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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杞人忧天的问一句,路上要是撞到人应该怎么处理?

楼上那些说自己不垫付费用的,如果遇到的是自己的家人被撞伤了在医院救治,肇事司机拒绝垫付抢救费用,撂出一句”老子买了保险,你们去跟保险公司要钱去”,恐怕也会忍不住想拿刀捅了那个司机吧。

事实上现在国内的车辆保险里面,只有交强险是有抢救费用垫付义务的,而第三者责任险是没有垫付义务的。也就是说只有第三者受伤且在医院抢救(注意是抢救)的情况下,由交警和医院出具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才会在交强险对应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义务。对于其他情况,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不承担垫付责任。也就是说必须先由肇事司机或者受害人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取得医疗发票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如果事故确实不是自己的责任,那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扯扯皮还有情可原。如果自己本来就应该承担责任,还不垫付医疗费用,非要逼得别人去起诉,那就只能说是人品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breadabo 于 2011-7-26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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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的一般处理流程都是报交警,报保险公司。然后有条件的话自己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到场后按照交警的指导处置事故现场,要求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轻微或者交警不能到达现场,那就双方自己协商写个事故形态认定书之类的东西,签字确认。之后就是治疗修车加保险理赔。

另外,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随便背。因为一来即使你买了保险,很可能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你全部的事故支出。二来现在帝都和有些城市都在搞保险费率浮动,你的有责事故记录会影响到你下一年度的保险费率。所以不要给自己没事找事。

如果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有争议,那就是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查或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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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quallcxp 于 2011-7-26 23:12 发表
根据大家的结论,应该是保险公司不能垫付的医药费,最好是伤者自己垫付然后再拿到保险公司去报?伤者不愿意呢?
而我也很认同不认全责的说话,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不全责的话是不是伤者的医药费还是我们车主 ...
伤者不愿意那就直接起诉打官司呗。

不管是不是你全责,保险公司都只会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总之,该是你的全责,想不认也不行。不该是你的全责,你也别自己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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