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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海关总署颁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文》,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并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新政策对产品的划分更细致、对完税价格做了一定调整:比如将电子产品的10%税率写入完税价格表;部分电子产品的完税价格有所降低,比如200w像素以上的摄像机由原来的10000*10%=1000元降低至不分像素4000*10%=400元,笔记本电脑由15000*10%=1500元降低至5000*10%=500元。另外,实际价格与完税价格差距超过2倍以上,可以申请根据购买凭证(发票)确定完税价格。 我们认为这对于淘友来说是一个利好,首先对入境物品依法征缴关税,是海关一直以来都执行的既有政策,并非新开征的税种。其次从今日发布的新版完税价格表来看,比之2007年版的颁布价格表,调低了部分产品的完税价格,对产品的分类也更详尽。并首次明确规定,若实际价格与完税价格差距2倍以上,可以根据购买凭证确定完税价格,应该算是积极的调整。 另外,还有网友爆料海关即日起执行新政策,所有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境外快递公司,不得采用邮关清关。也就是说,暂时一切使用邮关清关的转运公司使用EMS清关资格,只有货物清关的转运公司才能正常开展业务。 据我们了解,目前采用邮关清关的转运公司只有UCS,受影响的有友家和天翼等。大部分转运公司都采用货物清关,因此影响不大。但是我们仍然建议,近期购物前先和转运公司确认一下,确保您的货物能及时转运回国。另外,即日起至4月中旬天津口岸配合总署整顿,请注意务必不要把货物发往天津口岸。 本文为美淘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91meitao.com/consumer ... aid-price-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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