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说一句,忍耐是有限度的。a9已经很大度了。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没完没了的博眼球。a9够给你面子了。你还没完了是吧?爱怎么怎么。随便你告。还怕你不成?别老拿这个说事。引一句俗语“会叫的狗一般不咬人”自己理解去吧。a9是说到底不是商业站,是私人论坛,再说难听点,就是说出来不欢迎你来也不是什么问题。你到人家来,人家怎么就不能不欢迎你呢?希望你不要把自己在a9搞到这个地步。好自为之吧。如果你真能把a9告了,好,可以,没什么。那么a9就正式的不再欢迎你了。你也做好这个准备。
再看到你在论坛发这个帖子这种东西,无论主题还是回复,封id处理。你不是还有19天吗?踏实等着吧。不要再在论坛闹腾。这种眼球没什么可博的。
原帖由 猫猫猫 于 2011-7-31 01:17 AM 发表
有句港句, 你有著作权的帖子, 别人凭什么就不能删除?
现在他又没有冒你的名来出版牟利?? 所以很明显并没有侵犯你著作权.
何况, 任何数据上面的损失, 都是作者自己未尽自己的义务自己去保存呀.
他并没有任何法律 ...
原帖由 上杉不谦信 于 2011-7-31 08:11 AM 发表
马甲雷你都可以当着大家在这里玩炒作娱乐大众~~~LZ喷一下也就不需要找没人的地方~~
难道这是就是所谓的‘只准西瓜防火么’~~~~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7-31 08:34 发表
你那么肯定别人是在娱乐大众么?如果不是开玩笑你死去么?
别用你那点儿权责意识去理解所有的人。
另外瞧瞧这错别字,两行不到60个汉字就错了一个,真不愧是玩PS系成长起来的一代。
原帖由 上杉不谦信 于 2011-7-31 12:31 PM 发表
哎哟,都已经要死要活了啊,你所谓的权责意识实在是太有趣了。已经到了死活的地步了~~
就算不是娱乐大众,我又为什么要去死啊。你脑子已经不清白了,我不怪你~~~
雷帝你是在玷污 ...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7-31 20:00 发表
对,凡是让某些人难受的行为,都会被你冠以玷污什么品牌的帽子。
我宁可做您心目中玷污某品牌的不番者,也不会为您舒服而做一个您所期待的恭顺良民。
有趣,的确很有趣。人家要选择什么方式还得由你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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