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事故理赔]
喜闻乐见之车祸责任,交警及相关业内人士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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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8 22:42
标题:
喜闻乐见之车祸责任,交警及相关业内人士请指教~~~~
今天出了车祸,在一十字路口两车相撞。对方左胎爆了,冲出去约一百米停下。我车较惨,原地转了两圈,气囊全开,幸得无人受伤。
后来交警定责,我方主责,因为该路口无信号灯,我方应让右方车辆先行。
交警私下说,本该我方全责,考虑对方车速极快(我个人估计上了100),让他承担个次要责任。反正就是让双方尽快认责了事,反正都是保险赔。
对于责任判定,我倒是没有异议。可是有点气闷的事,对方真的是开的太快了,我方是在几乎踩停的情况下跟对方擦碰,车上两人只有些许擦伤完全是老天保佑。车子惨不忍睹,估计没几万是修不好了。
当然现在责任认定书也签了,我的意思就是事后讨论下,如果我不认同交警意见,宁可自己全责承担(反正也是保险公司赔),能不能申请对对方的车速进行判定。至少让他超速50%,记12分出口气?(该路口无摄像头)
请教技术及实践上是否可行?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小手冰凉JJ滚烫 于 2013-4-28 22:43 编辑
]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8 22:53
补充一下,上图我方为红车,对方黑车。对方路段限速50。
该路口几乎没人,旁边就一售楼中心。出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对我方进行了及时的救助,在此深表感谢。当然,淡定的神经,娴熟的动作,充分反应了此处车祸早已是家常便饭。
作者:
新的马甲
时间:
2013-4-28 23:22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这个问题讨论过。警察基本只看体位不看速度,因为速度很难判断。这个例子就是,让自右向左比较好判断,所以LZ就是主要责任了。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8 23:25
也就是说,想通过地面刹车痕迹之类的东西判定车速没啥可行性啰?当时的目击群众几乎一致对我们表示了深深的同情,哎~~~~~
[
本帖最后由 小手冰凉JJ滚烫 于 2013-4-28 23:27 编辑
]
作者:
新的马甲
时间:
2013-4-28 23:36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引用:
原帖由 @小手冰凉JJ滚烫 于 2013-4-28 23:25 发表
也就是说,想通过地面刹车痕迹之类的东西判定车速没啥可行性啰?当时的目击群众几乎一致对我们表示了深深的同情,哎~~~~~
大概撞人或别的什么"弱势群体"时候会看。机动车对撼基本就无视了。
作者:
szgekko
时间:
2013-4-28 23:39
说实话 我没看懂 LZ的图
黑车是从图里的左侧往右侧开?
LZ图改改吧 最起码标注下 原来的行进方向……
另外 人没事万幸!!!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8 23:43
图改之。细线表示碰撞后车的运动轨迹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8 23:53
posted by wap, platform: GALAXY S III
撞成这幅样子了
作者:
szgekko
时间:
2013-4-28 23:58
LZ 撞成这样 人没事万幸啊
作者:
stkoichi
时间:
2013-4-29 00:04
这车是不是报废了
作者:
interboy
时间:
2013-4-29 00:10
可以换车了。
作者:
Rainheart
时间:
2013-4-29 00:13
我也碰到过这样一次事情,我右侧直行被护栏挡住视线,对方借道行驶被我直接撞了原地两圈4人受伤,我P事没有就是车标掉了引擎盖起来了
最后对方没商业险,协商了一下判了我个速度过快担了50%
这件事只让我搞清楚一件事,就是速度鉴定2000一次...当然我没做...撸主你做鉴定不影响最后的定责说实话意义不大...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9 00:14
我倒是真想报废啊,估计不可能。
明儿4s定损。
作者:
舒夫真高
时间:
2013-4-29 00:49
福克斯?都撞成这样了,最好能报废了。。。
作者:
Rainheart
时间:
2013-4-29 00:51
我操才看到图这撞的惨烈程度...人没事真是万幸啊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9 00:58
所以就是这样才生气啊,对方车速之快,完全是一把刀一样的切过去
还落个主要责任
[
本帖最后由 小手冰凉JJ滚烫 于 2013-4-29 00:59 编辑
]
作者:
正版万岁
时间:
2013-4-29 02:00
为啥楼主要让右先行?
有stop sign么?
作者:
神奇
时间:
2013-4-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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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明显报废了,保险不太会让你修,发动机受损
作者:
jojo99
时间:
2013-4-29 09:33
支路干路呢?没有说法?
作者:
zhing86
时间:
2013-4-29 09:52
让右车先行是什么道理?只听说转弯让直行。楼主你是想右转弯吧!?
交警都定责了,就认栽吧!还纠结个毛。
作者:
Rainheart
时间:
2013-4-29 10:29
无信号灯控制无交警指挥的路口,让右侧直行车辆先行啊
作者:
九月雪花
时间:
2013-4-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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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楼主没事就好,100的速度唉。
作者:
kdscw
时间:
2013-4-29 21:0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od (iTouch)
先不说对方如何,lz一脚刹停在路中央确实问题很大。
作者:
小手冰凉JJ滚烫
时间:
2013-4-29 22:57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你说的非常正确。所以对于责任划分,我方并没有任何异议。
唯一的气愤就是,对方车速实在是太快。否则,就算刹车不及,无非也就是较为轻微的碰撞~~~
而我的车的状况,大家也看到了。你说杭州70码,速度也无非如此罢。。。
当然,从结果论,也算是老天保佑。所谓得之我命,失之我幸,如是而已。
作者:
梦天海
时间:
2013-4-29 23:00
恭喜恭喜,和4S谈谈置换新福吧
作者:
dirge
时间:
2013-5-2 02:55
如果能证明他车速快到你经过路口时他根本就在视野里不存在,你就有理。否则只能按照让右原则处理。
作者:
et
时间:
2013-5-2 09:32
遇到2B只能认倒霉的了,期待下次他100过路口遇到的是泥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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