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杂谈] 广大车主头顶青天:车管所要求先消违章再过年审属违法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Hananeko    时间: 2014-10-30 20:15     标题: 广大车主头顶青天:车管所要求先消违章再过年审属违法行为

车辆有违章没有消除就无法通过年审,一般车主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然而东营的车主周先生却发现这个规定不合理,为此他将东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告上法庭。近日,周先生收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车管所以违章未处理为由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决后车管所未上诉,判决结果生效。

该案在东营市首开先河,这一判决也给车管所敲响了“司法警钟”。据了解,今年2月份车主周先生到车管所审车,车管所以他的车有交通违法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周先生觉得车管所的这个规定不合情理:他的车已经通过了检测,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材料。既然检验合格了,车管所就应该通过年审,怎么能与违章行为挂钩呢?

回家后他查阅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现,第十三条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随后,周先生将东营市车管所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东营市车管所以原告未接受违章处理为由拒发合格标志,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车管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原告周先生合法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作者: hkt3010    时间: 2014-10-30 20:22

不合法但合理,钻个牛角尖的纯2b
作者: 成濑川景太郎    时间: 2014-10-30 20:23

合理不合法的话,修改法律吧
作者: fadeaway    时间: 2014-10-30 20:41

汽车年审和驾驶员违章年审分开处理,该罚的都是驾驶人员,汽车表示都怪我咯
作者: kewi    时间: 2014-10-30 21:11

是违法,但是一般人真心没有那个闲工夫去较真儿
作者: 暖冰    时间: 2014-10-30 22:01

引用:
原帖由 fadeaway 于 2014-10-30 20:41 发表
汽车年审和驾驶员违章年审分开处理,该罚的都是驾驶人员,汽车表示都怪我咯
那如果不是当场抓住的怎么罚?下通知要求车主提供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的驾驶人是谁?
作者: 绝对和体    时间: 2014-10-30 22:05

虽然这办法有点一刀切,但确实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让那些违章了的能自觉处理违章!
作者: DDP    时间: 2014-11-1 12:1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LG
我想知道这位周先生违章拖着不处理的话有什么后果?反正车检已经通过了
作者: 眼泪哗哗的    时间: 2014-11-1 18:34

难不成以后年检时,先告知有违章未处理,限期15日,逾期将加收每天?%的滞纳金
作者: baggio635193    时间: 2014-11-1 20:25

不是好事,那到时候在交通事故中要有多少无赖产生,你爱怎么样怎么样,反正我车照样开
作者: lin    时间: 2014-11-1 21:40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Note III
对于国内很多低素质肇事方来说,不处理违章不通过年检挺好。
作者: Raven    时间: 2014-11-1 21:44

以国内某些人的素质,开这个口才是危险的先河 233
作者: gamefoxer    时间: 2014-11-1 22:30

呵呵,依法治国




欢迎光临 TGFC Lifestyle (http://club.tgfcer.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