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电脑] 苹果律师要求禁止免费派发苹果产品

我的理解是不能用苹果产品宣传你自己的商业活动。也就是说不能用苹果产品为你的商业活动造势,比如说在宣传中出现“奖品是苹果产品”确实可以说是增加了活动的吸引力。


TOP

引用:
原帖由 瓦格雷 于 2011-6-3 10:07 发表

奖品是200块的苹果线和奖品是5000的神舟笔记本


你说苹果的产品吸引力大还是神舟的吸引力大?

苹果的产品的好处是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价值  知道奖品是多少价钱的  仅此而已
如果有法律风险的话,那还是用神舟笔记本来宣传吧。现在拿苹果系列产品做宣传的抽奖活动多了去了,价格不是主要,来福士戴尔才是主要啊,同价格的数码产品有几个吸引力比苹果大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瓦格雷 于 2011-6-3 10:16 发表
有毛的法律风险  自己的东西有自己的合法处置权     或者你说你认为你买了东西自己还不能合法处置??   当然 果青大概觉得自己应该放弃这个权力
和商业活动或宣传活动相关的处置权就难说了。

印象里有一个因为自己的车总修不好大庭广众下砸了,被厂商告了,结果居然被索赔了~~~法律风险这事可不好说,尤其在天朝~~~


TOP

引用:
原帖由 zcomic 于 2011-6-3 10:48 发表
小人得志便猖狂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别让小人得志~~~你做的就很好,屏幕不超过4寸就绝逼不买,希望你认识到了苹果的小人真面目后,就算iphone屏幕超过4寸也别买~~~

TOP

引用:
原帖由 zcomic 于 2011-6-3 11:26 发表


霸气外露啊,这么霸道,我买不买,买什么,关你何事??

知道对方是奸商你就永远不买东西了??

为什么果青有层出不穷的新鲜逻辑??
不知道你的情况
反正如果我知道对方是奸商,肯定不会再买他的东西了~~~我觉得正常人都不会到一个明知的奸商那里买东西~~~

TOP

引用:
原帖由 不知所谓无所谓 于 2011-6-3 11:49 发表


你这句话可以总结 成一句:爱用用,不用滚。
这怎么是“爱用用,不用滚”~~~你难道会从明知的奸商那里买东西?
不清楚你怎么推论的。

TOP

引用:
原帖由 hsu 于 2011-6-3 12:23 发表
买你产品我免费送人还需要经过你同意???
免费送人不需要经过同意
但利用苹果产品宣传自己的活动,这个是否侵权就难说了~~~苹果律师认为是侵权的,但法官不一定认可。

TOP

引用:
原帖由 bseye520 于 2011-6-3 16:48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我想起来。所有影视作品里不要出现苹果产品了吧,不然苹果以为那作品在占它们便宜。如果要出现也行,苹果给广告费
233~~~本来在影视作品中出现的产品,多半就是给广告费的,苹果自然也不例外。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