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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不想骂人,但是实在无法接受不合逻辑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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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音乐商店铃声都为30秒,价格为9元港币,甚至比本身一首歌更贵(6元)

当然让人匪夷所思了。。

不过这就是美国的法律了

铃声本身是歌曲的一部分,所以音乐人,唱片公司也对铃声收取版权费。而且因为铃声响的时候常是公众场合,比如在大街上你铃声响了,附近的人都能听到,这就属于公众场合播放,而不是私人欣赏为目的。版权收费就更贵。

其他手机公司只销售手机,并不提供或者销售手机里使用的音乐,软件,电影等内容,所以他们可以不设任何限制,反正不关他们事情。

苹果本身就是世界最大的音乐销售商,iTunes就是世界最大的音乐商店,所以苹果会严格遵守唱片公司的各种规定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包括iPhone iPod iPad的歌曲只进不出,不可以发送,都是遵守唱片公司的数字版权传播规定。这样的逻辑理解可以理解了吗。

说到底,美国啥都有法律。。我们觉得不是问题的,人家都能找出法律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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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 激骚 +1 感谢分享 2013-6-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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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中央情报局  于 2013-6-9 13:36 发表
版权这个都知道

我觉得楼主是想问

这个 40  是怎么来的? 看心情? 对了 谁知道 itunes 里 音乐试听是多少秒?
1:30秒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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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27  于 2013-6-9 13:33 发表
我用购买的音乐作为铃声不可以吗,我花钱了,我想怎么听就怎么听,我用喜欢的歌曲作为手机铃声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超过40秒的音频就都是歌曲了?就都是从头开始的歌曲了?

1分钟自动挂断,你凭啥限定40秒


以上是你的考虑,你真的考虑过吗
版权这东西都有使用条款的,不是说你买了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我是做影视的所以比较了解这些

买一首歌,版权分为个人欣赏,公众场合播放(包括街道,餐厅,商场),教育纪录片使用,电视剧使用,电影使用,广告使用等等。价格都不一样,同一首歌,个人欣赏6元,广告使用6000元

铃声是属于公众场合播放。。

版权就是很麻烦的事儿,问题只是去不去较真。

而美国和美国人,就是属于极度较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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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terhans 激骚 +1 最骚 Rated by wap 2013-6-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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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铃声商店

30秒比3分钟贵,这就是典型的版权规则。。。哎

好像按照国际版权法,一首歌曲剪辑出少于3秒钟的长度是不需要版权的。

也就是说如果铃声只是Oppa Gangnam Style一句话,应该是免费且没有版权问题的。。

理论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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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KE  于 2013-6-10 02:57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od (iTouch)

照这个说法,苹果根本不能开放自定义m4r为铃声,因为公开了响声

而现在是任意音频都能转成m4r,哪怕是用自身录音机录的
这个没啥不妥的,苹果也严格限制管理音乐,苹果自己卖的都是有版权信息的aac格式,但是也没禁止你导入网上下载的mp3或者自己录音的。

你乐意的话用Garageband随便弹两下,做成m4r格式,也是个性表达嘛。

如果iOS设备都禁止导入任何非iTunes购买的音乐或者铃声,那才不可理喻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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