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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ZT: 宝马撞锋范最后处理结果,我是车主。8.25更新

你把机动车置换成行人是为了获得道德上的优越感么?道路交通法里对于机动车事故和人车事故都有明确的条款,到你这就变成一锅烩了?
闯红灯”行人“的要是被正常直行的”行人“撞了呢?主体首先得搞清楚,不要偷换概念。
引用: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09:42 发表


不是素质问题,是道德低下的问题

你看到闯红灯的你都是一个油门冲上去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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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右后方车辆如果距离你十几二十米,那这”预判“超车或许是安全的。锋范这蠢货的车尾还没超过BMW的车头就开始变道进来,这TM是预判什么?还不是”预判这BMW会缩,然后把道让给我“!这根本就是把自己的命交给BMW来处置啊!
还有,这次超车如果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也绝对不是”正常超车“!!首先你常说的安全距离在哪里?变道过程中影响到后车减速怎么说?全都是违章。不要把”没出事“的超车脑补成”正常“的超车!
顺便送图一张,名为”一次正常的掉头“!
引用: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6 09:49 发表

大部分人是靠预判来超车的,不会有人在超过一辆车后还扭头确认后面的车是不是加速顶过来的,如果以这件事里的情况,宝马不加速锋范绝对是能正常超车的,连加塞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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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塞五十大板,压线就必须死?双重标准?
你对付着压线的手法比宝马男都不如你晓得么?人家是在法律框架内教别人做人,你这按照”玩NDS的穷人“兄的标准,妥妥的要”置人于死地啊“!
贴个案例给你看看,下次别这么干了。人也就”别“了一下后车而已……
http://news.sohu.com/20120614/n345630014.shtml

律人首先要律己,不要说一套做一套。
引用: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6 11:35 发表

我能让人加塞跟我看不惯别人压线开有矛盾吗?你可以觉得我这人很奇怪,但我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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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如果确诊,并且确实属于可以免除部分法律责任的精神类疾病的话,就可以理解你。
否则,还是请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安全驾驶,谢谢!
引用: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6 12:00 发表

如果有强迫症的朋友应该懂,我已经很克制了,一条前后左右没车很空的道路上就那辆车骑线开着,那次是实在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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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没扣分的与你共勉,切不能再做你某贴的冲动之举,那个SB公务猿就是教训。
引用: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6 15:35 发表

这点你不用担心了,我冲动的时候真就那么几次,而且我被人说得最多的就是开车稳,我实在不想获得这样一个评价,但所有人都这样说,而且我开车到今年第一次换驾照从没被扣过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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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见着宝马就有成见和看见破车就势利眼性质是一样的,不就事论事的讨论都是耍流氓。
还有你看你的黑体字部分,你交规都学到哪里去了?直行车辆有优先路权,何来抢道一说?维护合法路权的行为,在你们这些“学过交规”的人眼里就变成抢道了?抢你妹啊!
说的极端一些,平时别人减速让道给锋范这种“抢道”车属于高风亮节,锋范这种能活下来都要感谢后车不杀之恩!上海人说,别把客气当福气!
引用: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9 01:03 发表
另外再说下,宝马车主素质名声在外多少年了,跑高速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几辆老老实实开的,这种全程超速,过测速才把车速减下来,发现别人要超车下意识加速抢道的一看就知道是平常这么开惯了的,想让我认同宝马司机这种行为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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