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xcolossus 于 2014-8-26 10:16 发表
1,宝马在加速的时候锋范还没出现在镜头
2,锋范从出现到相撞,不到2秒钟时间
3,明明是锋范一把大方向撞向宝马,宝马猝不及防也撞向了右边护栏
别说的好像是锋范已经在前面了宝马才开始加速撞上去
另外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0:23 发表
车主自己都承认了,最后2秒他加油门的
别人也通过技术手段分析了,最后宝马加速了16km/h
这个还要洗地?!!!!
锋范在宝马的左前方好不好?
你又不是开飞机的
视线不要太好,有足够的时间去响应 ...
原帖由 试作2号机 于 2014-8-26 10:55 发表
http://v.autohome.com.cn/v_4_26599.html
分析了一大堆宝马的技术参数,是不是能分析一下锋范的的心呢
原帖由 xcolossus 于 2014-8-26 10:32 发表
自己去看视频,锋范什么时候在左前方了?
1分整的时候刚出现在镜头,1分02秒已经撞上快横在宝马前面了,
宝马2秒钟加速16km/h怎么了,前面没车,宝马就不能加速了么,就不能想超那个窝窝了么?
按照某些人的说 ...
原帖由 xcolossus 于 2014-8-26 10:32 发表
自己去看视频,锋范什么时候在左前方了?
1分整的时候刚出现在镜头,1分02秒已经撞上快横在宝马前面了,
宝马2秒钟加速16km/h怎么了,前面没车,宝马就不能加速了么,就不能想超那个窝窝了么?
按照某些人的说 ...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0:59 发表
你开过车吧
车子的盲点是在右后方而不是左后方
锋范的加速度也没有牛逼到一秒钟超越整部宝马汽车并且大幅度超车吧
宝马车主能看不见?
最后为什么快撞上
是因为宝马车主加速不让道的原因!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0:59 发表
你开过车吧
车子的盲点是在右后方而不是左后方
锋范的加速度也没有牛逼到一秒钟超越整部宝马汽车并且大幅度超车吧
宝马车主能看不见?
最后为什么快撞上
是因为宝马车主加速不让道的原因!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1:00 发表
一会在另外的帖子里说别人是道德帝,一会又在这里道德长道德短。
锋范违”法“超车,被你弱化成”有意无意“的超车;BMW行车道直行加速,被你强化成要”置人于死地“。而事实是锋范是全责方,我整个人都惊呆了!
一会把机动车换车行人,一会又给锋范车里放进了了孕妇小孩。锋范车里要是有孕妇小孩还这样超车,我绝不会去怪宝马,只能怪孩子倒霉摊上这么个蠢货老子。
还有,一个连基本的法律法规都不遵守的人,要求另一个守法公民无条件退让,这世界上有这种事情么?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底线,注意!法律才是底线,不是道德!连这底线都不要的人,你还跟他谈道德上的高低?
虽然交通法规是这个世界上被践踏最多次的法律,人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但是,法律始终是法律,一切行为都必须以守法为基础。不要以为你生活在一片法律顶个球的土地上就忘记这一点。
原帖由 xcolossus 于 2014-8-26 11:09 发表
还在扯宝马加速,
宝马一早就加速了,在锋范冒头之前就开始加速了,
明明是锋范自己傻逼,冒个头就大方向打过来,然后撞上,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还在胡搅蛮缠,是眼睛瞎了还是脑子残了?
原帖由 forester 于 2014-8-26 11:11 发表
喷了,看到这段视频就喷宝马素质,之前发生了什么你知道么?正常人看到变道加速冲过去肯定有问题,要不就是素质差,要不就是恶意碰瓷,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锋范在后面的时候惹恼了宝马。 天天喷这个道德那个道德,你看到 ...
原帖由 xcolossus 于 2014-8-26 11:09 发表
还在扯宝马加速,
宝马一早就加速了,在锋范冒头之前就开始加速了,
明明是锋范自己傻逼,冒个头就大方向打过来,然后撞上,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还在胡搅蛮缠,是眼睛瞎了还是脑子残了?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1:10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这犯了何等的重法?要人家破人亡?(这种撞击足以导致车内乘客受重伤的!)
3、宝马直线加速是自己的事情没问题。可是你要搞清楚,当事人自己承认他看到锋范,就是为了不让道,故意加速撞击对方的!请问这个“置人于死地”的动机有了吧?
4、法律是底线,没错,如果宝马车是失控撞上锋范,那铁定是锋范的问题,宝马车主自己承认自己有意加速撞击对方,因为对方正处于变道状态,所以自己不承担责任,请问,是谁在践踏你口口声声的“法律是底线”!??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1:10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 ...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1:10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这犯了何等的重法?要人家破人亡?(这种撞击足以导致车内乘客受重伤的!)
3、宝马直线加速是自己的事情没问题。可是你要搞清楚,当事人自己承认他看到锋范,就是为了不让道,故意加速撞击对方的!请问这个“置人于死地”的动机有了吧?
4、法律是底线,没错,如果宝马车是失控撞上锋范,那铁定是锋范的问题,宝马车主自己承认自己有意加速撞击对方,因为对方正处于变道状态,所以自己不承担责任,请问,是谁在践踏你口口声声的“法律是底线”!??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1:10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 ...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0:59 发表
你开过车吧
车子的盲点是在右后方而不是左后方
锋范的加速度也没有牛逼到一秒钟超越整部宝马汽车并且大幅度超车吧
宝马车主能看不见?
最后为什么快撞上
是因为宝马车主加速不让道的原因!
原帖由 kingjob 于 2014-8-26 11:3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教规的解释是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警察在现场勘察就看两车的轮子,变道车四轮进线,就是后车全责,没进就是变道车全责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6 12:30 发表
这个是适用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需要,如果一个交通事故扯半天纠缠不清那必然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而且路上那么多交通事故交警的精力也有限,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快速的处理方式,这个是因为现实而妥协,除非死人了不然交 ...
原帖由 @slr 于 2014-8-26 12:30 发表
这个是适用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需要,如果一个交通事故扯半天纠缠不清那必然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而且路上那么多交通事故交警的精力也有限,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快速的处理方式,这个是因为现实而妥协,除非死人了不然交警根本不会也没必要把一件交通事故判断的那么细致,比如这件事故里交警就忽略了宝马超速的事实判锋范全责.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1:36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是这么写的。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锋范的安全距离在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你告诉我说这车距具备超车条件?)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这犯了何等的重法?要人家破人亡?(这种撞击足以导致车内乘客受重伤的!)
BMW车主一定是经常上赛道的主,对于何种碰撞会死,何种不会死了如指掌!
拜托,零点几秒的时间,顶多想到老子不让他超车,看到翻车时心里肯定也是一百个”卧槽“好么……
还家破人亡,这属于典型的no zuo no die,怨不得别人。
3、宝马直线加速是自己的事情没问题。可是你要搞清楚,当事人自己承认他看到锋范,就是为了不让道,故意加速撞击对方的!请问这个“置人于死地”的动机有了吧?
BMW开斗气车是肯定的,置人于死地始终是你在脑补……
照你这么说,F1车手人人都是谋杀未遂嫌疑人了。
4、法律是底线,没错,如果宝马车是失控撞上锋范,那铁定是锋范的问题,宝马车主自己承认自己有意加速撞击对方,因为对方正处于变道状态,所以自己不承担责任,请问,是谁在践踏你口口声声的“法律是底线”!??
交警的处罚已经很清楚了,违法方是锋范,你还在纠结什么?
难道是,宝马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律漏洞想要”置人于死地“这种?用道德标准来要求法律,这恐怕得等到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才行了。
另外,不是字体越大越有道理,这不是弄堂里吵架,谁嗓门大谁占理。
原帖由 byemilan 于 2014-8-26 12:5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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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浙大副校长变道是素质问题,大车不让让是道德问题。是非观念混乱到这种程度,还在这里大谈道德,真是讽刺。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16 发表
谢谢你抽空回答我的问题
第一,我看了半天没看到他犯了什么法了,前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原帖由 超级笨猪 于 2014-8-26 13:06 发表
风范更本不是素质问题,是素质道德都有问题。安全带不绑,吃低保的嬉皮烂货一个。这个视频一看明显的全责,居然丫都不认。更可笑的是还有人来洗地,naive。
原帖由 @KOSMOS 于 2014-8-26 13:19 发表
楼主,为啥是宾利就不会撞上去?
潜意识里你把风范和宝马比作强弱对抗么?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3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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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当事人最有发言权。
宝马车主撞车以及后来把视频和处理事件放到网上这一连串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人没想象的那么傻逼。
他明显就是看人家车不如自己才敢加速撞上去的。
...
原帖由 @GhostSnake 于 2014-8-26 13:47 发表
LZ以无限的恶意推测宝马车主,又以无限的同情加在锋范车主身上,
罔顾事实,无视法律,添油加醋,颠倒黑白,
这么明显的全责事故,你根本没法洗的,放弃吧
原帖由 @byemilan 于 2014-8-26 13:56 发表
我有没有脑子不劳阁下评判,但你这种认为强行并道只是素质问题的无论是锋范车主还是浙大副校长都付出了挺大代价,期望你们继续
忘了您是在高速上都逆行的人,也来谈驾驶道德……喷了
原帖由 @城里的月光 于 2014-8-26 13:57 发表
我觉得吧
如果宝马车主付出丧失道德水准的代价让交通违法者受到教育甚至惩罚
我会为宝马车主点赞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3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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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当事人最有发言权。
宝马车主撞车以及后来把视频和处理事件放到网上这一连串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人没想象的那么傻逼。
他明显就是看人家车不如自己才敢加速撞上去的。
...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16 发表
谢谢你抽空回答我的问题
第一,我看了半天没看到他犯了什么法了,前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原帖由 byemilan 于 2014-8-26 13:56 发表
我有没有脑子不劳阁下评判,但你这种认为强行并道只是素质问题的无论是锋范车主还是浙大副校长都付出了挺大代价,期望你们继续
忘了您是在高速上都逆行的人,也来谈驾驶道德……喷了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4:21 发表
第一,我看了半天没看到他犯了什么法了,前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前后保持安全距离和超车有必然关系么?他又没有撞上沃尔沃,别跟我偷换概念。
交通流量大么?整个视频就一辆沃尔沃和宝马本身,匀速行驶了好一阵,也没发现堵车,也没发现其他异常啊,也不是铁路、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啊。为什么不能超车?
黑体字,你仔细体会一下,尤其是那个”等“字,判断是否违法不是看你有没有在条例中这些地点违法,而是有没有超车条件。锋范的此次超车行为显然是在宝马维持路权后,失去”超车条件“后继续强行超车导致的。
现实道路还有很多种特殊情形,法规无法一一例举,所以用了”等“这个词作为补完,而你确纠结于此案没有发生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忽略了最主要的”没有超车条件“,完全属于误读。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5:43 发表
回到问题本身吧
就第一条,这个道可不可以超
我觉得完全可以
有图可证
如图中所看,宝马车速已经降到60(限速80的高架哦),而且与左前方的沃尔沃距离已经很远了
你告诉我,20公里时速差,十几米的距离不能超速么?
可是宝马后来干什么了?!
原帖由 大晶 于 2014-8-26 15:50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NOTE II CDMA
你还没完成超车别人速度已经上来了,你还能借进来吗?
交规里很清楚,变道要在不影响后车的前提下进行,宝马加速又没有违章,不是锋范的问题难道是宝马的问题?
更何 ...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5:53 发表
那我能说这4秒钟决定了后面的撞车么?
事故的责任在锋范
宝马没有任何责任?
你说的全没错
有些东西没法证明,只能存在于人心
原帖由 @dragong 于 2014-8-26 13:42 发表
其实楼主说的有点道理,不过宝马加速的原因不可能是想撞翻对方,只是不想让道而已,这起事故双方其实都有责任,本田胡乱变道主责,宝马不注意避让次责,这么判的话宝马也无话可说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6:02 发表
是啊,人在做,天在看,锋范吃瘪,得偿所愿……有什么问题?难道吃瘪的应该是宝马?
我前面跟你回的这些道理你避而不谈,回来引用车托之家”数据帝“的帖子作甚?为了证明警察为了息事宁人都是睁眼瞎?你这推理最正 ...
原帖由 xcolossus 于 2014-8-26 16:11 发表
而且车托之家的数据帝自己也说了,50几秒的时候,“估计”锋范开始加速超车
数据帝只是证明了宝马在加速,加速稍微仔细看视频也完全看的出来,
问题是锋范还没到前面,宝马在自己道上加速怎么了,有啥问题,
...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6:16 发表
我估计还是传统的“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思维作祟,以为上了路也应该互相“礼让”,否则就是道德败坏的行为。
但是实际上,这种思维与现代的法理有时候是冲突的,而要避免这种冲突,就必须以法律作为唯一标准,遵 ...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6:36 发表
你的意思反正即使在限速80的高架上,两辆车手牵手60走,还不容许别人超车对么?
如果是三辆车在高速手牵手90在你眼前堵你呢
你是不是也要说这种人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然后跟着后面呢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6:36 发表
你的意思反正即使在限速80的高架上,两辆车手牵手60走,还不容许别人超车对么?
如果是三辆车在高速手牵手90在你眼前堵你呢
你是不是也要说这种人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然后跟着后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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