玩家着想(这有点类似多党制的利弊了...)

所以说,你说我不切题,我倒还觉得你没看明白我所要表达的...当然,或许我前后的姿态确实更不利于你阅读我的文字:D

认知层面的彼此不认可,如果伴随着一些低端的争执,结果就是往贴子里塞火药,不利于讨论.当然,以后讨论不讨论,是以后的事情.

[ 本帖最后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13: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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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11-11-17 12:34 发表
哦耶
我看到人有不要脸躺地上打滚撒泼了
终于不用背着个什么超版,不用对你们那么客气了。

原来啥都能看成不要脸撒泼星人,失敬失敬。

你被我人身攻击了么?谁被我人身攻击了么?你是战神的马甲么?还是你是马甲雷的马甲?
被我攻击就去投诉嘛。现在我不能偏袒谁了吧,现在我也不能封你们了吧。
就在这里,有冤有仇可千万别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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