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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手机] 中国用户因Note7爆炸起诉三年 法院判三星无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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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aluePack 于 2018-11-23 14: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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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他有没有将三星电子那年9月份针对大陆国行用户发出的声明和承诺作为证据提交。
关注这件事两年了,老回是把这个作为关键证据提交并以此为主要依据告三星欺诈的。

法院认为,三星不知道自己做的手机会爆炸,所以就不是故意欺诈。
同理可证,长生生物科技只要说不知道自己生产的疫苗是假的,就不是故意欺诈。
同理可证,学生只要说自己不知道考试偷看手机是作弊,就不构成作弊。

越秀法院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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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舒夫真高 于 2018-11-26 11:04 发表

虽然我不觉得三星这次note7是无辜的,但是你这个同理自己觉得一样吗?
举例不算准确,一下子想不到适合的例子。

但是现在法院的逻辑确实是:三星在国际爆炸之后在国内放出了两份声明,声称国内手机电池供应商不同,不会爆炸。但是那是不知道国内手机即使电池不同也会爆炸的情况下发出的声明,先不管三星这样随便放声明是不是不负责的行为,反正既然是这样三星就不是故意骗大家的,欺诈消费者就不成立。

那么三星自己知不知道手机爆炸并不是电池问题而是电路设计问题呢?反正他说不知道法院就觉得三星是无辜的。

我觉得长生如果一开始说不知道自己生产的疫苗是假的,长生应该也就是无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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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ne 于 2018-11-26 11:31 发表


举例不算准确,一下子想不到适合的例子。

但是现在法院的逻辑确实是:三星在国际爆炸之后在国内放出了两份声明,声称国内手机电池供应商不同,不会爆炸。但是那是不知道国内手机即使电池不同也会爆炸的情况下 ...
那么可以和稀泥的点在于:不知道自己产品是否可靠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宣布自己的产品可靠,这是否算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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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舒夫真高 于 2018-11-26 11:37 发表

设计缺陷和主观造假在你眼里是一回事咯?
首先说了觉得比喻不算得非常恰当,但是一时间找不到更好的。
其次,我的意思是,我认为【不确定设计是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仍然宣布产品质量可靠,即是主观造假,否则谁都可以说自己是不知情的,连长生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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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nic0522 于 2018-11-26 11:46 发表
posted by edfc, platform: iPhone XR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 ...
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认为:

1.如果手机会爆炸,消费者就不会购买。
2.如果手机不会爆炸,消费者就会购买。
3.如果消费者购买手机,那么三星就能盈利,因此三星的目的是让消费者购买手机。

因此,三星为了让消费者购买手机,发布声明,声称手机不会爆炸。
但三星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炸。

结果是————
1.三星卖出了手机,达到了目的。
2.消费者被手机炸伤,但这不是三星的目的。

这个事件中,三星发布不实声明,目的不是炸伤消费者,因此不需要对炸伤消费者这一后果负责。
如果按照欺诈的定义,那么三星似乎并没有构成故意欺诈。

[ 本帖最后由 Kyne 于 2018-11-26 12: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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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boy99 于 2018-11-26 11:55 发表
既然检测公司能被三星收买,那么再收买一两个小法官也不是什么难事
搞笑的是,三星的检测报告交给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回应:你们的检测样本太少,根本不能当做质量没问题的证据。

这个在法庭上是有体现的,只是宣判的时候法院似乎没有拿这个证据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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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ven2004  于 2018-11-26 12:02 发表
长生造假和学生作弊都是为了赚取利益或者达到某种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
三星是故意造个会爆炸的手机来炸消费者影响自己市值吗?
这里有一点点偏差,三星不是故意要做个会爆炸的手机,而是做了个有爆炸隐患的手机,但仍然把它推广向市场,为了赚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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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nic0522  于 2018-11-26 11:5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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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罗老师学习,回复你六点:
……
六个点不用给我,给越秀法院,我只是转述了一下他们的判决逻辑。

本帖最后由 Kyne 于 2018-11-26 12:26 通过手机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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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nic0522  于 2018-11-26 12:2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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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揣测大老爷的逻辑。说不通的。
这事情其实知乎里有一个评论,我觉得似乎挺有道理:

广州一个小法院,判三星是否欺诈,影响太大,万一判是欺诈,那么三星可能面临19万买家要求最大34亿的赔款,这个事情小越秀法院可是不好定夺的,甚至法院是否被三星挟持也不好说。

对小法院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把这件事推到二审,给中级人民法院来审,中级法院权威足,说服力大,影响广泛。

所以,越秀法院给出一张错漏百出、方便二审直接推翻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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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hlixpfh  于 2018-11-26 12:43 发表
三星不可能故意出个炸弹给人用啊 对他有啥好处
长春出假疫苗可以省钱啊
虽然不支持三星但这明显不是一回事啊
三星出一份不实声明就可以省了所有手机的召回费用,还能保证手机有人买,有钱赚。

赚钱,这目的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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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hlixpfh  于 2018-11-26 12:56 发表
三星要是知道他的手机肯定爆炸 他敢发这个声明?
问题是三星也不确定手机会不会炸啊,他们自己做的质量和检测报告都直接被第三方检测机构否定,这种情况下发布声明说手机是安全的,这算不算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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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f3b5  于 2018-11-26 13:13 发表
长生不可以!长生生产的疫苗产品是设计完成,并被广泛证实安全可靠的,厂家是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生产的,所以不存在不知道的情况!三星的是产品设计存在缺陷,设计的时候没有发现问题导致的,这根本是两件事!
能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真心无语了……
原来如此,是我错了,在此道歉,不好意思给大家带歪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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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晶 于 2018-11-26 21:3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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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我早就关注了,说几点:
1,最终的报告确认了两个版本的电池并不是同一个故障原因。
2,三星在国外先发售SDI电池的手机,出问题后大规模召回换上ATL电池后重新发售,还将SDI ...
我是打了款请他吃饭的。
我觉得这个人一直在要求的是三星承认欺诈,手机和笔记本的赔偿都是次要的,他也没认真在乎过。
再说了,这件事情的关键核心不就是三星是否构成欺诈吗?老回这个人的品行、引起关注的手段是怎样,对事情有什么影响吗,他揪着三星欺诈问题不放,这个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就已经是最重要的壮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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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晶 于 2018-11-27 12:49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amsung
这种无理取闹对消费者有个屁的好处,苹果售后政策调整的事情这么快就忘了?支持过度维权根本就是百害无一利。
另外,我也是生产型企业的员工,还是质量口的。他这种起诉企业欺诈, ...
因为不用苹果,所以对苹果售后政策没怎么关心过。

我不觉得他坚持打官司有什么无理取闹的,而且他诉求点我一直认为值得关注,之所以打款支持,并不是粉他为人粉他泼辣敢去满地打滚哗众取宠,而是我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支持一个我认为正当的维权。

回到帖子的主题,既然你认为这是无理取闹过度维权,那么就介绍一下这为什么是无理,怎样才是合理吧。

我也只是个用数码产品的普通人,也想知道企业的经营权力有哪些,我们的维权范围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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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舒夫真高 于 2018-11-27 13:50 发表

喷了,这种人都会有人支持,除了是三星黑要么脑子有问题
这种人有什么理由不支持?

再者,我支持的是这个人要完成的事情,他为人如何我不在乎。

这样的动机不排除是三星黑,但为什么就是脑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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