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像也能殺死對手
魔王撒旦
原帖由 saiya0 于 2008-5-15 15:49 发表 弄不明白,难道游戏不是休闲吗?难道玩他小岛的游戏就是劳动,就是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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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agranteve 于 2008-5-15 15:50 发表 和P3沾邊的東西都這么遭人唾棄么,現在 對MGS4也這么大意見,廢材一碌碌
原帖由 saiya0 于 2008-5-15 18:23 发表 没说他黔驴技穷,只是针对他“非休闲”那个字眼提出一点疑问而已。
原帖由 saiya0 于 2008-5-15 20:24 发表 你死咬我不放干嘛?如果像你说的那样,一定要拿把枪才算是游戏,那我岂不是更没办法解释了? 天下游戏都一样,非要分个那啥出来么?
原帖由 hnaaa 于 2008-5-15 22:37 发表 玩魔兽的休闲玩家怎么算呢?我是说按他们的玩法,魔兽算不算休闲游戏?
原帖由 hnaaa 于 2008-5-16 21:14 发表 一直在玩啊。怎么了?
原帖由 hnaaa 于 2008-5-16 21:24 发表 所以我才质疑你对休闲游戏的定义阿。仅此而已。
原帖由 鞍山恐龙 于 2008-5-16 21:41 发表 大環境造就的啊 你想啊 wii sports這種代表性的都這樣畫面素質…… 這么一個信號 嗯嗯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08-5-17 11:45 发表 现在比较窘迫的是日本厂商,看能不能放下这身段,而ngs就是他们现在唯一的脊梁骨,敲断了它,整个房子就塌了。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