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7:44 发表 你白痴吧?听不懂我的话吗?破解的后果就是盗版,这连狗都明白。可黑客还是放出破解。盈利不赢利根本不是关键,只要他放出破解,就是明知故犯,就应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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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8:11 发表 还是在强调法律漏洞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8:28 发表 这还是法律漏洞。 支持破解,鼓励发展技术,但是因此却是产生盗版的直接原因。怎么在保护版权的基础上,使技术追求走上良性发展,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到现在都没有人能给出完美答案。所以目前的形式就是让版权 ...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8:44 发表 你先明白这个法是怎么立的,怎么考虑的! 我也说了,这里面有矛盾,现在没有完美解决的办法。但是你要硬说盗版的产生黑客的破解没有一点关系,那我就无语了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8:53 发表 请你现实的想想,你的例子和现在讨论的事的区别。 刀的确能杀人,但这个时代杀人绝对不是它的主要功能 可破解呢?主要的用途可以说就是盗版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9:15 发表 你都不看回帖吗? 这个问题我早就解释了其中差异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2 19:39 发表 ps3被破解使盗版游戏成为现实,两者已经被联系在了一起! 另外,主机被破,明明是厂商弱势。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7:22 发表 说说我对知识产权的理解。 我认为知识产权之所以要保护,原因在于其特殊性。以游戏软件为例,从事开发劳动的任,他销售的劳动成果时知识本身,而知识的载体很廉价微不足道,远不能和知识本身相提并论。就好像游戏商 ...
原帖由 @waterfirestart 于 2011-1-13 17:41 发表 我在想另一种可能,那便是hacker有研究系统的权力,他可以得到密匙或者漏洞或者其他,但是可不可以规定专门机构或者当事人(企业)对其研究结果予以确认后,不要公布这种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内容?仅仅得出结果,但是 ...
原帖由 @slowsonic 于 2011-1-13 18:32 发表 这个东西被发布其实不应该,我个人认为即便对于普通PS3玩家也是弊大于利,虽然会有很多模拟器啊,媒体播放器啊这类自制软件,但是网战外挂也是完全可能了,要命的就是应该只能Ban ip,不能像360那样ban机。 再想深 ...
原帖由 @waterfirestart 于 2011-1-13 18:36 发表 我设想的是一种新的可能,那就是在你我都知道这事儿明明就很有可能造成对厂商的损失的情况下,在第三方机构确认后,仅让他不去发布破解成果(高危漏洞等),但不阻止他的破解行为。他又不傻,他难道不明白这玩意儿放 ...
原帖由 @waterfirestart 于 2011-1-13 18:50 发表 请你注意一下你的说话方式,我只是在推向一种可能,并且讲出来与大家讨论,绝无强求之意,并没有真的要求或命令发布者闭嘴。你不要用“你有什么能力去怎么怎么样”这种句式。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8:55 发表 不是为了追他什么罪,是让他不要发表和扩散。
原帖由 @waterfirestart 于 2011-1-13 19:06 发表 我是说,成立一种第三方机构,对黑客发布一些研究成果(比如说系统漏洞之类)的后果进行评估,看发布以后会造成多大的好处或危害,并对好处和危害进行权衡,以决定这种研究成果是否应该发布。
原帖由 @深蓝LWL1123 于 2011-1-13 19:11 发表 那是完全没可能的事情 就好比我买了本书,然后打算扫描后在网上发布 如果有这种机构,书厂的言论肯定是这样扫描的话会影响我的发行量 但是书厂和这个机构有什么权利禁止我在网上发布? 我买了你的书,是拥有了所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