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17 发表 要不然请任何一个人进来,让他看完我的辩论后和您得出一样的观点出来。 不难为你吧?我是没看出我的论点双重在哪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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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27 发表 这种文字小把戏玩一两次可能还觉得新鲜,玩多了,人家就会觉得你已经不行了。 有论据,说论据。搞文字游戏你去找别人玩,如果你再说不出点道道,我要请大家来判明胜负了。OK?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31 发表 我在这里一个MJ也没有,所有人都知道。您不用担心。 您惊恐什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34 发表 我连MJ都没有,我哪里请自己的MJ去? 这是什么神逻辑?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37 发表 我要请的是别人,怎么成了请我MJ是我自己说的? 您脑子还清醒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43 发表 这种强逻辑不标红怎么对得起我们家TG众。敢情这是战神的抠字眼定义,太强了!!! 你连怎么回击别人都不会,的确很“扯”。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51 发表 一个是在汉语的可容许范围内省略了“标准”两个字也就是“我的论点怎么‘双重(标准)’了”?一个是纯粹故意把别人说成MJ。 我想“别人”怎么也不可能省略出马甲的定义来。 跟我玩文字游戏,你是玄孙辈的。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6:59 发表 说你玩文字游戏的水平是玄孙辈而已。 并没有说到你的人身。 先去把汉语中的谓词是什么搞明白。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7:04 发表 是不是这样,让大家来说吧。好么? 我是可以随时开始让大家来评价的,你呢,有本事你就请几个人来评一评看他们说谁的辩论水平高些,如何呀? 来,凡是看这个帖子的都回个话,战神想知道你们眼中我和战神哪 ...
原帖由 788414 于 2007-3-17 17:11 发表 :D 战神肯定会败 雷帝一呼百应, 战胜你不是太容易了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7:13 发表 2-3千? 哪有这么容易? 跟我写最少6千字的标准。写得出来写不出来? 我写的正经文章没有少于8K字的,你跟我玩文章?你玩得起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7:18 发表 跟我玩2~3千字文章的规模以为能吓住谁了。 去数数我最近发表文章的字数,有一篇少于8千的,我请吃饭。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7:20 发表 没下限……一个字也是一万字以下:D 回头我写9999个字,你写99个字,哦,都是一万字以下……:D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7-3-17 17:21 发表 我现在手头就有几篇现成的稿件。你跟我玩……:D 还装的挺硬气,行啊,来吧,说以什么为输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