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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推荐过fracture(破绽)了么?

引用:
原帖由 北京狗狗 于 2007-8-2 23:56 发表
还是忍不住罗唆一句,这片和prestige一样有个问题,揭晓谜底前的那个提示过于明显,低估了观众的智商上限, 导致最后没了恍然大悟的快感,算是一大遗憾。
包袱的重点并不是那个掉包提示.
所谓破绽,才是整个片子的包袱.

[ 本帖最后由 费迪南德 于 2007-8-5 0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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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北京狗狗 于 2007-8-4 22:35 发表


开始是意图谋杀(因为他LP没死),死了后就能以新的证据重新以谋杀罪再次起诉。   

个人觉得新掌握的证据也不足以定罪的,片子的结局算是留个悬念吧
解释是错误的。

本来只要找到了凶器,就能定罪了。
现在凶器已经找到了,子弹也从妻子脑袋里拿出来了,弹道对上了,就是铁证。

但是犯人根据一罪不能两定的法例(同一案件审判后不能按照相同的诉讼理由再次起诉同一被告人),认定正太律师无法在此起诉他。
这时候所谓的破绽才是本片的亮点,犯人因为终止了自己妻子的理疗机,所以,起诉由杀人未遂变成了谋杀。
所以可以再次起诉。

不过,如此缜密的完美犯罪,不应该有这样的破绽,说是由于罪犯的报复心理太强烈了才最后对自己妻子下手,才勉强解释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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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nterboy 于 2007-8-5 01:44 发表
看完这片子,说实话我挺同情霍普金丝的角色的。狗男女确实该死,嫩头青S B律师自找倒霉。结局太和谐了,生硬啊。
还可以了,反正俩人死了。
无论怎样,杀人事实是不能逃避的,算是摆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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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北京狗狗 于 2007-8-6 00:05 发表


凶器又不是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换枪只能说是律师的猜测,仅仅是弹道对上而已,何来铁证之说。那段凶手离开宾馆的录像因为戴着帽子无法成为证据。
美国法律里面,如果找不到凶器是不能定罪的,哪怕其他条件都具备。
像本片,哪怕即使可以证明案发时间当时只有凶手一人在屋里他妻子一起。
当年辛普森就是这样脱罪的。

现在,如果弹道对上了那个警察的枪,等于凶器被找到。
而警察本人又有不在现场的铁证。
当时屋里只有凶手一人已经被证明。

律师和陪审团在法庭上,不是摆设,如果所有的事件经过,必要条件不必要条件都要有相关清晰证明,那还要律师陪审团干什么?
法官直接看完资料宣读判决就好了。

剩下的事情就是根据录像带让陪审团和法官相信武器是如何、何时被凶手掉包的,本案拥有的证据证明来看,这个辨方已经只能争取最轻刑法了。
其他几个在美国法律体系里,可以给疑犯定罪的必要因素都已经具备了,凶手的动机,在现场的证明,和已经发现的凶器。
片尾的情节交待来看,定罪是一定了。

用不着多读美系法体,多看看相关题材的影视作品也能明白不少。

[ 本帖最后由 费迪南德 于 2007-8-6 0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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