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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亨特框架协议备忘录曝光 资方关键让步赢回新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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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超叔
时间:
2011-11-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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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特框架协议备忘录曝光 资方关键让步赢回新赛季
北京时间11月27日,在临时协议出炉之后,ESPN专家马克-斯坦恩第一时间就得到了“前”工会总裁比利-亨特的谈判备忘录。以下,就是亨特备忘录的详细内容。
致:NBA球员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像你们听说的一样,今天早晨,我们和资方达成了框架协议。在此,向各位球员以及参与谈判的所有人员致以我最崇高的敬意和祝福。
根据框架协议,我们将在12月9日之前重组球员工会并开始执行新协议。而训练营和自由球员市场也基本定于12月9日拉开帷幕,至于新赛季,定于圣诞节当天开始。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将送出具体的协议资料,我们会在资料中阐述清楚新协议的条款以及今后的一些事务。但就现在而言,我需要解释一下为什么能达成协议。我列了一个详细的清单,逐条解释了新协议中的一些规定。稍晚些时候,我还会解释清楚,资方究竟在新协议中做了哪些让步。
篮球相关收入分成
球员们将会得到49%-51%的分成,按照规划,在新协议的第6年,球员们能得到收入分成的51%。分成的基调是定在了50-50,但是如果收益超过设定金额,那么球员们能得到超过部分的60.5%。如果收益没有达到设定金额,我们能拿到的收入分成会有相应减少。具体到2011-2012赛季,球员们得到的相关收入分成是51.2%。
体系
A,中产特例条款:时限四年,每年都有;
B,球员选项:适用于每位球员,资方放弃了先前取消高薪球员这一资格的要求;
C,托管薪水:最多10%,福利池份额是1%,资方放弃了他们先前无限制托管的要求;
D,有效报价合同:自2012-2013赛季开始,被定义为先发的球员们,也就是41场首发或者出场时间超过2000分钟,以2个赛季平均值计算,将会得到更高金额的有效合同;
E,顶薪:结束新秀赛季后,球员有资格向原球队要求顶薪,也就是相当于工资帽30%的薪水。但要满足如下任一条件,2次及以上入选过联盟最佳阵容一二三队的、全明星首发2次及以上的或者拿过1次MVP的;
F,底薪:维持现状,资方放弃了削减底薪12%的要求;
G,新秀薪水:维持现状,资方放弃了削减新秀薪水的要求;
H,扩展交易:资方放弃了取消这一规则的要求,球员依然可以先签后换,但要损失一些利益。包括伯德条款中应得的增长收益,以及顶薪合同缩短一年;
I,年均增长:享受伯德条款的球员,年均薪水增长率是7.5%,不享受伯德条款的是4.5%;
J,中产特例条款和先签后换的使用: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400万美金以内的球队,可以使用完整的中产特例条款或者是使用先签后换,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400万美金以上的球队,中产特例条款会被调整到300万美金年薪以及时限3年,但依然每年可用。
从备忘录中不难看出,资方的确是在上一份提案的基础上做出了不少让步。在被球员投票否决的提案中,资方有三大要求引起了球员们的强烈不满。第一就是无限制的托管薪水体系;其次是如果中产特例合同会让球队超过奢侈税底线将无法使用以及总额超奢侈税底线球队取消中产特例合同资格的要求;第三就是超工资帽球队无法使用先签后换条款。显然,在这三大方面,资方都相应做出了让步。
举例来说,如果奢侈税底线设定在7000万美金,而球队薪金总额是6800万美金,那么这支球队可以完全使用500万美金的中产特例合同,因为6800万加上500万是7300万,并没有达到7400万美金。但如果球队薪金总额是6950万美金,那么加上500万美金的中产特例,薪金总额会攀升到7450万美金,这就超过了7450万美金的限制,那么中产特例合同会被缩减到450万美金。
现在,球员方面更多的担心是怕等到所有的协议落笔成书的时候,会和现在有所不同或者资方会有调整要求。但起码从现在的临时协议来看,亨特至少不算辜负自己的使命。
(XWT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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