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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WiiU独占作《Bayonetta2》(猎天使魔女2)公布 // 更新:神谷英树担任监修

其实这就是一个悖论。我们这位K大班生不懂也是可以理解的。

为什么K大班生要说那些下属企业是第一方呢?因为这些下属企业所归属的企业是第一方

为什么任地狱,SCE这些厂商是第一方呢?因为它们推出游戏主机硬件。

而这些下属企业不推出硬件,怎么又能被称之为是第一方呢?所以K大班生一定要说第一方不一定推出硬件。

那么万一这些推出硬件的第一方不再推出硬件了,开始给对手企业做软件了,它们还能被称之为第一方吗?

不能了,那就是第三方了,和SEGA一样,那么评价它到底是第一方还是第三方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它是否自己推出硬件……

哎呀,大班生不是说第一方不一定要推出硬件吗,这这,它到底是第几方啊?

大班生,您逻辑学的太棒了。你能把这个悖论证明出来,估计你能和苏格拉底辩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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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IS不是制作组,而是会社啊。

Project Sora Brownie Brown 都不是制作组,而是企业,是公司啊。虽然有些不大,但也有注册啊?

别偷换概念,制作组和下属会社的概念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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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llmesoftly 于 2012-9-14 21:38 发表
定义

第一方开发商:隶属于主机开发商的开发商,包括内部团队和绝对控股的分支机构(主机开发商拥有股权51%以上)

第二方开发商:独立开发商,但和主机开发商签有独占开发协议,开发经费由主机开发商负担,游戏 ...
哎,这就说的比较靠谱了,自己抽自己大嘴巴的感觉肯定不一样。是哪个亲说第二方厂商其实没有概念?其实不存在?

现在又改称减少,减少不减少我们不去讨论,但这个概念存在不存在?清晰不清晰?这个你得回答上来,有没有和有多少的概念差得姥姥家了。你不会到现在连有无和有多少这两个概念还不能分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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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illmesoftly 于 2012-9-14 21:41 发表



因为SCE是第一方,所以隶属于SCE的Polyphony Digital是第一方

如果哪天SCE变成第三方了,那么分公司的属性自然也跟着总公司变成第三方

这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逻辑

那可不对啊,你的逻辑是评价一个厂商是第一方还是第三方的标准不是它出不出硬件对不对?

那么这个规律对主机厂商也有效啊,评价它是不是第一方得标准同样也得是不看是否出主机,对不对?那么根据你的观点SCE即便不出硬件它也有可能还是第一方,对不对?

你自己的逻辑自己不清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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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没说什么所谓暂时性第二方增多是正确的。

这个什么暂时性第二方才真是他所谓不严谨,也没意义的说法。

第二方就是第二方,没有什么永久,暂时之说。第二方只可能有转变为第三方,或者是某第三方成为第二方。任何第二方都不存在永久的,或者暂时的状况,只有在哪个阶段它是第二方的问题,明白么?

而贝姐2,我前面说的非常清楚,那是第一方为第三方代理发行游戏的问题,而它本身根本不是第二方游戏,是为第一方代理发行的第三方游戏,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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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任地狱代理SQUARE的《马里奥RPG》,这个马里奥RPG的版权属于SQUARE,任地狱为其代理发售,马里奥RPG就是第三方游戏,任地狱本身虽然有这个游戏的独占拥有权和代理销售权,却不能自己单独开发这个名字的作品。明白了?

XB的前身XG和XS都在PS系主机上发售,XB怎么没有另外主机的版本?

那是因为这个厂商现在是任的第二方。明白啦?

SEGA是任的第二方么?

[ 本帖最后由 马甲雷01 于 2012-9-14 22: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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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抽自己嘴巴。

任地狱是有权自行开发大乱斗,卡比,FE、口袋的。

这才是第二方游戏的体现。版权属于N,开发属于第二方厂商。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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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总要坚持这么说,那就问你口袋妖怪、火纹、卡比、大乱斗都是第几方游戏,你倒是说呀?

战争机器是第几方游戏我管不着,现在这些众所周知的第二方游戏符不符合你自编出来的这套标准,你自己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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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杠神啊杠神,我终于重新这么叫你。你太可悲了,为了你抬杠的需要,居然沦落到睁者眼睛说瞎话的地步,一个自诩混迹游戏论坛多少年的人,盯着口袋妖怪、火纹、卡比、大乱斗告诉大家他不知道这些游戏到底是第几方游戏。大家,看清楚了吧,胡说八道到最后,为了给自己圆局洗地,不惜当众秀降低智商的戏。真是让人叹息杠神可怜的地步啊。



原来在杠神心中,连第二方厂商开发的游戏能不能算是第二方游戏都不知道了。杠神,你觉得你自己现在这套说辞,能不能说服你自己相信。都不用考虑别人先。

可悲啊,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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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妖怪任地狱从来没有花一分钱去买断。它只是在game freak拥有足以确定这个品牌的游戏独占给自己的股份而已。

看来口袋妖怪按照杠神的理论绝对不是第二方游戏了。

FE任地狱也没有花钱去垄断销售,它只是占据着所有FE的副标题而已。看来FE也不是第二方游戏

星之卡比和任地狱大乱斗都是HAL研究所的作品,任地狱给了它几个品牌而已,也没有花钱去垄断,看来卡比和任地狱大乱斗是有可能出非任主机版本的是吧?

到了现在,还为了脸面不顾智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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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纹变成第一方游戏了,当初告加贺时,IS会社跟着起什么哄啊?还作为共同原告……中村社长肯定大脑进水了。

口袋也不是第二方游戏了,game freak的任氏股份大抵是废纸。

这四个游戏哪个也没被任地狱出钱买断,哪个不是第二方游戏。

脸面真的这么重要?都可以不顾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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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段网上的说明,想证明什么?

证明口袋妖怪不是第二方游戏么?

而且这段话大多数的出处还是来自黑子的业界的里侧一文

想展露您自己的无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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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段文字倒是狠狠抽了K大班生的脸。还真是配合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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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既然都没有买断,怎么能说口袋妖怪是第二方游戏呢?

“第二方厂商”不是没有意义的说法么?game freak算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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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2-9-14 22:48 发表

谁说没买断?
来,告诉我们是花了多少钱买断的,分几次买断的?是一作一买断还是买断到何时为止?买断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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