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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WiiU独占作《Bayonetta2》(猎天使魔女2)公布 // 更新:神谷英树担任监修

株式会社POKEMON(简称TPC)成立于1998年4月,由任天堂、Creatures、GAMEFREAK三社共同出资组建,该社成立的目的主 要是对全球范围的口袋妖怪系列产品的著作权益进行统合管理,最鼎盛时期有400家以上会社参与出品一万种以上的相关商品。由于对任天堂独享口袋妖怪所带来 巨大利益的羡妒,某大手映画会社暗中挑唆鼓动“口袋妖怪之父”田尻智进行抗争,1999年初时传出了该超级大作有可能在任天堂系以外的硬件平台发售的消 息。面对即将爆发的严重危机,任天堂社长山内溥果断地亲自出马和各方利益集团进行谈判磋商,最终成功地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传闻岩田聪能够继任社 长的很大原因是在调停此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10月,POKEMON进行了重组,小学馆、TV东京、JEKI东日本企画三社成为了新股东, Creatures社长石原恒和出任社长。虽然表面上任天堂对POKEMON的控股权由先前的50.1%下降到30.1%,但由于暗中强化了对 Creatures和GAMEFREAK股权控制的缘故,该社的话语权实际反而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新会社对口袋妖怪相关的权益做出了以下的分配;所有游戏 相关的利润由任天堂等原控股三社支配,而其他诸如动画、玩具等收入则由六社按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大势力集团由于各得其所而自此偃旗息鼓,乖乖俯首听 命于任天堂的运筹安排,而田尻智则不幸成了商业利益的牺牲品,原先围绕在身边的媒体记者们一夜之间忽然消失地无影无踪,他从此完全淡出了业界,石原恒和则 俨然成为了新的“口袋妖怪之父”。近闻醉生梦死的田尻智因误服迷 幻 药 剂陷入精神崩溃状况,不管怎么说,这位曾经耀眼的游戏业界巨星确实已经消逝黯淡。

                                                                                 ——《业界的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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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啦?任地狱只是这个企业的控股公司而已,它用不着花钱去买断。

来,马上解释一下你的所谓第二方游戏要买断言论和口袋妖怪的不符合之处。告诉大家你为什么又自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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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没听说人家有过任何买断行为才问你你是从什么地方看到人家有这个买断行动的对不对?

法律为“证有”,不能“证无”,你懂么?

现在没有任何信息说明任地狱去买断过这个系列,它是通过控股来达成独占目的的,看明白没有,现在你要说它是买断的,你得拿出证据啊?

快拿快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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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给你了信息,就算你不信黑子,你自己贴出的信息里有任地狱去买断口袋妖怪的信息么?

而且如果任地狱采取的是逐作买断的方式,田尻智还有什么必要去抗争?他不卖不就行了么?他是P社社长啊。如果任地狱采取的是永久买断方式,田尻智还有什么机会去抗争,他是生意人,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

你的确为了脸面不要智商啊。

到底在哪儿写着任地狱采取的是买断方式,你倒是拿出来啊?我拿出来的是任地狱采取控股方式保证此游戏落户本家,你要提出新的说法就要有新的证据支持啊?

快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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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就是垂死挣扎,被这么抽还嘴硬。

实在让人悯其处境,鄙其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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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些信息拿出来给我看看,不要自己想象。

任地狱还给飞利浦的光碟机做过绿帽子呢。这么说来任地狱也是第二方啦?绿帽子也是需要逐作买断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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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你又能确定那个小软件就是100%由GAMEFREAK本社做的,不是外包给不知名的小组授权做的啦?

嗯?

现在你我都贴出了相关信息。你自己承认你没有,但我没有承认,我现在提供出的信息证明了任地狱采用的是控股方式而不是买断单个作品的方式。现在如果你要推翻这种说法,就请你找出新的证据来证明。

不过我们彼此都确定你没有PM方面的信息,这一点可以算作是我们的共识。那么很显然,你我都承认没有PM信息的你再在这里扯什么PM买断就是胡说八道了,你说我说得对吗?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01 于 2012-9-14 23: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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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现在所有能够找到的信息都说明任地狱采取的是控股持分保障作品独占的方式。

而你为了证明你的买断才是第二方游戏的观点,否定口袋妖怪没有买断行为这种说法,这就是你的主张啊?当然应该由你来找证据啊。我要找的证据已经充分了,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说过这是买断行为。你说是,难道不该你找?

你既然不知道你怎么能确定人家就买断了?你这不是胡说八道么?你倒是拿出信息支持你的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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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总结一下。

我认为口袋妖怪没有过买断这种行为。

杠神认为有。

目前我和杠神都贴出信息,也都指出任地狱采取的是持股方式确保作品独占,都没有提到是否有对其品牌存在个体买断的现象。

杠神坚持认为有。我指出双方信息都没有,杠神是在胡说八道。

杠神承认自己没有PM相关信息,认为我也没有,我同意杠神此观点前半部分,后半部分不同意,因此我和杠神的共识是杠神不知道PM的信息,杠神坚持PM是买断的行为是自己在胡扯。

以上,有什么补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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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对了,口袋妖怪没有被买断而也被杠神承认为第二方游戏,那就说明杠神的所谓“被第一方买断的即是第二方游戏”的观点不就不能成立了么?第二方游戏谁说要被第一方买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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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2-9-14 23:35 发表

不,我认为你没有证明就说没有是站不住脚的,也从来没有确定过pm的买断情况
目前的信息都表示任地狱是用控股方式,不是用买断方式。

这就是确定了。

你现在找不到买断的说法出自哪里啊?

你没有证据能证明是买断方式保证独占啊?

还要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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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2-9-14 23:36 发表

我看到的正好相反
很多正版支持前作的海外玩家已经在各种场合表示了对wiiu独占的不满
任何时候都会有满意和不满。

问题的关键是某人曾信誓旦旦WIIU的第三方除了冷饭以外没有说得过去的大作,这才是问题的中心所在

也正是因为这个,杠神才死撑此作品是第二方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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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2-9-14 23:38 发表

这是充分和必要条件的区别,第三方游戏被第一方买断了肯定是第二方游戏,有没有通过其他方法控制第三方的手段和前述并不矛盾
什么叫肯定是第二方游戏呢?

第二方游戏是什么,是第二方出品的游戏,这叫第二方游戏。SEGA不是第二方,所以这个作品被买断了也不是第二方游戏,懂吗?

如果这个是第二方游戏,那么口袋妖怪应该算什么?不是一直在问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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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证明这一点。因为这是你觉得,而你现在还根本没有把“你觉得”的这件事证明为“的确是”呢。

我也觉得它不是,你觉得算数还是我觉得算数?这不是扯淡么?

所以我不需要去证明什么委托发行,我就明确的告诉你,你觉得的一切都是扯淡,第三方游戏发行被第一方买断也好,委托发行也好,它都改变不了这个游戏是第三方游戏的性质。你从一开始就是胡扯淡。它就是第三方游戏,这是结论,你承不承认这都是结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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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不对,你到现在都没有说明为什么这东西是第二方,你到现在都没证明出这个作品到底怎么算第二方游戏。

所以你说的一切都是扯淡。

这个游戏就是第三方作品,地球上这是真理和常识,你如果觉得不满可以搬出地球。去冥王星上推销你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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