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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飙车众可以wash wash sleep了,飙车起刑三年到死刑!

引用:
原帖由 Oldman 于 2008-6-25 22:40 发表
这罪名安的不合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要求主观心态是故意,即故意要用车撞人,造成死伤。而飙车族的心态是自信自己可以避免伤亡,并没有故意撞人的心态。此罪名不成立。
这半夜在空旷公路上乱飙的跟半夜三更拿把机关枪在空旷公路上乱扫的本质上是一样的,拿机关枪的心态也是自信半夜没人可以避免伤亡,没有故意杀人的心态。只不过你路过该你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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