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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杂谈] 杭州3辆电动车违规上高架遭车祸 致一死两重伤 [打印本页]

作者: 神奇    时间: 2014-10-23 10:59     标题: 杭州3辆电动车违规上高架遭车祸 致一死两重伤

昨天早上7点45分左右,正是出门上班的高峰期,在杭州萧山通惠立交桥上的几记撞击声,打破了四个家庭的平静,一辆本田雅阁轿车接连撞上三辆电动车,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而事发的通惠立交桥,是禁止非机动车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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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通报

2014年10月22日07时45分许,瞿某(男,25岁,萧山人)驾驶浙A号牌的小型轿车,沿萧山区通惠路上跨立交桥由南向北行驶至中誉现代城小区路段时,分别与同方向的张某(男、26岁、河南人)、刘某(男、43岁、河南人)和刘某某(男、29岁、安徽人)驾驶的三辆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刘某、刘某某受伤,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事故报警后,萧山公安交警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伤者抢救及事故处理工作。目前,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被撞者违规在先,该如何赔偿?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需承担怎样的责任,后续赔偿问题该如何解决?记者咨询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锦伟。

张律师表示,事故双方责任的认定,主要从违法行为个数和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力与作用大小来考虑。

从目前记者核实到的信息看,电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高架,与事故有因果关联,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电动车驾驶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有安全驾驶的义务,若因其操作不当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律师表示,若认定机动车驾驶员有责任,首先机动车交强险的12.2万元会用来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超出12.2万元,保险公司根据定责的不同有不一样的标准:若机动车被认定为主责,赔偿金额为总金额的70%到90%,若双方是同等责任的,赔偿金额为总金额的60%。

但具体到该起事故所涉及的民事赔偿情况,以及是否要追究刑责,则有待交警部门调查,并作出具体认定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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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么看?
我是觉得如果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如果被判有责,尼玛以后这车还怎么开?
作者: hkt3010    时间: 2014-10-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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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机立功了。。。:D
作者: kewi    时间: 2014-10-23 11:07

放心吧,机动车最少次责,维稳么。死伤这么多人,车主没刑责就算不错了。
作者: xtpl    时间: 2014-10-2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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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基本不可能,担个次责就算烧高香了,很可能是同等责任。

高架算啥,我以前去萧山机场,机场高速限速100,单向两车道,硬路肩里照样一群民工兄弟们骑着电驴谈笑风生,丝毫不把边上时速过百的机动车放在眼里,大萧山人民很奔放的,不管是开车还是骑车。
作者: zjjly    时间: 2014-10-23 11:09

死的好
作者: zjjly    时间: 2014-10-23 11:11

机动车驾驶员有安全驾驶的义务

只要撞车就是你没有安全驾驶.这个神了~
作者: 冲锋衣    时间: 2014-10-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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黝黑荷兰
作者: oando    时间: 2014-10-2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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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桥一堆电瓶车
作者: zuccbtpig    时间: 2014-10-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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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jjly  于 2014-10-23 11:11 发表
机动车驾驶员有安全驾驶的义务

只要撞车就是你没有安全驾驶.这个神了~
这对方一心寻死朝我撞过来。。。想安全驾驶都难
作者: fyyx    时间: 2014-10-23 11:17

反正都是开车的错
开车的会赔的

基本不遵守交规的都是这么想的
作者: zjjly    时间: 2014-10-23 11:17

虽然开电动车的死得好.但是这开车的哥们大清早的能一脚油带3个~这车开得也是相当飘逸啊~
作者: vany    时间: 2014-10-2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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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除害啊
作者: cecily家的胖子    时间: 2014-10-23 12:09

谁有保险就谁陪,这就是法律。机动车不用但刑责就OK了。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4-10-23 12:14

两个荷兰一个白完,呵呵
作者: orz2009    时间: 2014-10-2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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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逼的荷兰白玩人
作者: dragong    时间: 2014-10-23 13:10

呵呵
作者: havel    时间: 2014-10-2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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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三桥上天天都是一群电动车,本来三车道,生生被逼成两车道,刚好又赶上南向匝道修机场高速,下去只有两车道了,天天看电驴在车缝中辗转腾挪,灰常的流弊。
不过话说回来三桥上的电驴泛滥土狗也有责任,边上的自行车道不但窄的要死而且还得推着车子爬楼梯,尼玛真是奇葩
作者: ferrerorun    时间: 2014-10-23 13:31

现在开车的都是弱势群体,出门就怕两轮小摩托。各种乱变道·······碰了他你还倒霉
作者: 侧耳倾听    时间: 2014-10-23 15:53

就这种事,机动车有各式各样的处罚方式,但是非机动车呢?谁去惩罚?对他们来说,丢掉性命才是唯一的惩罚。
作者: 卡面来打    时间: 2014-10-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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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人也经常违章电摩上文辉大桥走机动车道~就这么一条路~人行道根本推不上去~绕路的话太远了~没办法
作者: xtpl    时间: 2014-10-2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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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卡面来打  于 2014-10-23 16:36 发表
其实本人也经常违章电摩上文辉大桥走机动车道~就这么一条路~人行道根本推不上去~绕路的话太远了~没办法
文辉大桥的确,当年我走非机动车道,自行车推上去就累得半死,更别提重得多的电驴了。
作者: leeex    时间: 2014-10-23 19:40

引用:
原帖由 zuccbtpig 于 2014-10-23 11:14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NOTE II
这对方一心寻死朝我撞过来。。。想安全驾驶都难
所以你要装行车记录仪,上次有个新闻不是说碰瓷的撞一辆丰田越野,自己瘫痪了结果因为人家车上有记录仪显示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所以一分没有赔。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4-10-2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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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有人说死的好

我心里都觉得一丝悲凉

虽然我认为他们做的不对,也是危险驾驶。

但,罪不至死
作者: 绝对和体    时间: 2014-10-23 22:18

竟然只死了一个!
作者: 66    时间: 2014-10-2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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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怕极了一些电动车车主,很多左转弯时都不回头看一下路况,勇士的心态..
作者: SebastianBach    时间: 2014-10-23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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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4-10-23 20:28 发表
每次看到有人说死的好

我心里都觉得一丝悲凉

虽然我认为他们做的不对,也是危险驾驶。

但,罪不至死
作死,明白?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4-10-24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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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多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除了自杀,我觉得没任何人是为了死而做一些事情的。

按照你们的理解,攀岩的,上珠峰的,环球海上帆船的,都是作死,老老实实呆家里不好么?

但不是,因为什么?他们推动了人类发展?因为挑战极限?满足了你们的好奇心?

有些人素质低,希望走捷径,结果搭进去生命的代价

你们不觉得太重了,反而兴高采烈,落井下石

平心而论,就这点事,命没了,家庭毁了,在你们看来就那么解恨么?

本帖最后由 总理 于 2014-10-24 07:05 通过手机版编辑
作者: ChuPaChuPs    时间: 2014-10-24 07:16

别闹,有点逻辑
首先,他是成年人,
第二,他知道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死亡的后果,仍旧去做了
第三,他知道这种行为是影响到他人,并被禁止的
第四,他这种走捷径的行为对他个人是有利的,对整个社会秩序和效率的影响是负面的
这就叫作死

和上珠峰是完全不同的,上珠峰也是作死,但是一,没有被禁止,二,上去了也不影响到任何人
或者你觉得开个电瓶车上高架也算是推动人类发展?
作者: 黄金12    时间: 2014-10-24 11:23

引用:
原帖由 ChuPaChuPs 于 2014-10-24 07:16 发表

和上珠峰是完全不同的,上珠峰也是作死,但是一,没有被禁止,二,上去了也不影响到任何人
或者你觉得开个电瓶车上高架也算是推动人类发展?
如果死多了能让ZF意识到道路规划建设问题和违章占道乱停车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改变, 那也真算是推动人类发展
作者: zjjly    时间: 2014-10-24 11:24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4-10-24 07: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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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多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除了自杀,我觉得没任何人是为了死而做一些事情的。

按照你们的理解,攀岩的,上珠峰的,环球海上帆船的,都是作死,老老实实呆家里不好么?
...
煞逼一个~
作者: lanlan052    时间: 2014-10-24 11:29

别的地方我不清楚 但是在贵阳 摩托和电瓶车是真正的特权车 占道 随意变道 闯红灯 逆行 他们不是不懂交规 而是完全漠视交规
作者: Raven    时间: 2014-10-24 11:36

死得好
作者: Raven    时间: 2014-10-24 11:36

引用:
原帖由 lanlan052 于 2014-10-24 11:29 发表
别的地方我不清楚 但是在贵阳 摩托和电瓶车是真正的特权车 占道 随意变道 闯红灯 逆行 他们不是不懂交规 而是完全漠视交规
说白了,就是欠管
作者: 狂涂    时间: 2014-10-24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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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估计起码30%责任。。。
作者: phoenix9    时间: 2014-10-24 12:33

禁摩这事太sb了,应该禁电动车才对。mb出事了装非机,没事跑的比机动车还快,还没人能管。
作者: woodnymph    时间: 2014-10-24 12:44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4-10-24 07: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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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多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除了自杀,我觉得没任何人是为了死而做一些事情的。

按照你们的理解,攀岩的,上珠峰的,环球海上帆船的,都是作死,老老实实呆家里不好么?
...
哎呀,好伟大,站在自认的道德制高点是不是很爽

原来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是为了挑战极限 推动了人类发展。。。
作者: fanti    时间: 2014-10-24 12:44

只要买了保险出事故必定有责任
作者: whrch    时间: 2014-10-24 12:59

引用:
原帖由 总理 于 2014-10-24 07: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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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多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除了自杀,我觉得没任何人是为了死而做一些事情的。

按照你们的理解,攀岩的,上珠峰的,环球海上帆船的,都是作死,老老实实呆家里不好么?
...
别这么傻逼好么?
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而且还会影响到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的人我只想说,自己找地方赶紧死。
作死的人我都建议给个达尔文奖。
作者: 总理    时间: 2014-10-24 13:31

引用:
原帖由 ChuPaChuPs 于 2014-10-24 07:16 发表
别闹,有点逻辑
首先,他是成年人,
第二,他知道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死亡的后果,仍旧去做了
第三,他知道这种行为是影响到他人,并被禁止的
第四,他这种走捷径的行为对他个人是有利的,对整个社会秩序和效率的影响是负面的 ...
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

人家既然已经用生命去推动道路道德规范的进步了

为什么你们还非要说,“怎么只死一个”“死的好”这种冷漠的话?

可以谴责这种行为,或者说,如果你看到这样的事情,你骂人家,没关系

人家都已经死了,有必要还玩命的咒骂别人么?

意义是什么?

凸显自己道德优越感?

你要搞清楚,中国不是只有北上广深,并不是只有京津塘,长三角,珠三角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拥有公平的上学受教育的机会

不是每个人都有获得晋升的条件

道德水平和素质低下,对道路安全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刻

难道就是他们做了错事必须付出生命为代价才能让你们高潮?

照这种逻辑,非洲黑人应该全体灭绝

只留下拥有良好素质的白人和勤勤恳恳的黄种人

这个世界就完美了

我们都是车主,我开车遇上不要命的也会骂,但如果他都已经死了

我绝壁不会说一句“死的好”这种幼稚的话

因为说出这种话的人,也许外在道德水准比较高,内在修养未必能比横穿马路的人高的了多少

愿意对号入座随你

愿意骂我也随你

但我只谴责活人,绝不咒骂死人!
作者: yangjuniori    时间: 2014-10-24 14:3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S II
保险都不应该陪
作者: 神奇    时间: 2014-10-24 14:34

这贴居然引来了暗号,我很惶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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