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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在任天堂的要求下,TGA将银河战士2和宝可梦从“最佳同人作品”提名中删除

原本的“最佳同人作品”中有四个提名

Project A2MR(萨姐2复刻)
Pokémon Uranium(半原创宝可梦)
Brutal Doom 64(N64版移植到PC版的同人强化复刻)
Enderal: The Shards of Order(老滚5的MOD)

现在只剩下了最后两个
当然,前两个一发布就遭到了任天堂的封杀,所以这次提名被撤下,毫不意外

http://powerupgaming.co.uk/2016/ ... -fan-game-nomin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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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超越怪的猫肉人 于 2016-11-21 19:40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酷派 大神F1
正常的事吧,毕竟同人对于官方来说会对品牌造成不好说的很多影响
我只能说这对于日本人是正常的,欧美文化并不是这样
这是id最新的推

id Software – Verified account @idSoftware
Congrats to Brutal DOOM 64 for also being nominated for Best Fan Creation at this year’s @TheGame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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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ushroom 于 2016-11-21 20:21 发表


这你得和暴雪比

看这公司的法务有多强势了
说不定这点事其实还都是NOA的锅呢
id现在是Zenimax集团的人
而Zenimax的法务部绝对强势,甚至是死皮赖脸,因为他们的头子Albert就是个职业大讼棍,跟Occlus胡搅蛮缠的时候,这一点体现的很明显了
只不过比起针对玩家他更喜欢敲诈大公司,这才是真正的油水,官司打赢了就能拿到几百甚至上千万美元
所以“id法务不强势”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

欧美文化不这样是因为MOD是欧美游戏界早年培养人才的摇篮
至于暴雪,本来跟MOD社区也是融洽的,自从星际2搞出个MOD地图版权全部归暴雪的规定以后,就算是闹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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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cwbt 于 2016-11-22 01:32 发表
萨姐估计是因为完全原作复刻,直接抢了VC的生意。
宝可梦是品牌影响力太大。同人宝可梦那么多也没有被封禁。但是要是上领奖台,估计怕无知lu玩家误会吧。
是的,玩家都是瞎子,不知道“Best Fan Creation”是什么意思

你也瞎的可以,我顶楼就说过这东西几个月前一发布就被封杀了,那时候干脆就没提名

这件事Geoff自己其实也有责任,打一开始就不应该提名这两个游戏,因为国外的公开下载大部分都被律师撤下去了,提名完了国外观众找不到下载,这才是真的

至于为什么其他同人没被任天堂封杀,纯粹是没名气而已,以后再出这个级别人气的作品,一样封杀,至少国外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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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gaDr 于 2016-11-22 08:17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这么多年就出了个3ds的马赛克银河战士,还是外传,傻逼任天堂
说到这个我又想起来12L这货所谓“喷3DS版都是SFC遗老,不是横版游戏就喷”的神论了
末了被人反驳了还要说一句“不是我意淫的,是某某任天堂资讯站下面评论说的”
也不知道他整天都在受什么狂徒的评论熏陶,但凡任天堂有关的帖子无地不洗,神论迭出

[ 本帖最后由 Nemo_theCaptain 于 2016-11-22 08: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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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cwbt 于 2016-11-22 13:39 发表
我发帖,一没喷过任何一个厂家,二没评论过任何一个没玩过的游戏。
按你的标准,我不光洗任天堂,我还洗过科乐美。因为我觉得所有有关厂商经营策略的品头论足都是瞎jb扯淡。因为一没有专业素养,而没有厂商内部 ...
我之前以为你半年前发帖跟我纠缠了好久,回头翻了一下,发现我把你的ID跟另一个英文拼写类似的人弄混了
这是我的不对,你的确是没跟我纠缠过,所以我也不应该在15L把你拎出来单A

我承认我认错人了,但我不认为13L的回复有问题
回到这个帖子本身的话题,任天堂这么干,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完全合法,但不代表合法就可以服众
否则也不会诞生“版权纳粹”这个词
主流舆论里可以服众的做法是什么样的?免费做的同人游戏不禁止,盈利(含众筹,因为本质上众筹和盈利的分界线十分模糊)性质的同人游戏禁止,这是被大部分玩家接受的
如果一个同人游戏未经厂商允许拿去盈利或者众筹,被叫停,玩家绝对不会喷这个公司是版权纳粹,同人作者基本也一直有意识避开这一点
免费同人禁止惹众愤,原因就在于作者干这个是拿不到钱的,纯粹是出于自身对游戏的热情
最宽容的做法是把这个作者收编招安了,差一点的是不收编同人但推出同类型的官方作品,最差的就是无条件禁止,自己又没有任何动作
你把“有了这个同人,VC的原版2代就卖不出去了”作为任天堂的借口,实际上是在为任天堂选择三种行为中最差的一种找开脱
这完全合法,但也完全符合“版权纳粹”的定义

如果银河战士2或者宝可梦的同人拿了奖,TGA在颁奖前会100%说清楚这是“最佳同人作品”奖项,晚会结束后的新闻也绝对会写清楚
所以不存在玩家把两个同人游戏误会成官方作品的情况,除非他瞎了,聋了
这个提名是最近才出的,两个游戏则是8、9月份的事,刚出了就被DMCA封杀,所以封杀这件事跟提名本身,没有直接关系
Geoff的问题在于,他提名了两个已经被封杀的游戏,玩家不可能不知道这是同人,但他们有可能不知道下载已经被封杀了,这才是真正尴尬的地方
而Geoff与任天堂也是有合作的,所以任天堂拿出封杀令他立刻就照搬,他并没有和任天堂对抗的意思,这是他自己作为主办方的一个失误

我所谓的“这个级别的人气”,指的是作品发布后有影响力的游戏网媒纷纷转载,传的满城风雨
提名的这几款随手在外媒搜一下都可以找到几十甚至上百篇报道,甚至一个不玩任天堂游戏的人都会看到相关标题,这就是真正具备影响力了
任天堂封杀东西也许有规律,但并不是你所说的规律
比如非完整游戏的技术Demo,也有被封杀过的历史
而Mario forever没有被封杀的主要原因是,这玩意诞生年代太早,现在人气早就比较弱了,也看不到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
其他更不完整的恶搞作品,比如那个把无人深空主角替换成马里奥的游戏,并不完整,纯属恶搞,但依然被迅速封杀(作者把马里奥去了换了个名字继续发布)
因为媒体都在当新闻转载,上了热门头条,这就很难忽视了
而且多年前版权方想要禁止一个网络内容,在法律上要比现在麻烦的多,高效相关法律出台是最近几年的事
我之所以还要特意提一句“至少国外这样”,是因为任天堂在国内对这方面的维权意识并不重,甚至一些完全正直的维权(比如删除手游平台的模拟器盗版ROM)都很少做,当然国内的法律也没有国外高效就是了

至于所谓“一些人捧”“不过如此”
首先我很早之前就说过我混论坛的目的,是拿来给我自己当个网络记事本,因为我有这个需求,我需要做每天的信息积累和整理
至于我在论坛发的长文,绝大部分是随笔,本质上还是记事本,只不过内容量比较大,这种水平的东西,别人也许可以拿去投稿,但我不会这么干
所以你不要以为我定期在论坛发帖是为了混存在感或者刷粉,我从来不经营这种玩意
因为在这个年代,“意见领袖”这四个字可以直接和跳梁小丑划上等号
我没有知乎帐号,微博主要也是拿来做标记和相册,所以你想给我点个呸,或者干脆把我当作一个人渣,那完全随你便
这世上有多少人反对我的观点,根本不是我需要在乎的事情,我干脆就不要关注和粉丝数量,在乎这个干吗?

我从来不否认我脾气臭,我觉得我在15L这么干不对,是因为我认错人了
如果我没认错人,那我就不认为15L有问题
我在公共场合把拎出来单A过不止一个ID,只不过A过一次脾气也就散了
比如吹片,一年前因为互A也给他逼出一些更难听的话,但是我也知道那是他为了给自己找点面子,所以我不往心里去
A完了这一次,我就当这事过去了,以后我也没跟他继续纠缠,能正常讨论就正常讨论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战区就是一个说错了半句话被追着喷一辈子的地方
现在我身后还跟着N条疯狗24小时盯着我的发言时刻不忘咬两口(说的不是你)
我不会这么干,你不会这么干,但总有人会这么干
比如我免费翻译新闻,一年翻译上百条,还都是抽空看纲要翻译的,几年下来,肯定会写错几次
我拿去投稿,中文部分我要看至少两遍,把拼音错误都消灭掉
免费发论坛就是另一码事了,又不给我钱,我干嘛精校?
所以投稿的读者说我写错了字,那我只能认,检查过两次的还写错了,这就是我自己的问题
论坛发帖就算了吧,免费发几百条,没有任何检查,写错几个字,有些人还要追着我咬一辈子,他又不是我衣食父母,我又不该他不欠他(说的也不是你)
我要是那种正经经营知乎或者微博的人,整天怕掉粉,我可能会在乎这些事,但我不是,何必在乎

所以我骨子里是个懒人
新闻,别人发了,我就不发了,或者别人发的比我详细,那我就把自己的沉下去,或者删掉
因为我不想干别人已经干过更好的事,这是重复劳动
哪怕是投稿都是这样,一个题目丢出来,我第一反应不是自己怎么写,而是谁比我更了解这个领域,让更了解的去写
当然你要认为我选择发某些东西,是我自己喜欢带节奏,那随便,我承认我有这个倾向
但第一目的还是做个笔记盖个戳,因为我不可能关注所有东西,总要有取舍,本质上这是主观倾向

当然,唠叨这些,我也不会像有的人那样整天嘲讽TG战区如何如何不堪
原因很简单,真觉得某个地方不堪那就离开,一边喷某某处不堪一边赖着不走,除了彰显自己的精神分裂,没有别的意义
我还在战区发帖的原因是这地方对我还有实际用途,而我也不在乎多几条疯狗追着,反正他们无法对我造成任何实际损害
至于我有没有给其他人造成实际损害——谁觉得有就可以去找版主投诉我啊,给我封了我正好可以清闲一阵
我发帖又不拿钱的,充其量是把笔记做到网盘上罢了

[ 本帖最后由 Nemo_theCaptain 于 2016-11-22 15: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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