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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游戏音乐会的盗摄及其他

怎么说呢,看到大剧院的小姐举着禁止摄影的牌子一次又一次走过的时候,我心里其实是相当难受的.
一年半前的那一幕又一次显现在眼前,那次是在新天地ARK,而这次变成了上海大剧院.
去年6月9日,ayaya的演唱会,狭小的ARK挤满了人,表演的时候其中有1/3的人一直拿着照相机不停地拍,而且因为光线昏暗的原因,闪光灯此起彼伏,那天我也带了数码相机,但是我觉得H!P的活动在日本从来都是禁止摄影的,而日本人从来都是很识趣,到了国内我想那么多小屁孩偶尔有不遵守的也相当有可能,但是没想到有那么多盗摄的.在表演当中,也是相当多次举出了禁止摄影的牌子,甚至有主办单位一位女士直接呵斥禁止摄影的,但是表演结束后各大论坛仍旧放出了许多视频.Ayaya在回日本的H!P的节目当中也提到过这个问题,我想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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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转到了上海大剧院,我之前去过大剧院,都是相对而言观众层次较高的演出,大家都很安静,也没看到过有人拍摄.
这次去之前我知道去的观众很大一部分可能都没去过大剧院看过演出,而是凭着一腔对游戏的热情才来到这个剧场.
但这里是上海大剧院.
本应是绝对严禁摄影的,摄影是对台上表演者的极度不尊重,甚至还有很多人打开了闪光灯拍摄,这更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这不是在八万人体育馆看演唱会啊,音乐会本应该是高雅的艺术,不是游戏迷聚会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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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是精彩的,我的心情却反而沉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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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yuetsuya 于 2007-11-9 09:15 发表
别拿日本比啊,在国内有多少机会能看到这个?
这种思想导致了原地踏步,甚至是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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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仔仔BABY 于 2007-11-9 09:21 发表
在中国,这很正常
大环境所趋,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问题
因为别人乱穿马路,所以自己也跟着乱穿,原来谬论能变成真理.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这是中国!大家都没有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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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过香港日本后,对我之前的行为很是汗颜.
我现在开车很少按喇叭,遇到行人永远避让,等他们走过了再开,近车不开远光灯.
永远排队等候,红灯永远不乱穿,公共场合不抽烟,不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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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被身边人认为脑子坏掉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
我觉得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人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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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ogsoldier 于 2007-11-9 09:37 发表
其实很多时候,有了钱自然就有了素质
但这事情不是一两句就说得清的,也不是几年就能改变的
随它去吧
棒子和台吧子的素质一样很差,人家有了钱,素质高吗?
有钱不等于有素质,这个又是谬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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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骷髅上帝 于 2007-11-9 09:37 发表
拍,尽管拍。这种事情百年一遇,多少年的怨念,多少电子海洛因吸食者的怨念。不爆发还有何时爆发????期待56匈牙利事件早日上演!
Ayaya本来说还要来上海的,结果却跑去台湾了,对上海的印象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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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oungwilly 于 2007-11-9 09:49 发表
昨天这场其实是器乐音乐会和演唱会合二为一的一次音乐会

去掉横山MM这样的互动演出,则可以对于闪光等问题深入一下

但包含这一大块,其实根本就不须上纲上线

另外毕竟是大陆第一次,昨晚这样的表现已经很好了
上海大剧院第一次演出?!你说什么是大陆第一次??!没搞明白.
人家是东京城市爱乐乐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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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蒙其D路飞 于 2007-11-9 09:56 发表
..................就以论坛/揭示版这样子的交流平台来看~~~~某认为这边根本没有资格指责台湾人素质如何低下..........

先善自身吧~~~
论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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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西达卡 于 2007-11-9 09:58 发表
其实并不是游戏音乐会百年一见,相反有了这个开始以后只会越来越多
而是很多人听音乐会实在太少,所以对这种场合规则的遵守就没有一个正确的意识
听得多了自然就不拍了,自然就明白为什么不该拍&应该如何尊重表演者 ...
听的多了,大家还是一起在拍,那就不会停止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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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yuetsuya 于 2007-11-9 10:01 发表


你怎么知道
马路走的多了,就不会乱穿马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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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西达卡 于 2007-11-9 10:06 发表

是交通协管员多了,乱穿的就会少了
乱穿的次数少了,在没有人管的时候也会少穿马路了
是因为没有合适的或者说可执行的惩罚措施与交通协管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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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西达卡 于 2007-11-9 10:11 发表
拍照和盗摄完全杜绝是很难的,国外也一样(商业行为不讨论)
但是如果能够强化正确的行为意识
那么在明知不对时,就会觉得“要得到一份属于自己的“这样的想法不足以让自己去违背自己的道德观念
前提有2:
1、见 ...
可以说83,84年后的孩子们的道德观念比起75-82年出生的又差了好多,或许与见识不够有关,但是总体而言是有所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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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西达卡 于 2007-11-9 10:12 发表

交通协管员没有任何权力执行惩罚
完全是提醒
所以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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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阿西达卡 于 2007-11-9 10:15 发表

道德层面的规则只有道德能够约束,而且事实是也能够约束
真正惩罚机制的底线其实很高的,不是乱用的
记得当时搞严打抓到一个淮海路乱穿马路的女士,那人还不服结果曝光,结果被炒鱿鱼.
这就是惩戒的力量,杀鸡儆猴,现在穿马路的人相对而言少很多,跟是不是有钱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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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剧院没收盗摄者的相机,演出结束后再交还给他,我觉得丝毫不会影响到大部分的观众,而且又起到很良好的惩戒作用.
且这种作用会变成一种习惯性的想法,一直影响下去.
好多老外为什么习惯好,因为社会法制健全,也知道了被惩戒是什么样子,然后就都自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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