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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与Jump谈电子游戏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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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猛男乙 于 2008-6-23 15:20 发表
完全不考虑市场,只考虑制作人个人感受的游戏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
那你怎么看待freeware和mods呢,现在讨论游戏已经不能忽视这些东西了。或者我们应该请flow的作者出来说明一下,他是针对那个市场群体开发的那款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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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laredbull 于 2008-6-23 15:23 发表


#_#  我怕了你了……再扯下去不就又回到“我们讨论的是现在的游戏还是游戏所包含的可能的发展”这个问题上了么,这不就是产生两种观点的本质分歧点么……而且更关键的是,谁也不能指着某个作品或者时间点说:看, ...
你需要看清早期人类的精神活动和艺术的关系,以及消费社会的工业化生产和艺术的关系
早期人类的精神活动虽不直接制造某种艺术,但它指向了艺术
而如今夹杂着审美诱惑的电子游戏虽然看起来制造了某种艺术,但事实上它们消灭了艺术的可能

[ 本帖最后由 林则徐 于 2008-6-23 15: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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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则徐 于 2008-6-23 15:33 发表
你需要看清早期人类的精神活动和艺术的关系,以及消费社会的工业化生产和艺术的关系
不如这么说吧,你觉得游戏是指“让人通过交互从而获得某种心理体验的文化载体”,还是“为了满足宅男的猎奇心理而生产的5元塑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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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laredbull 于 2008-6-23 15:37 发表


不如这么说吧,你觉得游戏是指“让人通过交互从而获得某种心理体验的文化载体”,还是“为了满足宅男的猎奇心理而生产的5元塑料片”?
你这么说不是先极端化了概念然后设下圈子让我往里钻么?
。。。。。。。
然而即便如此,面对电子游戏的普遍现状,我也还是更倾向于后一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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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形式只是载体,传达的内容才是关键

艺术品并不是非得进入博物馆才能叫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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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laredbull 于 2008-6-23 15:25 发表


那你怎么看待freeware和mods呢,现在讨论游戏已经不能忽视这些东西了。或者我们应该请flow的作者出来说明一下,他是针对那个市场群体开发的那款游戏?
呵呵,这就是赤裸裸的偷换概念了:D

说到mods,首先就要说一下mods制作者的行为逻辑和创作动机了...
制作者们的本意有两种,要么是依靠MODS为自己获得商业上,或其他方面的利益.要么就是纯粹娱乐...
这两种创作动机下产生的作品,就不用谈艺术了...

更何况,这些东西本来就基于一个恶俗的原平台上,就更说不上艺术了...

流行的事物,再怎么修改,始终还是流行事物,只不过修改者们试图延续这种流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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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perjay 于 2008-6-23 15:46 发表
艺术形式只是载体,传达的内容才是关键
你能想象某个称不上艺术品的东西传达了某种独立的艺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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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则徐 于 2008-6-23 15:41 发表
你这么说不是先极端化了概念然后设下圈子让我往里钻么?
然而即便如此,面对电子游戏的普遍现状,我也还是更倾向于后一种认识
不不,只是因为大家都在反复强调游戏的产品属性,所以我才把这两个概念极端化一下方便讨论。我想说明的就是,不能由于过分关注游戏的产品性而忽略了其艺术性。从你用词的谨慎也可以看出,你并不否认现在可能确实有些游戏属于前者,只是我们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正如我们盯着oricon榜看怎么也找不出交响乐来。

那究竟是什么在妨碍我们承认有属于艺术品范围的游戏呢?X包语中说是沉积,我觉得其实只是话语权,如果帕索里尼说过“游戏是种和电影有相似之处艺术”这类的话,今天我们就不会再有这种争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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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elaredbull 于 2008-6-23 15:37 发表


不如这么说吧,你觉得游戏是指“让人通过交互从而获得某种心理体验的文化载体”,还是“为了满足宅男的猎奇心理而生产的5元塑料片”?
没必要这么定义...
一针见血地说:"所有的游戏,其制作目的都是用来卖钱的."

而艺术则是纯粹为了追求美而存在的.

这样的定义,就可以让人清楚地分辨出游戏和艺术之间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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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猛男乙 于 2008-6-23 15:56 发表
没必要这么定义...
一针见血地说:"所有的游戏,其制作目的都是用来卖钱的."
而艺术则是纯粹为了追求美而存在的.
这样的定义,就可以让人清楚地分辨出游戏和艺术之间的区别了.
这就是你所理解的游戏和我所理解的游戏的差别了,至少我理解下的游戏只是一种交互式的文化载体而以,你所说的那叫游戏产品。正如音乐和唱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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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猛男乙 于 2008-6-23 15:56 发表


没必要这么定义...
一针见血地说:"所有的游戏,其制作目的都是用来卖钱的."
而艺术则是纯粹为了追求美而存在的.

这样的定义,就可以让人清楚地分辨出游戏和艺术之间的区别了.
很多设计师都不敢说自己是艺术家···估计也没有游戏制作人敢称自己是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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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林则徐 于 2008-6-23 15:50 发表

你能想象某个称不上艺术品的东西传达了某种独立的艺术么?
一种事物如果传达了可以称之为“艺术”的人类思想就成为了艺术品

艺术品不见得就是你看到的,也可能是你听到的,不一定要画在纸上,也可以雕刻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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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laredbull 于 2008-6-23 15:52 发表


那究竟是什么在妨碍我们承认有属于艺术品范围的游戏呢?X包语中说是沉积,我觉得其实只是话语权,如果帕索里尼说过“游戏是种和电影有相似之处艺术”这类的话,今天我们就不会再有这种争论了吧?
话语权也不是独立的啊,也可以说是在历史中沉积下来的,特别是关于游戏的话语基本都是来自大众的而不是来自官方的强制性的话语
关于游戏艺术化的可能性这一点,我俩确实有共识,不用再争:D
只是我态度悲观,你态度乐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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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elaredbull 于 2008-6-23 15:58 发表


这就是你所理解的游戏和我所理解的游戏的差别了,至少我理解下的游戏只是一种交互式的文化载体而以,你所说的那叫游戏产品。正如音乐和唱片一样。
有理,不过这最终就要取决于GD和资本家的较量了:D
确实不能单纯地说游戏是为了卖钱而被制作的,那只是资本家的动机,作为GD的动机,它完全可以是艺术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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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林则徐 于 2008-6-23 16:11 发表
确实不能单纯地说游戏是为了卖钱而被制作的,那只是资本家的动机,作为GD的动机,它完全可以是艺术化的
确实不能天真地说游戏不是为了卖钱而制作的,那只是玩家的幻想,作为GD的饭碗,它可以是艺术化的,但首先必须商业化,这是第一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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