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其他] 关于电子产品保修发票的想法 [打印本页]

作者: pighead1978    时间: 2010-2-21 11:21     标题: 关于电子产品保修发票的想法

现在很多电子产品保修需要发票,开发票需要加钱,这个大家都知道。
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买的时候不开,等坏了的时候再花钱开发票。

如此有漏洞吗?

另外,实际已经过保的产品能否通过此招重新进保?
作者: 啊扑    时间: 2010-2-21 11:37

LZ贵庚?
作者: pighead1978    时间: 2010-2-21 11:48

怎么了,火星了?
作者: 火星羊    时间: 2010-2-21 14:10

笔记本电脑无发票出厂后三个月开始计算保修
作者: voodoo    时间: 2010-2-21 18:15

可以,很多商家都这么干,先给你收据,坏的时候用收据去换发票,然后给商家点税点,过了保修,有没有发票就无所谓了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1 18:4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HTC Hero)]

电子产品三包法规定发票不是必须的。维修中心提出来的话拿法律给他们看就可以了
作者: voodoo    时间: 2010-2-21 19:0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引用:
秃猫 发表于 2010-2-21 18:41


电子产品三包法规定发票不是必须的。维修中心提出来的话拿法律给他们看就可以了
lz明显是要延长保修时间,先开收据,半年后坏了的话再换当天的发票,保修时间等于一年半了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1 19:25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1 18:4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HTC Hero)]

电子产品三包法规定发票不是必须的。维修中心提出来的话拿法律给他们看就可以了
典型的胡说八道。

2001年9月17日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第五条第四项第四款明文规定:
…………
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
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

第九条则明文规定: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消费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凡是电子产品,无不是根据发货票日期来判定购买日期的。
作者: xtpl    时间: 2010-2-21 19:28

法律认发票不认收据。
作者: pighead1978    时间: 2010-2-21 19:49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10-2-21 19:07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lz明显是要延长保修时间,先开收据,半年后坏了的话再换当天的发票,保修时间等于一年半了
我的想法是
1、首先是可以省开发票的钱,如果买的东西一直没坏。
2、万一坏了,再开也来得及,最起码要确保保修期,如果可能最好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延保,这时反正发票钱已经交了,充分利用。
voodoo的回答已经解了我这两个此前不太确定的惑了。

我还有个问题是:假设2008年1月产的电子品,规定出厂保2年,应到2010年1月到期。比如我东西现在坏了,开了张2009年12月的发票,2010年2月送去保,认不认?如果认的话,保修期怎么算,到2012年2月?如此不是理论上我后开发票可以获得2*n的保质期???不认得话,维修方面对我这张发票,如何解释?

[ 本帖最后由 pighead1978 于 2010-2-21 19:50 编辑 ]
作者: catxing    时间: 2010-2-21 20:2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刚给一年前买的单反补开发票无耻地把购买日期写成昨天的人飘过
作者: Zico2003    时间: 2010-2-21 20:46

小改改可以,大改了骑士也没用,最终解释权又不在客户这里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1 20:56

引用:
原帖由 pighead1978 于 2010-2-21 19:49 发表


我的想法是
1、首先是可以省开发票的钱,如果买的东西一直没坏。
2、万一坏了,再开也来得及,最起码要确保保修期,如果可能最好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延保,这时反正发票钱已经交了,充分利用。
voodoo的回 ...
这位朋友难道没在星光买过东西?
作者: 雷飞    时间: 2010-2-21 21:06

国内保修制度烂啊

不过也是刁民自己搞出来的

境外都是查串号保修的,什么时候卖出来的,一查变知
作者: 薄皮棺材    时间: 2010-2-21 21:30

几年前买单反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店家说发票可以坏了再开,先开个证明,到时候坏了直接加点钱开一个,俺当时不信任,结果现在发现都这么做,SB了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1 22:17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HTC Hero)]

八楼的同学,你列出的第九条最后一段不是写了可以不要发票的吗?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1 22:47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1 22:17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HTC Hero)]
八楼的同学,你列出的第九条最后一段不是写了可以不要发票的吗?
三包法规定了无发票情况的保修原则=法律规定保修不需要发票??
呵呵,想钻法律空子不是这种钻法的。

一般维修店遇到你这样的刁民总是会找理由让你付费维修的。
作者: ycoolbt    时间: 2010-2-21 23:55

如果必须要发票,那绝大部分商务礼品怎么走账?绝大高官政要用的东西坏了谁修?甚至制定三包法的人你问他要手机发票他都不一定有。
基本是吓唬人的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2 08:52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1 22:47 发表

三包法规定了无发票情况的保修原则=法律规定保修不需要发票??
呵呵,想钻法律空子不是这种钻法的。

一般维修店遇到你这样的刁民总是会找理由让你付费维修的。
的确,维修点也会钻法律空子不给我保修,但是,你今天碰对人了,告诉你我当年怎么教育蓝色快车的:

IT视界』 [硬件]我自己的IBM电脑维修经历


作者:秃猫 提交日期:2006-5-23 23:15:00  

3月28日,公司发给我使用的IBM R50e因为桌台的微小震动使其无法启动,再也点不亮了,由此,开始了漫长的维修路程。
  当我将电脑送到IBM的特约维修蓝色快车后,对方告知可能电脑主板坏了,要留下检测,会打电话通知我是否更换主板的。两天后,蓝快致电给我,说电脑修好了,主板更换了,因为我的机器过了保修期,需要5500元的更换费用。
  我想我脑子还没出毛病到化这笔钱去换一台用了一年半的电脑的主板。买一台新的也就7,8000元了。
  我先查了IBM的保修条款和国家的电脑三包规定,发现电脑整机的保修是一年,但是主要部件如主板,显示屏,内存,CPU,硬盘等部件保修期是2年。IBM要这么多维修费是敲诈!
  我于是再去了蓝快一次,说明了这个情况,他们说,国家这个保修规定是针对个人用户的,个人用户才是消费者,才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企业用户不在此列。就是说公司买电脑不算是消费者,那我也想不通公司买了电脑不消费是用来干嘛的。要知道大多数买IBM机器的都是公司用户,IBM这么做完全就是为了逃避给公司客户提供保修服务,而玩文字游戏钻法律的漏洞阿。这么做一年不知道能省掉多少维修部件的钱,同时又赚进公司客户延长保修期的钱,不赚延长保修期的钱也能在维修部件上敲一笔竹杠,这么个一来一去一个电脑等于买两遍,怪不得能在上海高档办公楼里一租就是几层。我又问蓝快如何证明自己是个人用户,对方回答必须提供发票原件和经销商的购机证明。因为我们的电脑是公司发给我们的,发票已经入帐,根据财务制度是不可能拿出来的,我只能问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能否获得保修,对方说这样的材料提供上去至今没有获得保修的批准。我只能悻悻然地回去了。
  回去网上查了查,发现已经不止一起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甚至有些个人消费者提供了发票原件,但因为发票抬头都是空白(我想大多数人的发票都是这样的),所以IBM赖皮说这个无法证明是个人买的而拒绝保修。于是我知道我不管怎么都不能提供发票给他们了。
  我再查国家三包规定,发现消费者是如果丢失发票,只凭三包凭证也可以获得保修。我于是再次向蓝快提出我无法拿到发票,根据国家法律是可以获得保修的。对方经过几天的商量,一个皮球把我踢到了一个叫做顾客关系部门的地方。这个地方虽然叫做顾客关系部门,实则是气死顾客部,或者说是顾客关系恶化部。电话打过去里面几个女人说的话都是“你要证明你自己是个人消费者”,“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怎么证明我们不知道”,“你的保修卡可以事后补填,不能作数“,”你如果有意见可以打12315“。最后一句听到之后,我已经无话可说了,但由此激发起了我不把IBM搞定誓不罢休的劲头。
  打电话给曾经在消协的同学,她说对这样的大公司也没啥办法,因为他们很强硬的,消协也调解不成。OK,那我就自己想办法了。
  看来IBM已经好好研究过国家三包规定和丢失发票情况的应对方法了,并且在他们内部的维修规定上写明了要求客户找到经销商寻找当时购机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来证明自己是个人消费者。一般来说这个规定对于正常的个人消费者是无法达到的,因为经销商不太可能从无数发票中帮你找出你当时购机的那张发票,消费者也无从证明了。所以IBM就可以逃避保修的义务了。
  对于IBM做到这种地步,我想既然你们要钻法律的空子,那也休怪我无情了。我手头有发票的复印件,但是没有我的名字和”存根联”的字样,既然IBM要求提供的是复印件,那我想这也难不倒我了,很快我手头就有了写有我名字的,机器型号和序列号的经销商购机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虽然这张发票上有8台电脑,正常人都知道普通人不会买8台电脑,但也没有法律规定说一个人不能买8台啊。我还请经销商写了一张购机证明以加强说服力。最后我根据IBM的要求,一并提供给了蓝色快车。几天后,蓝快说那张购机证明的机器序列号写错了,我想这还是我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做什么好事提供什么购机证明啊,就回答他们购机证明不是申请保修必需的,不看就可以。
  两个星期,也就是5.1过后,我再打电话询问,获知我的电脑已经获得了保修批准,修好后就可以通知我取了。
  看来一开始说修好要么是为了敲竹杠,要么就是又把坏的主板给换回去了,以为我没有办法获得保修。实在是太恶劣了。
  事隔一个半月,到5月9日,我终于拿回了我的电脑,虽然花了很多功夫也受了不少气,但是不管怎么说经过了我努力维护了自己应得的权利。对于IBM这样的大公司,以前觉得很不错,但是现在的印象坏透了,以后买任何电脑都不会买IBM了。我也希望大家不要说笔记本现在不是IBM做的,要怪就怪联想,我找的是蓝色快车,是IBM合资的承包IBM Think pad笔记本修理业务的公司,和联想是没有关系的。
  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宣扬我怎么耍小聪明来获得自己满意的结果,也不是说为了这5500元的维修费用就要大张旗鼓地大闹一番才可以。而是想让大家知道,有时对于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不要一味地寻求爸爸妈妈,老师领导,法律法规的帮助,大家不要被对方嚣张气焰吓倒,一定要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的处理能力,虽然我个人为此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这上面的成本我个人是拿不回来了,但是我希望这个帖子能给更多的人一个心里预防,防止以后遭受更大的损失,防止IBM今后通过这种钻法律空子的手段榨取我们的血汗钱,那我的成本摊销在这么多人身上,也就值得了。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10-2-22 11:01

俺一直都在拼人品。。。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2 15:28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2 08:52 发表


的确,维修点也会钻法律空子不给我保修,但是,你今天碰对人了,告诉你我当年怎么教育蓝色快车的:

IT视界』 [硬件]我自己的IBM电脑维修经历


作者:秃猫 提交日期:2006-5-23 23:15:00  

3月2 ...
呵呵,拜托你网上复制黏贴的时候也好好看看别人的经历具体是怎么回事好伐。
人家最后还是提供了发票的复印件的,尽管是做过手脚的。
再回头看看我的第一帖,是不是说明了提供发票原件复印件
你要说最终啥票据、证明都没提供蓝快还是给你做了保修,那你牛叉。
既然你能提供发票复印件,那人家蓝快根本就是按流程办事,我看不出来这事上你哪儿显机灵了~~~

并且我也再免费教你一招,对于有门路的人来说,发票也不是很难弄。随便找个开店的朋友——当然要是家人是开公司的更方便——只要将税款付给他,购机发票其实也是很简单的。

[ 本帖最后由 QuiGon 于 2010-2-22 15:35 编辑 ]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10-2-22 15:40

要开发票根本不需要什么开店开公司的朋友,中关村随便找个柜台,5个点的税钱随便开
作者: 跳个曲    时间: 2010-2-22 15:43

不用找朋友,taobao上隨便找家賣這個商品的,多給點錢開個發票就行
作者: 少先队员    时间: 2010-2-22 15:57

这要看RP的吧。。
万一被忽悠了,以后坏了再开被人黑一把。。
也只能怨自己了。。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2 15:58

引用:
原帖由 跳个曲 于 2010-2-22 15:43 发表
不用找朋友,taobao上隨便找家賣這個商品的,多給點錢開個發票就行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0-2-22 15:40 发表
要开发票根本不需要什么开店开公司的朋友,中关村随便找个柜台,5个点的税钱随便开
呵呵,两位,麻烦吹牛托着点下巴~~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2 16:29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2 15:28 发表

呵呵,拜托你网上复制黏贴的时候也好好看看别人的经历具体是怎么回事好伐。
人家最后还是提供了发票的复印件的,尽管是做过手脚的。
再回头看看我的第一帖,是不是说明了提供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你要说最终啥票据 ...
你很幸运,这篇文章就是我写的。最终提供发票的复印件,目的不是为了保修,而是证明是个人用户。你仔细看看文章里怎么写的。而其他的公司没有ibm这么下流的,一般不需要证明什么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的。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2 18:34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2 16:29 发表


你很幸运,这篇文章就是我写的。最终提供发票的复印件,目的不是为了保修,而是证明是个人用户。你仔细看看文章里怎么写的。而其他的公司没有ibm这么下流的,一般不需要证明什么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的。
呵呵,你是不是就觉得全中国就你一个人在蓝快修过电脑??

被客服忽悠的人我见了不少,但没见你过你这样的,被忽悠了自己还全然不知,不但全然不知还跑到论坛里来显摆:D :D

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在执行层面上,每一个厂家都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事的,因为根本没有必要为了你一个客户而违法。
我建议你以后再维修东西的时候,先研究一下“三包法”。只有充分懂得法律,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也可以从侧面论证一下,厂家的售后究竟有哪些操作是不符合规定的。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2 19:27

楼上的,我哪里被忽悠了?你倒是说说看啊?
作者: gggg9999    时间: 2010-2-22 19:55

记得dell hp ibm都区分企业用户和个人消费者的。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3 00:31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2 19:27 发表
楼上的,我哪里被忽悠了?你倒是说说看啊?
呵呵,看来你还不是很相信。无妨,大多数有过与客服“斗争”经验的人都觉得自己挺牛叉的。这种人我见多了。

先说说第一点。关于保修条例上所谓“个人用户”与“企业用户”的区别,暂且不讨论IBM对于这两种客户是否真的有区别。先谈一下厂家在国内保修的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各个厂家在国内的保修政策不尽相同,参差不齐。但依据都是唯一的,即所谓的“三包法”。我前面之所以说厂家保修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的意义就在于此。换句话说,所有厂家的保修政策,底限就是“三包法”,在此基础上可能出于客服的目的制定得会更好点。但绝对不会违反“三包法”。
回到你的案例,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并不因购买方的不确定性而有什么不同。除非在购买时候有过特殊的购买协议。

第二,确定一台电脑的性质,IBM看的是序列号信息,而非发票。通过序列号,IBM可以查到出厂日期、购买日期、保修日期,而如果是集采电脑甚至可以查到购买的公司名称。
回到你的案例,是否你提供了“发票复印件”就可以区分你是个人用户还是企业用户了??答案是:可以,也不可以。
说不可以,是因为通过序列号就可以查到你这台电脑的销售日期及销售渠道,并不因为你提供的发票有什么改变。说可以,是因为有了这张复印件,蓝快可以做一些非常规操作,从而让这次的保修看上去更冠冕堂皇一些。

根据以上两点的解释,假设你的电脑在采购时候有过某种协议,从而不能享有法律赋予的保修权利,那么倘若IBM较真,无论你是否提供所谓“复印件”甚至“原件”,都会被视作所谓“企业用户”来进行操作。之所以最后人家还给你保修,与其说你“据理力争”,不如说人家客户服务到位,说的直白点,基于目前国内的消保法,此次保修根本就是人家“赏”给你的。可我没想到你还真当回事了,居然在论坛上贴出来。-_-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3 09:15

这篇文章当年我是放在天涯上的,回帖无数,很多人看了之后知道了有配件2年保修这么件事情,然后很多人也说了即使是个人客户拿过去,如果整机过保了,他们不会提醒你有2年配件保修这种说法的,除非你向他们提出三包法上有这么一条,他们才会不情愿地给你保修。很多人看了我这篇贴子后,向ibm提出有这个条款,才能够在一年过保之后,还能获得配件保修。所以ibm一直在这么做,之所以给我保修原因象你所说的,理论上来说ibm可以查到销售渠道,但是有些时候即使查到渠道,也不能确定是销售给个人还是公司的,因为我们公司购买可能没有走集采的道路,他们查不到这个渠道销售出去的是个人还是公司,这一点你上面所说的也没有明确是否可以一定查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ibm拿不出证据证明我是公司客户,所以只能吃瘪。至于你说的“赏给我”,恐怕你没有在大公司呆过,大公司内部都有规章制度,谁有权可以签字赏给我?“赏给我“也意味着可以赏给其他所有人,这是违背内部管理制度的,那他还挖空心思叫法律部门想这么多空子钻干吗?现实经济活动中上从来没有人会莫名其妙“赏给你”一样东西,除非这样东西本来就是你的,如果照你的逻辑,张海超“开胸验肺”拿到赔偿也是公司或者国家赏给他的?你的想法未免太幼稚了。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你说错了,ibm依据的就是公司不是消费者这一个概念上的漏洞来钻空子的,消费者的司法解释我查过,的确不明确,也就给他们了这么一个空子。

[ 本帖最后由 秃猫 于 2010-2-23 09:34 编辑 ]
作者: 第N个新来的小P孩    时间: 2010-2-23 10:18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2 15:58 发表


呵呵,两位,麻烦吹牛托着点下巴~~
不用一味的否定别人来抬高自己吧,至少中关村给税点开发票这个事儿是真的,

我在中关村开票还能比5个点更低,通常是3到4个

不过很多人懒得麻烦一下挣这一点小钱倒是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10-2-23 10:25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2 15:58 发表


呵呵,两位,麻烦吹牛托着点下巴~~
中关村给钱开发票这点事用得着吹?
发票本身的税也就是2.x还是3.x(具体数字忘了),但一般都会收5个点,柜台凭什么给你帮忙,总要有好处的吧。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3 12:57

我最低发票开到过2个点的,一般都是3个点,5个点就太贵了。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4 00:00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3 09:15 发表
这篇文章当年我是放在天涯上的,回帖无数,很多人看了之后知道了有配件2年保修这么件事情,然后很多人也说了即使是个人客户拿过去,如果整机过保了,他们不会提醒你有2年配件保修这种说法的,除非你向他们提出三包法 ...
呵呵,回想多年前先生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大约就是你这样的人。拿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却得到了莫名的满足。
面对别人好心告诉你的本就享有的正常权益,不相信;面对有可能通过特殊管道获得的额外补偿,不承认。

尽管在我看来你基本上已属于无药可救了,但还是最后好言相劝几句:
首先,针对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所正常享有的合法权益,厂家有告知义务而消费者也有知情权。在“三包法”已施行这么多年的现在,基本上所有正常渠道购买到的行货包装里都会有份“三包凭证”,上面通常都会将该产品有关保修政策的条文一一列出,手机、电脑、相机、MP3…………无不是如此。这些保修政策的制定一定是基于“三包法”,否则你可以据此上诉法院,因为厂家违法了。可悲的是中国的大多数消费者在保修之前甚至都不曾想到看一眼“三包凭证”上的具体规定。让我们重新整理一下思路,事情的经过应该是这样的:厂家已将你所享有的法律权益告知你,在你维修的时候面对厂家的忽悠却依然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剥夺。在别人好心指出这种荒唐的举动之后却莫名地将对方对立起来,努力为自己辩解:厂家没告知并且自己也没被厂家忽悠。呵呵,我不知道这种思维方式除了用“可悲”二字来形容还有什么更合适的字眼。

其次,我不需要跟你解释我的职场经历,不过看起来你也是一定没在所谓“大”公司的售后部门从业过的。呵呵~~~
好吧,简单说吧,任何公司的售后体系里都有严格的规定,但也有灵活处理的地方。具体到“赏赐”行为的决策者是谁,其实一个售后部门的管事经理就可以做这种决定。当然,这种特殊处理的流程并不是经常走,否则整个售后体系就乱套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每个厂家都会在这方面有一定预算,并且公司越“大”预算金额也就越“大”。如果你真的有兴趣,可以去各个品牌的维修点问问,当遇到极品的时候,是不是只要经理同意就可以走特殊流程。
说点题外话,通常来说,任何产品的顾客中,极品和刁民的比例最大的无疑是中国大陆和美帝。区别在于美帝的消保法很完善,导致美帝本土的售后十分完善到位,所以表面上国产的刁民激烈程度上会更大一些~~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本身,无论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错的。你的问题并不在于这句话的正确与否,而是在基于自己是个“法盲”的基础上被厂家忽悠。至于谁钻谁的空子,我只想说,只有懂法的人才会想到去钻空子;相对的,只有不懂法的人才会被人钻空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真要是打起官司来,你远不是IBM的对手。

最后,说一点比较实际的话。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产品售后保修的问题也一定会越来越多。奉劝广大愚民在遇到维修问题时:
第一,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你的权利和厂家“纠缠”
第三,遇到纠纷时绝对不要指望消协能有什么作为,不要指望消协能站在消费者的一面说话。用脑子好好想想消协这帮孙子都是谁在花钱养着的!!
客观来说,消协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摆设部门。就我个人来说,打315的电话是愚蠢之极的行为,315晚会也就是办给广大愚民看的。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4 00:15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0-2-23 10:25 发表
中关村给钱开发票这点事用得着吹?
发票本身的税也就是2.x还是3.x(具体数字忘了),但一般都会收5个点,柜台凭什么给你帮忙,总要有好处的吧。
引用:
原帖由 第N个新来的小P孩 于 2010-2-23 10:18 发表
不用一味的否定别人来抬高自己吧,至少中关村给税点开发票这个事儿是真的,
我在中关村开票还能比5个点更低,通常是3到4个
不过很多人懒得麻烦一下挣这一点小钱倒是
呵呵,两位,你们说的理论上或许都是可行的。然而我举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这种操作在实际运作中是存在问题的。

我不知道两位对我们的消保法了解多少,但关于产品发生退换货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通常遇到符合条件的退换货情况首先得找“经销商”,也就是给你开发票的商家。
在这里我并不是想定义两位的RP好坏,会不会钻这种空子找可怜的经销商换货。不过两位不这样做,不见得没有人不这样做。因为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我不知道中关村的经销商们对消保法了解的程度,不过拿着发票去换货这种情况应该是屡见不鲜的。基于这种情况若是还为了点蝇头小利去担这种风险,我不得不佩服这些经销商——够TM胆大的,果然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D :D

当然,若是假发票,那就另当别论了~~~呵呵
作者: 秃猫    时间: 2010-2-24 09:31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4 00:00 发表

最后,说一点比较实际的话。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产品售后保修的问题也一定会越来越多。奉劝广大愚民在遇到维修问题时:
第一,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你的权利和厂家“纠缠”
第三,遇到纠纷时绝对不要指望消协能有什么作为,不要指望消协能站在消费者的一面说话。用脑子好好想想消协这帮孙子都是谁在花钱养着的!!
客观来说,消协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摆设部门。就我个人来说,打315的电话是愚蠢之极的行为,315晚会也就是办给广大愚民看的。.
奇了怪了,第一点你说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你前面说这些法律法规都已经在三包凭证上告诉消费者了,为什么还要再去了解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第二点,你前面说商家会“赏给”消费者的,现在又说要自己了解法律法规再去和厂家纠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三点:既然你前面说保修政策都基于三包法,厂商都遵守法律法规,那中国又何必需要消协呢?“消协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摆设部门”这句话又和你前面的话产生了矛盾,没有消协,哪里来的你上面依据的三包法之类的法律法规?
然后我发现我完全按照了你的三条说法去争取我的权利,你却说我是法盲愚民被忽悠的人,你这不是自抽耳光吗?
我承认你对于某些法律法规了解的是比较清楚,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你在逻辑思维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才不会说出这些前后矛盾的话。

[ 本帖最后由 秃猫 于 2010-2-24 09:39 编辑 ]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4 10:51

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4 09:31 发表
奇了怪了,第一点你说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你前面说这些法律法规都已经在三包凭证上告诉消费者了,为什么还要再去了解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第二点,你前面说商家会“赏给”消费者的,现在又说要自己了解 ...
呵呵,叫我说什么好呢?你真的是已经无药可救了。感觉你完全没有反应出一个正常成年人的正常行为。
想不通??回家慢慢想吧。实在想不通也没关系,毕竟人家维修店也是要生存的。

祝你今后保修路途上一帆风顺~~:D :D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10-2-24 13:47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4 00:15 发表


呵呵,两位,你们说的理论上或许都是可行的。然而我举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这种操作在实际运作中是存在问题的。

我不知道两位对我们的消保法了解多少,但关于产品发生退换货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通常遇到符合条 ...
理论上或许是可行的?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给税钱开发票这事在中关村就像前几年卖光盘的一样,满地都是,用不着理论。
作者: 咸蛋小朋友    时间: 2010-2-24 13:55

很多电子产品都是序列号记录的吧,发票不完全管用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4 14:14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0-2-24 13:47 发表
理论上或许是可行的?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给税钱开发票这事在中关村就像前几年卖光盘的一样,满地都是,用不着理论。
呵呵,话说中关村卖假发票的也不少~~~:D :D
作者: voodoo    时间: 2010-2-24 14:16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本身,无论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错的。

不是所有厂商和法院都那么认为的,在中国法律漏洞太多了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4 14:29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10-2-24 14:16 发表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本身,无论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错的。

不是所有厂商和法院都那么认为的,在中国法律漏洞太多了
Are you sure??:D :D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10-2-24 16:28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4 14:14 发表

呵呵,话说中关村卖假发票的也不少~~~:D :D
嗯,如果你认为鼎好科贸海龙之类的电子市场,官方窗口也是假发票,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作者: Penny1    时间: 2010-2-24 16:49

笔记本领域至少现在没有要发票的了。。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4 18:37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0-2-24 16:28 发表
嗯,如果你认为鼎好科贸海龙之类的电子市场,官方窗口也是假发票,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呵呵,买的永远都没有卖的精。

看不懂这句话的话,哥们儿就当我啥都没说吧~~~:D :D
作者: aironline    时间: 2010-2-27 11:49

别争了,开个发票有什么难的,我这里就能开,机打发票3个点,增值税发票5个点,假一赔十。
作者: ledmh    时间: 2010-2-27 16:34

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1 22:47 发表

三包法规定了无发票情况的保修原则=法律规定保修不需要发票??
呵呵,想钻法律空子不是这种钻法的。

一般维修店遇到你这样的刁民总是会找理由让你付费维修的。
有大公司工作经验的人海了去了。你优越什么呢...

按秃猫的情况是:
1.主板坏,在配件2年的保修期内
2.缺少发票
所以按照三包法规定他是可以获得保修的。这点你再怎么抵赖也无济于事。

现实只是IBM和蓝快处于强者地位,通过各种手段在忽悠消费者而已。秃猫起初认识到这点,但没有继续坚持自己的合法观点,而是按照IBM设定的路数来应对。

当然,这样是走了弯路,但你哪来的那套高人一等的态度,大公司这样忽悠,你还真瞧不起弱者。烂了点..

[ 本帖最后由 ledmh 于 2010-2-27 18:01 编辑 ]
作者: QuiGon    时间: 2010-2-27 18:59

引用:
原帖由 ledmh 于 2010-2-27 16:34 发表


有大公司工作经验的人海了去了。你优越什么呢...

按秃猫的情况是:
1.主板坏,在配件2年的保修期内
2.缺少发票
所以按照三包法规定他是可以获得保修的。这点你再怎么抵赖也无济于事。

现实只是IBM和蓝快 ...
呵呵,发帖之前请先看帖,谢谢




欢迎光临 TGFC Lifestyle (http://club.tgfcer.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