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狗养猫养宠物的法规及规定全美各地不同,难以一概而论,因为这是属于州及地方政府管辖的事务,因此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法规。大致上说来,各地对于狗的管理基本上是大同小异的,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及周边地区,基本上由县(County,也可以称为郡)、市政府定出管理办法,每一个县市政府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动物管制职员”(Animal Control Officer),负责具体执行有关动物管理的规定。比如,如果有人看见流浪狗的话,就可以打电话通知动物管制部门,动物管制职员得知信息后,就必须负责捕捉流浪狗并将其送到动物收容所;如果流浪狗有健康上的问题的话,动物管制职员就必须与卫生部门联系,将其送到动物医院诊治;如果健康问题严重而无法医治时,就要实施安乐死。
根据美国宠物产品协会(American Pet Products Association)的资料,全美约有3500所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另据美国爱护动物协会“ASPCA”的估计,数量约在5000所左右)。这些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每年收养的猫狗数量在600万至800万之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宠物主人无力或不愿继续饲养的情况下,由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收容的,也有一部分是由动物管制职员捕获的流浪狗,还有很小一部分是民众自发捕获的流浪狗。这些送到动物收容所中的狗,有一半会被领养,余下的由动物收容所负责管理,当动物收容所因为经费原因而无法管理所有的猫狗时,就会实施安乐死,数量约为每年270万(也有估计2012年的数目为400万)。
有关狗主人的义务,比方狗屎问题如何解决、狗惊吓路人、伤人有什么处罚等,绝大多数城市中的社区都规定主人外出遛狗时,必须将狗屎捡起来,否则罚款,一般25美元左右,同时也要求狗的主人必须牵着狗外出。如果发生惊吓他人或咬伤他人的情况,责任由狗主负责。新泽西州规定,狗咬伤他人的话,被害者应该在1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地方负责部门可以责令狗主限制狗的行动甚至强制将狗安乐死。而受害者的医治以及其他损失,则全部由狗主负责,在某些情况下,受害者还会提起民事诉讼。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估计,每年约有450万人被狗咬到,大多数比较轻微,其中85万人需要接受医治。据估计约有15000到16000名受害者从狗主购买的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平均赔偿额近3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