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一封掏总的来信....

前几天收到一封MAIL

为你网站发布不良信息侵犯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我已经接受姚晓燕女士的委托,现经姚晓燕女士同意,由我先向你网站致函,以表示我方愿友好解决此纠纷的最大诚意。

根据你网站首页(http://www.tgfcer.com)上的显示,有一篇名为“上海著名法国游戏公司的黑幕 ”的文章赫然位于网页正中位置,点击后可以发现,该篇以揭露外企公司主管欺压员工为主要内容的文章,在多处以含沙射影的方式暗示姚晓燕女士就是文中的“掏”总,甚至出现了姚晓燕女士的英文名字以及姚晓燕女士所在的部门名称。

事实就是该篇文章中的“掏”总欺压员工的内容纯属虚构,均为诽谤者编造,其用心相当险恶。之所以会引起这次事件的发生,完全是由于上海育碧电脑软件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人事裁员而引发了个别员工的不满,他们为报复本公司以及公司的主管而炮制了这样的一篇诽谤文章并四处张贴。致使包括雅虎网、猫扑网、PCHOME网等许多著名网站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侵犯了姚晓燕女士的名誉权,姚晓燕女士已经就此诽谤案件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报案,现经过本律师与各家网站协商,猫扑网、PCHOME两网站已经将该篇诽谤文章隔离,


该MAIL没有署名,没有地址,没有联系方式,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反正已经跟律师说好了,再有事就找律师处理了


TOP

律  师  函
敬启者:

您好!

我们受电玩俱乐部网站的所有者(“客户”)委托,现就您向该网站致函声称网站论坛上发布的一篇文章侵犯了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致函如下:

经查,一位用户在客户网站上发布了一篇名为 “上海著名法国游戏公司的黑幕 ”的文章。对于该文章被称侵犯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作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 我们的客户如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确实出现诽谤他人的内容,则应予以删除。但由于上述文章没有提及任何直接和真实的人名,尽管您函中指出“该篇文章中的‘掏’总欺压员工的内容纯属虚构,均为诽谤者编造”,但我们的客户目前并无相关的证据,对该文章是否构成诽谤无从判断。

如您认为这篇文章构成对姚晓燕女士的诽谤,请向我们提供证明这篇文章构成侵权的相关证据。一旦我们的客户确认该篇文章确实构成了诽谤,客户将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处置。

关于上述事宜,请和我们联系。

此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TOP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你到底知不知道大家在说那件事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