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29 发表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39 发表 你不用说这个的。如果有人诉你侵犯他的知识产权,必须由他来证明你使用他的版权产品超过了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范畴,你无须费心。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49 发表 我用得着正名? 1、法律条文的意思难道不清楚以至于需要我来解释? 2、不好意思,现在我买的是全正版~~~:D :D :D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5:59 发表 另外加一句,关键还有看利益 两害相权取其轻 就算是违法行为 也没有办法约束 因为只是违法而已 法律要约束的还是犯罪行为 也只有通过制约犯罪行为才会减少使用盗版这种违法行为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6:02 发表 玩家买盗版游戏是为了玩啊~~~怎么了?在相关条文中可以归在欣赏这一类,完全合法啊 我看你的问题是将:盗版、盗版的制作和销售、盗版的个人使用、国家打击盗版等等这些问题混在一起考虑了 ...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6:07 发表 在下一直在讨论的其实是用地板犯罪不犯罪的问题,请您分清楚概念。 老美扯得也不是中国用地板,而是可以随便卖地板。 老美的目的也未必就是解决大街上的地板问题,而是多卖几部电影,逼中国从他们那儿多买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6:08 发表 难道不是有人在那里大叫“盗版就是偷!”,“盗版使用者要知耻!”所以我才忍不住的吗? 使用盗版为什么就是无耻了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所以只能扯了这么淡了~~~:D ...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6:11 发表 从一开始讨论的就是这个意思。 是谁非要说什么用地板跟偷东西一样,所以才扯出来这么多的,这能一样吗?后来一直讨论的不是都是关于个人用户使用地板的问题。 有人提出甲乙丙三方利益协调的问题,我说协调 ...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6:14 发表 违法和犯罪是有很大区别滴。 盗窃是犯罪行为,试问如何将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等同起来? 用盗版者无耻的话您翻翻前面的帖子就能找到了。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6:19 发表 未必一样 比如某歌手出了张专辑,我对他不是很感兴趣,所以从网上下载了,听了觉得不好听,删除了。 如果没有盗版,我不会去下载,所以我本来就不是他的目标客户,他的利益没有受到任何损害。 但是经销商 ...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6:25 发表 就冲您“至于只是因为收入或其他因素用d的”,在法律和道德范畴上如果违反是否就不应该考虑动机呢?犯罪动机在量刑上是完全不被考虑的。主观故意有和没有有区别,但是是何种主观故意是不影响量刑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