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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直接看439L,声援雷帝,坐等A9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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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sdforce 于 2011-7-29 01:12 AM 发表
这种诉讼完全就是笑话,可以这么说,法院看到诉状,第一个反应是两个小孩子为了颗糖吵架,竟然要法院来冲裁。
谁会被谁当sb,不言而喻。
恩,看来东莞的法官们都该泪流满面,原来当了这么多年SB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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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41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你只要不主张处罚论坛而只针对个人,就不存在伤到别人的可能,这时民事诉讼,233
我说的是起诉论坛啊,谁告诉你我要主张处罚论坛了?

起诉论坛也是在死恐不肯提供其资料的前提下才会选择的道路。

你哪只眼睛发现我准备主张处罚所有A9的管理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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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ushsq001 于 2011-7-29 01:21 AM 发表



或许你是接到诉状的人

那么事情结果可能就是你所说的那样

可这事情换到别人可未必这么认为

尤其是对于视这种事件为空白的律师

倒也挺有意思的
控告论坛删帖子删ID早有先例了。

无论从国外还是天朝而言都不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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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ushsq001 于 2011-7-29 01:28 AM 发表

果然早已做过调查了么

敢问最后是如何处理的

那么游戏论坛算是头一次吧

还是没有行货的TV游戏市场
最后是原告败诉,因为原告所切入的两个问题点并不十分符合其状告意图(网络ID不等同于实际姓名,没有姓名权被侵害的事实依据;可随时注册令其言论自由受到限制的说法不成立)。

本人的诉状将从另外的角度进行陈述。并结合已有法律,对照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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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06:33 AM 发表

不属于伤到无辜啊,难道提供死恐资料也能伤到a9?说不定还能帮它炒作呢
这个可就不是我的问题了,我也是这个想法啊。在这一点上你我还真难得有共识啊。

可是在A9看来,这的确是一种伤害,因为伤害到了死恐的个人权益啊。(虽然我不大清楚这个权益的内容)

要不然你去公告区说说,把你的这个想法告诉管理层们,我发现你还真难得能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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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05:11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是你把死恐不提供资料和不得不伤到无辜捆绑起来,事实是两者毫无关系,你是在歪曲事实罢了
我什么时候把这两者捆绑起来?我最多不过是说可能殃及无辜,因为对一些人而言被起诉便意味着受到伤害,对于这一点我也理解。没有人希望自己因为别人闹出的事情被起诉。对吗?

而且即便是所谓“殃及无辜”这个说法最早也并非是本人的意思,而是张老师在A9新闻区率先提出的,他痛斥我找不到死恐的资料就起诉A9的行为是在牵涉伤触无辜,是卑鄙之举。我不过是根据他的说法而论,怎么变成我捆绑两者了?
————————————————————————
神探伽利略  
发表于 2011-7-28 00:33

因为死恐不接受你马甲雷的无理要求,所以你就要殃及无辜了?这是你马甲雷为人处事的原则?
————————————————————————
http://bbs.a9vg.com/thread-1979789-10-2.html
93L

看到了?这不是我率先捆绑两者吧?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 于 2011-7-29 07: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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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段暄 于 2011-7-29 06:47 AM 发表
事件起因是什么?索饭和任饭的仇恨么?
算是吧。但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本身和立场无关。属于一个管理者滥用职权的问题。

起因源自张国志老师在A9尝到了为死恐心也偏袒庇护的甜头,为了挖去我这个时常用他疏漏话语敲打他的眼中钉,居然在新闻区的专用投诉帖投诉我在WII专区的某些言行。A9新闻区设有投诉专用帖,用于专门受理新闻区违规言论投诉内容,本不应涉及到其他专区。但张国志老师却把属于其他专区的内容投诉到新闻区投诉专用帖内(已属于违例在先),可见对死恐抱有何等谄媚的希望

根据新闻区投诉专用帖在最初设定的功能。此投诉不该得到受理。按A9VG正常的处理模式,应投诉者将其认为违规的回帖以字面形式投诉至A9公告区,由公告区版主反映给其帖所在区的管理版主,再由此专区版主根据其专区规定进行处罚。

但或许是死恐心也太过于自信自己在A9的位置,根本不把其他专区的版主意见当回事,就按照新闻区的版规将本人的两个ID永禁了。

死恐是超级版主,的确拥有跨区处理的权力,但是其处理方式却多有错误,首先不是在新闻区发生的事情,却被人投诉到新闻区专用投诉帖已经是咄咄怪事,其次死恐居然按照新闻区的版规来处理其他专区的事务更是让人啧啧称奇了。国际刑警可以在相关签约国进行办案无可厚非,但谁听说过哪个国际刑警在中国查案却就地按照美国的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制裁的?

之后的事情……以后待我起诉之后,会把法庭辩论直接张贴出来,供人评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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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木ナイン 于 2011-7-29 09:48 AM 发表
作为资深索饭以及从业多年的律师,看到这一幕不禁翛然泪下。

遥想当年把战神打得屁滚尿流的雷帝,如今被法院律师公证来回忽悠,世事无常啊。

现在司法系统内部都在强调节省司法资源,如果您老这案子真被法院立 ...
如果说您这大律师做的连之前有无这样的案例都不清楚,给我的被告做辩护人岂不是要把死恐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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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4074 于 2011-7-29 10:03 AM 发表

这个事情,只要论坛的负责人(在公安机关备案人)明确表示授权了死恐可以这样做,那他就可以这样做。

还有你在注册a9帐号时肯定要先同意网站服务条款,我把它贴出来看看你是否一条都没有违反。

当您申请用户 ...
我违反了哪一条,并没有阻止管理者去行使他的职责。

就如同上次我讨论政治话题被禁5天,我完全服从版主对此事的处理方式。甚至在当事ID因故被提前释放时还曾请管理员多囚禁一天,以儆效尤。而且在规定的五天时日中,即便第三天我的ID被释放,我也没有在后两天用那个ID发过一言(可以查发言时间记录)。

但管理员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有错要罚,无错不要乱来”,即便我有错,也应该按照正常的管理程序进行处罚(事实上该问题已经在WII区为两位当区版主进行了处理,按照正常流程走的),而不能执法犯法,自己违反自己定下的版规。网站服务条款何处写着会员可以跨区投诉?何处写着超版可以按照新闻区的版规和量刑处理WII专区的言论,何处写着某人可以打着新闻区研究决定的旗牌去封杀一个会员在整个A9的存在?哪儿写着?你给我找出来。

告诉你,不但没有写,而且按照死版自己制定的版规和帖子功能条目而论,真正违反这一制度的恰恰是他自己,他自己亲手赋予投诉帖新闻区专用的功能,自己却不执行?该罚谁?

死版此行,甚至连满清暴君乾隆的觉悟都没有,乾隆刨坟掘墓,还自我发配呢,死版呢?他公然违反自己定下的规章制度,还理直气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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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孟德斯鸠 于 2011-7-29 10:09 AM 发表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这也有
对,请问按照这个规章,为什么我没看到如张老师这样的人的ID被全部封杀。

自己心长歪了,就不要到这里指着别人的影子大发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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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木ナイン 于 2011-7-29 09:53 AM 发表
我不知道您老请的是哪里的野鸡律师,被骗了多少代理费。这种案子就算受理了也是必输的,虽然诉讼费不多,但毕竟也是损失,到时候您老还要二审再审吗。。。
我输了,损失自然是我的。

我要是赢了呢?

你打算怎么以谢天下呢?

就您这样连之前的案例都不知道的人还在这里大放厥词,真是让人感到无比的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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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龙 于 2011-7-29 06:45 PM 发表
A9管理员已经表态了
张老师,您这个小学算术没结业的人就别再出来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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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pilogue 于 2011-7-29 05:44 PM 发表
真有钱告律师,你不如让黑客黑进a9上传掉政治淫秽内容,然后花钱收买网警一了百了
虽然我一向主张用刻毒的言辞撕扯人的内心,但违法的事情,本人是不做的。

谢谢您的建议,但我既然选择以法律手续讨还公道的方式,就不会用这样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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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逻辑又混乱了么?

天下哪儿有绑匪“求”人质家属给钱的?这是您自己做绑匪的经验?

死版不提供姓名资料,就不能形成有效诉讼,要维持诉讼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起诉论坛,而后让法院责令论坛通报资料啊,前面T某人不是也说了么?起诉论坛并不是给论坛定罪,更谈不上什么殃及无辜,张公?又法盲了一把?

我当然不可能这么做,因为我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我从一开始就不会把我个人的行为强加给什么论坛,要论坛替我的行为买单。我不会强迫把自己的安危捆绑在其他人身上。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在无权无势,也没有仗着论坛特权胡作非为的我身上发生。你倒是说说其他人有何正当理由要我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我欠他们么?死版是自己作孽,利用权力胡作非为,侵害了我正当的网络权益,要被我告上法庭去辩理,他作为恶行的实行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应该提供自己的准确资料供人起诉使用。他不提供也无妨,根据法律人家就只能选择起诉论坛,由法院出面责令论坛交出此人的资料。明白?张法盲,以后多学学法律,别来这种让人敲地的大笑话。搞清楚网络隐私和诉讼法的相互关系,再出来表演还能更有看头些。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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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黑龙 于 2011-7-29 10:03 PM 发表

并不偏颇,你列举的这些人里面,只有马甲雷反复去公告区挑战管理层,不冤枉

不待见他的可不止是A9,呵呵

http://club.tgfcer.com/thread-5888532-1-1.html
http://club.tgfcer.com/thread-5888542-1-1.html ...
是啊,您这位大先生都玩出跨区投诉被受理的大手笔了,就这种版主当政,被封还冤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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