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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烧香病毒幕后黑手曝光 网络世界高手对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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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病毒幕后黑手曝光 网络世界高手对决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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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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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枪稿立题准确,感染力强,出现的时间也刚刚好,作者水平不在whboy之下哦。
谁能证明熊猫烧香不是瑞星搞的?: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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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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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么叫嫌疑人吗?
因为我没有编病毒的能力,所以我不是嫌疑人。瑞星有,所以他是嫌疑人。
因为我的观点不是吹嘘瑞星,所以我也没有瑞星“枪手”的嫌疑。lz那篇文章的作者有,所以他是嫌疑人。
只要事实存在,我们就可以去怀疑;因为熊猫烧香存在,所以我可以怀疑有能力编写它的瑞星。只要楼主那篇文章存在,我也可以怀疑是枪手写的。
没有事实,不能定罪,这个我当然认同;但如果没有事实证明,就不能去怀疑人,那全部警察下岗去吧!
另外,再引用上面一位兄弟的一句话:
"另外我们不是制裁机构,没有必要因为“公平”这杆秤而束缚自己的看法。"
世界上自然有制裁机构,去证明事实,并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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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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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第一个问题,的确每个人都可能是杀人嫌疑犯,前提是有动机和能力。我就觉得瑞星有动机和能力。
另外,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或者公司,就应当接受质疑,我质疑瑞星,是因为他有动机和能力,而他的确在此次事件中获益(看枪稿所说),并且没有人足以监视和控制他,这是可怕的,我们不能指望一个人或者公司的“思想觉悟”。
所以,就算你没干,我也可以质疑你,这不叫诽谤,而是社会力量均衡的结果,美国总统选举,足够多人数质疑点错,为了公众利益,就应该推动重点。另外,香港梁锦松和伏明霞事件也是,谁也不能证明(有“人证”“物证”记录下他两夫妻的对话),但是为了社会的健康,就有必要提出质疑。
我质疑瑞星,当公众质疑的声音足够大,聪明的瑞星就应该主动站出来证明自己,这是对自己和对公众都负责的一个表现。另一方面,如果公众对他的质疑足够多,他不站出来,也会有人来对其进行调查(如竞争对手),这也是维护公众利益的社会平衡机制。
所以,我建议,对公众利益领域,有怀疑就应该提出来,而公众公司(/人物/政府)也应该勇于接受质疑。
对于个人,这样做的确不可取,譬如议论隔壁某个女同事的私人生活。这应该分开讨论。
倒,变成公民教育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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