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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版赢了!!——吴仪:将奉陪美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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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31 发表



我笑惨了

难道你没有参加过类似的行动!?主攻版权的专家!?

来买地板的人买的地板一律收缴,这不是从个人用户中搜出来是啥?难道Party光天化日之下抢劫老百姓!? ...

那是买的当时,这个时候地板的主权未定,但是您见过Party去您家查地板吗?
还有,无罪化和合法又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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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33 发表
村里那么多怀抱小孩的妇女,问你要堞么?既然是个人行为(又没有注册企业也没有租用门面),干吗躲着藏着!
唉,这个是贩卖,了解,制造和贩卖是有罪或者说非法的。
贩毒的没个注册毒品贸易有限公司的吧?
吸毒有罪吗?摆脱先把“合法、犯罪、违法、非法”搞清楚。


[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3: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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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3:36 发表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如果已经完成了交易,这个D版光盘揣在用户兜里了,工商局就没权力让你交出来了。否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然结果很难说,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确实比较混乱。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你知道执行者,也就是暴力机关在各国都不能说是很好的法律执行者的。
而且因为地板没有发票等等,你主张你买了也没法举证不是:D这些都是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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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42 发表



别介啊,你这么搞TG有危险的!

那个什么区的什么JS飞龙同学,公开在TG上卖他的”高清XO影碟“呢!
您高兴的话可以去举报啊,可以把水货商也一一举报了啊,如果您不想玩游戏了的话,还有您大家玩的地方有意见的话我是没法反对您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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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44 发表


你又扰乱视听了,说白了,你用D版,你就是在偷啊!
又来?跟你说了,法律和政策是一个平衡利益的工具,说白了是游戏规则,你得按照规则玩。
这跟偷没关系。要偷也是制造者偷,地板是我花钱买的,何来偷窃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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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3:47 发表



苏小小的故事很感人....

去过西湖见过那个亭...

奇女子一个...赞
这三个哪个是卖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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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1 发表


我确实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
您见哪个国家把个人使用盗版有罪化了,说来听听,愿闻其详。
这怎么又销赃了呢,赃物拥有者本身还有呢,我有拿走吗?
知识产权是不能这么类比的,别把偷盗、抢劫这些概念拿过来混淆视听。
我们几个也没有否认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只是看问题不能像您那么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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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2 发表

那你的意思就是对于获得利益的一方是合理的,对于利益受损的一方是不合理的罗?
利益平衡自然就是这么回事。大家找出公认的规则罢了,就连道德本身也只是一些基本的游戏规则罢了。
我要砍了你,你老婆过来把我砍了她会觉得不合理吗?;p开个玩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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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3:56 发表


原来盗版又无罪了!?我说咱吴副总理怎么那么累?一个光明正大的事情干吗那么激动啊,回小布西一句,我们就用盗版怎么了?又没有犯法!啊哈哈哈哈哈!
唉,我之前就跟您说了:
合法 非法 犯罪 违法 这些概念有很大的差别的。
个人使用盗版在全球都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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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8 发表

那如果双方的利益的对立的,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最终是怎样一个平衡的结果?
法律制定的时候就会考虑到一个双方认可的方案,所以法律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
而法律在制定的时候也会由最直接的利益集团参与。
为什么我们有时候会说法律会滞后,就是您说的情况,在利益冲突是还没有规则,法律就无法去偏向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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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3:58 发表

那如果双方的利益的对立的,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最终是怎样一个平衡的结果?
平衡的具体结果就是我可以给你用,但是你要给我钱。
好比我砍了你,但是你家里人不能砍了我,虽然你家里人很想这么做,最后只能由全社会授权的人-警察来砍了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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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01 发表

请问你所提到的这个"大家"包括哪些人? 是否是"用D版的人+被D版的人+判定是非的权力机构"

大家指参与其中的利益集团
知识的生产者+知识的使用者
当他们谈出结果之后把条款交给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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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3 发表


嗯,激动啊,个人用D无罪的,多光荣,多高尚啊!

是这个逻辑吗?某些小白!
个人用盗版的确是无罪的 但是可以认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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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3 发表


嗯,激动啊,个人用D无罪的,多光荣,多高尚啊!

是这个逻辑吗?某些小白!

还有 无罪≠光荣和高尚
我知道跟您解释法律概念有些困难,但是我会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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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7 发表



难道某些小白没有上过学,老师没有教育他,从小就要和“违法的坏人坏事做坚决的斗争”么!?
您真是CCTV看多了,您也希望中国是法制社会吧,法治社会里违法和犯罪就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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