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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陈中改判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法制观念的淡薄zt [打印本页]

作者: 拉普希雅    时间: 2008-8-24 11:35     标题: 从陈中改判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法制观念的淡薄zt

作者:lcj532504 回复日期:2008-8-24 1:45:36 
    跆拳道1/4决赛已经结束了,但却还能改判,虽然英国的史蒂文森确实踢中了陈中头部。
      
      裁判委员会经过中方的同意后,决定改判。
      
      注意这是经过中方同意的,只要中方不同意,就不能改判。(此句消息来自cctv)
      
      我方发言人说:这是从整个大局出发。我们接受改判的结果。虽然比赛已经结束,但按照跆拳道和奥委会的规则是不能改变比赛结果的情况下。
            
      
      这种让步开创了奥运史上史无前例的一幕。反映了中国所谓的“从大局出发和公平第一”的理念。尽管中方有关人员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个人认为,这种让步恰恰是破坏了比赛的公平性。尽管大多数的中国人不这么认为。
      
      关键的问题是比赛已经结束了,结果已经不能改变了,这是规则。跆拳道规则是不能改变的。不管英国人有没有踢中陈中。这类似于法律上讲的,程序正义高于实体正义
         
           此事充分体现了中国某些人法制观念,对规则的淡薄,对原则的坚持不够。而恰恰用人情,来代替法制和规则。公平的奥运精神,就像法律的公平一样,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只有尊重既定的规则,这是最基本的公平。

       如果规则有问题,那么是以后改规则的问题。没有原则的大度,可能会获得东方人自己的欣赏,但是一定不会获得尊重规则的西方人的尊重。            
      
      而我方有关人员,却以这种让步为荣。觉得是一个大国宽阔胸怀的体现。
      
      遗憾的是中国让出去的这样一场胜利。
      
      洋大人并不会感激。
      
      第一,陈中确实被英国人踢中了。英国人没有感激的理由。
      
      第二,这种让步反映中方的无视规则的传统。英国人只会嘲笑中方的让步。
      
             
      还记得雅典奥运会上三剑客的遭遇吗。虽然三剑客被误判。但是结果改了吗。欧洲人让步了吗。没有。不是因为他们小气。而是因为他们知道让步其实是对奥运会规则的一种严重污辱。      
      
      
      有时候,我们想出了很多想法,也做出了很多事情。虽然出发点都是好的。但结果则恰恰适得其反。不仅没有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反而遭到了外国人污辱。难道我们还不清醒一下。改变一下自己的行为,想法。
         
      
      很多时候,对一种规则的维护,对一个理念的坚持,远远超越了一枚金牌。
      
      陈中的三连冠梦已碎。但我们损失的不仅仅是这些。
作者: 金碧辉煌    时间: 2008-8-24 11:38

如果是美帝 不知道会怎么样:D
作者: mame    时间: 2008-8-24 11:38

同意。
作者: redpill    时间: 2008-8-24 11:39

同意,不同意都符合规则。
为什么同意就是法制观念淡薄?
作者: qiqidudu    时间: 2008-8-24 11:40

屁股指挥脑袋
作者: grammyliu    时间: 2008-8-24 11:41

法不容情在天朝偶尔无效。
作者: 美女    时间: 2008-8-24 11:42

支持程序正义

这正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最缺乏的东西。。。
作者: 红叶    时间: 2008-8-24 11:42

洋大人满意就行
作者: mame    时间: 2008-8-24 11:43

引用:
原帖由 grammyliu 于 2008-8-24 11:41 发表
法不容情在天朝偶尔无效。
我朝人对“法不容情”那是根深蒂固地坚决抵触……

[ 本帖最后由 mame 于 2008-8-24 11:46 编辑 ]
作者: 拉普希雅    时间: 2008-8-24 11:46

引用:
原帖由 redpill 于 2008-8-24 11:39 发表
同意,不同意都符合规则。
为什么同意就是法制观念淡薄?
规则里没有说可以改变比赛结果,同意本身就是违反规则。
作者: 不当饭    时间: 2008-8-24 11:48

法应容情,不过容的不是私情,而是公情
作者: calvin    时间: 2008-8-24 11:50

中国mb就是软。。体现在很多方面,人家都炸我们领事馆了,还严重抗议,抗议个毛啊。就知道抗议,抗议,在抗议,有用么。
该欺负你的还是欺负你。。。有时候美国确实还是不错的,该打就打,抗议有p用。就像女人被强奸一样,被强奸了就抗议有用么。你tm的拿把剪刀把他jj剪了,我看以后谁还敢上你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8-24 11:55

洋大人高兴就行了
你们干吗这么较真
这次奥运会不单单是要取得好成绩
更是要向世界人民展示我天朝怏怏大国的风度和热情友善的良好形象
作者: freesound7910    时间: 2008-8-24 11:56

洋大人最高  ~~~~~~~~~~

还能说啥?
作者: freesound7910    时间: 2008-8-24 11:57

引用:
原帖由 牡丹 于 2008-8-24 11:55 发表
洋大人高兴就行了
你们干吗这么较真
这次奥运会不单单是要取得好成绩
更是要向世界人民展示我天朝怏怏大国的风度和热情友善的良好形象
泱泱大国够呛能看出来
一帮软蛋倒是深入人心
作者: 不当饭    时间: 2008-8-24 12:00

如果没改判,那么也会有这个帖子,只不过标题会是:
从陈中晋级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道德观念的淡薄
作者: 限定版笔记本    时间: 2008-8-24 12:03

这样长远来讲 好 论调黑天朝就可以改判了........
作者: grammyliu    时间: 2008-8-24 12:13

引用:
原帖由 不当饭 于 2008-8-24 12:00 发表
如果没改判,那么也会有这个帖子,只不过标题会是:
从陈中晋级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道德观念的淡薄
233MAX!!!
作者: 我最野蛮    时间: 2008-8-24 12:42

引用:
原帖由 calvin 于 2008-8-24 11:50 发表
中国mb就是软。。体现在很多方面,人家都炸我们领事馆了,还严重抗议,抗议个毛啊。就知道抗议,抗议,在抗议,有用么。
该欺负你的还是欺负你。。。有时候美国确实还是不错的,该打就打,抗议有p用。就像女人被强奸 ...
不就死几头猪嘛
作者: wpxgod    时间: 2008-8-24 12:46

中国上诉:只认成绩,不讲体育道德
中国不上诉:不能得罪洋大人,宁赠友邦不予家奴

反过来,如果转换一下角色

外国上诉:聪明,懂得利用规则
外国不上诉:实事求是,有道德,不像中国只想着拿金牌
作者: 残忍分尸狂魔    时间: 2008-8-24 12:48

也就这次,一般很难改判的
作者: zo    时间: 2008-8-24 13:01

这件事我倒要挺一下相关官员。
不要本末倒置,置定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lg5wyx马甲    时间: 2008-8-24 13:11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3:01 发表
这件事我倒要挺一下相关官员。
不要本末倒置,置定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规则不拿来遵守,制定规则为什么?
作者: doomking    时间: 2008-8-24 13:12

引用:
原帖由 不当饭 于 2008-8-24 12:00 发表
如果没改判,那么也会有这个帖子,只不过标题会是:
从陈中晋级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道德观念的淡薄

作者: lg5wyx马甲    时间: 2008-8-24 13:14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3:01 发表
这件事我倒要挺一下相关官员。
不要本末倒置,置定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叫本末倒置,不尊重不遵守规则还有理了?看把人家老外给惊讶的.从没见过这么傻的.
作者: Raven    时间: 2008-8-24 13:18

引用:
原帖由 qiqidudu 于 2008-8-24 11:40 发表
屁股指挥脑袋
+1
作者: ztxzhang518    时间: 2008-8-24 13:19

吾朝素以地阔而物丰名于天下~区区一镀金其实内银物算甚~予其以海外异人更现吾朝之宽广之仁,罢了~
作者: gggg9999    时间: 2008-8-24 13:22

洋大人早安,洋大人晚安
作者: tdkgt    时间: 2008-8-24 13:27

举重呢?不是说三盏白灯后也不能改的吗?还不是改了?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3:36

我觉得这件事没必要上纲上线,甚至上升到所谓民族和意识形态的高度

对方那一脚的确是踢上去了,实实在在的,我方受击动作也比较明显,所以,竞技公平就是得照这个事实判定,这事完了。

对于陈中,只能说很遗憾,可惜事实上这桂冠并不是她的,是裁判误判,所以查证后收回,重判给应得者,并给误判的裁判一定处罚,这是我所认识的"公平”。
作者: 八碗茶    时间: 2008-8-24 13:42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3:36 发表
我觉得这件事没必要上纲上线,甚至上升到所谓民族和意识形态的高度

对方那一脚的确是踢上去了,实实在在的,我方受击动作也比较明显,所以,竞技公平就是得照这个事实判定,这事完了。

对于陈中,只能说很遗憾 ...
说实话这也是不公平的,要是比赛时候判了这一下, 1:0 的时候  和  1:2, 战术会一样么

比赛1:2, 也不代表 陈中没机会啊。。。。

她还是有机会获胜的。
作者: lg5wyx马甲    时间: 2008-8-24 13:46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3:36 发表
我觉得这件事没必要上纲上线,甚至上升到所谓民族和意识形态的高度

对方那一脚的确是踢上去了,实实在在的,我方受击动作也比较明显,所以,竞技公平就是得照这个事实判定,这事完了。

对于陈中,只能说很遗憾 ...
那一脚很勉强,算不算在规范动作的踢里面都值得争议,有蹬上去的动作,其实不能算的,不过是慢镜头,看的更清楚.

就算是踢了,判了也就不能改了,这世界上都还没有这样改判的先例,也是中国人以前吃亏的时候一直自己心理安慰所说的:这就是比赛,比赛和裁判的权威.

怎么中国人吃亏申诉成功了不改判,洋大人就改判?无耻不?这是对比赛规则赤裸裸的挑衅.你要支持改判首先得知道这违规不违规,就好像你得先懂法,而不是像法盲一样按着自己的公平想法来.那你当规则和制度干什么的?
作者: zo    时间: 2008-8-24 13:53

嗯,你们大家都一直坚守着规则和制度。
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
作者: USE2    时间: 2008-8-24 13:56

舔洋大人菊花并双收奉上金牌
满塞~!
作者: freesound7910    时间: 2008-8-24 14:00

洋大人申诉就能改判
中国人申诉只有活该

好的很啊
作者: lg5wyx马甲    时间: 2008-8-24 14:02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3:53 发表
嗯,你们大家都一直坚守着规则和制度。
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
所以就看出问题来了.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4:19

引用:
原帖由 lg5wyx马甲 于 2008-8-24 13:46 发表


那一脚很勉强,算不算在规范动作的踢里面都值得争议,有蹬上去的动作,其实不能算的,不过是慢镜头,看的更清楚.

就算是踢了,判了也就不能改了,这世界上都还没有这样改判的先例,也是中国人以前吃亏的时候一直自己心 ...
照您这么说,貌似您比在场5个裁判还懂跆拳道裁判规则呐,您考取裁判执照几年了??如果您不是,那您岂不是更是像您说的那样“像法盲一样按着自己的公平想法来”了么

那一脚勉强不勉强,规范不规范,不是你说了算,不是我说了算,不是陈中说了算,不是中国人民说了算,而是在场的裁判说了算!既然裁判承认是自己误判,那就是误判,裁判因为失误导致比赛结果有争议,就该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就是公平的结果。不管怎样,”竞技公平“从来就不是获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荣耀。

[ 本帖最后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22 编辑 ]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4:40

规则和制度本来就是要能改进的,不光法律法规要不断改进,体育项目规则也是如此,这是事实。你总不能说现在乒乓球比赛每局21分改为每局11分制就是挑战老规则的“权威”吧?!你总不能说这两个标准下的冠军分量是有轻有重的吧?!

一成不变而导致漏洞多多的规则和制度在“权威性”上本来就是要大打折扣,从大了说,这是跆拳道规则制定的问题,从小了说,这是裁判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下面,受害者却是双方跆拳道运动员,在这样的情况下,奖牌判给谁都只能算争议。
作者: 夏夜天狼星    时间: 2008-8-24 14:43

引用:
原帖由 牡丹 于 2008-8-24 11:55 发表
洋大人高兴就行了
你们干吗这么较真
这次奥运会不单单是要取得好成绩
更是要向世界人民展示我天朝怏怏大国的风度和热情友善的良好形象
+1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8-24 14:43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40 发表
规则和制度本来就是要能改进的,不光法律法规要不断改进,体育项目规则也是如此,这是事实。你总不能说现在乒乓球比赛每局21分改为每局11分制就是挑战老规则的“权威”吧?!你总不能说这两个标准下的冠军分量是有轻 ...
规则没有改,这场比赛前没有改,赛后也没有改
这是个特例而已,这才是最奇怪的
作者: junjin    时间: 2008-8-24 14:52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40 发表
规则和制度本来就是要能改进的,不光法律法规要不断改进,体育项目规则也是如此,这是事实。你总不能说现在乒乓球比赛每局21分改为每局11分制就是挑战老规则的“权威”吧?!你总不能说这两个标准下的冠军分量是有轻 ...
规则要不要改进是另一回事
但在这一次规则还没有改
上诉并不可以改变比赛结果
请尊重目前的规则
而在这之后你可以再去督促细化规则去做的更公正
但这都是以后的事 乒乓21改11也不是说改就马上改的事
否则规则还有什么权威可言 你觉得不公平就可以马上去突破其底线?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8-24 14:57

引用:
原帖由 tdkgt 于 2008-8-24 13:27 发表
举重呢?不是说三盏白灯后也不能改的吗?还不是改了?
举重裁判在亮灯之后5分钟之内可以更改,超过5分钟就不能改了
作者: 夏夜天狼星    时间: 2008-8-24 15:01

我觉得这次跟官员有没有法制观念没关系
谁都天生会利用规则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
中国官员没那么蠢
只是为了一个国际形象问题而牺牲了陈中罢了
作者: broomzhang    时间: 2008-8-24 15:02

体育规则本来就不是法律条文。
要么上届涅莫夫那事儿怎么说?
因为观众嘘就改得分?规则未有、前所未有
用某些精英的话说,这国际体联权威何在?程序正义何在?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5:03

引用:
原帖由 junjin 于 2008-8-24 14:52 发表

规则要不要改进是另一回事
但在这一次规则还没有改
上诉并不可以改变比赛结果
请尊重目前的规则
而在这之后你可以再去督促细化规则去做的更公正
但这都是以后的事 乒乓21改11也不是说改就马上改的事
否则规则 ...
嗯,规则是否需要改进自然是后话,但以目前来说,你可以质疑和不承认,但还是要以尊重职业裁判的最终判罚结果

[ 本帖最后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5:04 编辑 ]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8-24 15:12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5:03 发表


嗯,规则是否需要改进自然是后话,但以目前来说,你可以质疑和不承认,但还是要以尊重职业裁判的最终判罚结果
裁判已经判决陈中胜利,又在比赛后根据录像改判,这是匪夷所思的事件
只要中国代表团上诉CAS,这个结果必然无效,是中国代表团自己放弃了,自己承认失败
也就是说前面那个判决是合法的,后面那个改判是不合法的,是中国代表团选择了承认不合法的那个判决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8-24 15:18

引用:
原帖由 broomzhang 于 2008-8-24 15:02 发表
体育规则本来就不是法律条文。
要么上届涅莫夫那事儿怎么说?
因为观众嘘就改得分?规则未有、前所未有
用某些精英的话说,这国际体联权威何在?程序正义何在?
体育规则就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法律
体操改分是体操规则允许的,即出现漏算错算动作加分等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
上次棒子那个全能的双杠也是被漏算了加分,但他错过了时间,丢掉了金牌
作者: snake2004    时间: 2008-8-24 15:33

这个事件充分体现了某些人的“洋大人最高,洋大人满意最最高”、“这个雨盆是洋大人的”。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5:55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40 发表
规则和制度本来就是要能改进的,不光法律法规要不断改进,体育项目规则也是如此,这是事实。你总不能说现在乒乓球比赛每局21分改为每局11分制就是挑战老规则的“权威”吧?!你总不能说这两个标准下的冠军分量是有轻 ...
这个和今天的事不一样,如果乒乓球改变规则之后,以前拿的冠军也按11分制重新清算,你觉得合理不?

规则不合理,好,你改也可以,但是要从2012年开始算,为了某件事发生之后,来针对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来更改规则,合理?

你这么有正义感,4年前怎么不去帮中国把佩剑的金牌争回来?那时候您的正义超过规则的理论哪里去了?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5:59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5:03 发表


嗯,规则是否需要改进自然是后话,但以目前来说,你可以质疑和不承认,但还是要以尊重职业裁判的最终判罚结果
判罚结果就是陈中获胜.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即使以后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也不能重新起诉和审判了,和这件事何其相似?

如果中国上诉,我们是一定赢的,只是为了某些原因放弃了,所以才说陈中是牺牲品.才说官员法律观念淡薄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6:02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19 发表


照您这么说,貌似您比在场5个裁判还懂跆拳道裁判规则呐,您考取裁判执照几年了??如果您不是,那您岂不是更是像您说的那样“像法盲一样按着自己的公平想法来”了么

那一脚勉强不勉强,规范不规范,不是你说了 ...
说得很好,在场的裁判已经判陈中胜利了,你还要怎么样?后面的上诉改判,已经不符合比赛规定了,是非法的,是我们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承认了一个"非法判决"的结果,原因么,所谓的大国精神,但人家可不这么认为,起码洋大人们是没有做过这样的先例的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6:05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3:53 发表
嗯,你们大家都一直坚守着规则和制度。
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
这个就更搞笑了,以后罪犯受审的时候都对法官大人说,你们"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有什么资格来审判我......


世界这么大,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完全按照法律来管理,也不可能每件事情都由法律和规则来出发,但是对于已经闹到法院的案件,你还按"想当然"来管理,而不是法律和法规,合适不?合理不?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6:32

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5:55 发表



这个和今天的事不一样,如果乒乓球改变规则之后,以前拿的冠军也按11分制重新清算,你觉得合理不?

规则不合理,好,你改也可以,但是要从2012年开始算,为了某件事发生之后,来针对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来更改规则,合 ...
不好意思,您没能理解我所举乒乓球规则调整例子的意思,而junjin理解了,我认同他对我那帖子的回复,至于谢谢您的回复。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6:43

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5:59 发表



判罚结果就是陈中获胜.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即使以后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也不能重新起诉和审判了,和这件事何其相似?

如果中国上诉,我们是一定赢的,只是为了某些原因放弃了,所以才说陈中是牺牲品.才说官 ...
美国法律不完美,您举美国法律的例子,是想说明在特殊情况下,教条呆板的去遵守有明显问题的规则法规是很不公平的,是么?

嗯,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D 也正是因为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才会有燃烧的密西西比呐:D 我想你并不希望看到“北京在燃烧”吧:D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6:53

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6:02 发表



说得很好,在场的裁判已经判陈中胜利了,你还要怎么样?后面的上诉改判,已经不符合比赛规定了,是非法的,是我们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承认了一个"非法判决"的结果,原因么,所谓的大国精神,但人家可不这么认为,起码洋 ...
既然参赛者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请尊重参赛者的决定。而我回复这个帖子的真正本意是,不管这里面有怎样的内幕,请您在获取确实有效的证据之前,不要太妄自菲薄,把什么都往民族意识形态上扯,什么洋大人左,洋大人右,这个雨盆是洋大人的,实在没什么意思。谢谢。
作者: foxesis    时间: 2008-8-24 16:58

在中国,一切都是以领导意识为先,领导觉得要体现大国精神让块金牌有啥了不起,卖国的事多了
作者: zo    时间: 2008-8-24 17:19

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6:05 发表



这个就更搞笑了,以后罪犯受审的时候都对法官大人说,你们"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有什么资格来审判我......


世界这么大,不可能每件事情都 ...
一个是比赛规则,一个是法律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FQ能从比赛规则扯淡到官员的法制意识。
那我们自然也可以从红绿灯扯到FQ们的法制意识来。。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7:22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6:53 发表


既然参赛者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请尊重参赛者的决定。而我回复这个帖子的真正本意是,不管这里面有怎样的内幕,请您在获取确实有效的证据之前,不要太妄自菲薄,把什么都往民族意识形态上扯,什么洋大人左,洋 ...
不是参赛者自己放弃申述的权利,是某些官员"帮助"她放弃的,OK?讨论一件事之前,最基本的要求是麻烦你先弄清楚事情的原委.
作者: realsquall    时间: 2008-8-24 17:24

献媚,真是恶心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7:25

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7:19 发表

一个是比赛规则,一个是法律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FQ能从比赛规则扯淡到官员的法制意识。
那我们自然也可以从红绿灯扯到FQ们的法制意识来。。
比赛制度就不是用来遵守的?那还要制度做什么?

红灯也是制度,不是法律;;只需要教育,不需要拘留,到拘留的程度才是法律的范畴,所以你举红灯的例子不合适
作者: 马甲君    时间: 2008-8-24 17:25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值得商榷

就像你足球比赛里,明明就是有误判,而且误判也改变了比赛结果。但是误判就是误判,比赛结果是无法改变的

所以我对这个事情感到匪夷所思,照这样的意思说的话,以后足球比赛有误判也可以改判了,这太不可理喻了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17:28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6:43 发表


美国法律不完美,您举美国法律的例子,是想说明在特殊情况下,教条呆板的去遵守有明 显问题的规则法规是很不公平的,是么?

嗯,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D 也正是因为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才会有燃烧的密西西 ...
燃烧的密西西比之后,美国法律并没有发生改变,说明大多数人也认为,这个规定是合理的,是需要遵守的,而你并不能因为燃烧的密西西比之后,就创造一条法律出来,特别针对导致骚乱的案件来做"二审".


同上你说的乒乓球规则,其实是你举例不合适.规则不是不可以改,问题是改过的规则只适应之后的比赛,并不能适应之前的比赛,也不能用来处理之前的比赛,我的意思,你又看懂了否?


似乎到这里,已经开始讨论"规则是否需要遵守"的地步了规则还规定不可以服药呢,某些人可以考虑去磕几颗然后参加比赛
作者: zo    时间: 2008-8-24 17:30

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7:25 发表


比赛制度就不是用来遵守的?那还要制度做什么?

红灯也是制度,不是法律;;只需要教育,不需要拘留,到拘留的程度才是法律的范畴,所以你举红灯的例子不合适
逻辑不够清晰,你没明白我喷什么。
首先大家都认为跆拳道的规则只是一种体育规则而已,不管这次陈中事件如何进行,但是它还是属于体育规则范畴的事件,就事论事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
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大张旗鼓地给此事件带帽子定性——————体育规则事件和官员的基本法制观念这两个风牛马不相及的概念,也亏得他们能扯到一起来。

[ 本帖最后由 zo 于 2008-8-24 17:34 编辑 ]
作者: GriFFith    时间: 2008-8-24 17:35

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7:22 发表



不是参赛者自己放弃申述的权利,是某些官员"帮助"她放弃的,OK?讨论一件事之前,最基本的要求是麻烦你先弄清楚事情的原委.
抱歉,我没有条件去弄清楚这事情原委的各项细节,也许您已经和陈中及各方关键人员交谈过了:D 并且您在此真实传达了她亲口对您所说的“委屈”了:D好吧,您赢了
作者: moto    时间: 2008-8-24 17:50

2B狭隘到极点的评论。

赢就赢得干干净净,输要输得堂堂正正。这跟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气什么的有毛关系?那一脚的结果就摆在那里,踢得结结实实,事实是怎样,就该是怎样。

平常打游戏看动画翻漫画的时候都会被那些热血的场面感动,都会推崇“真正的战斗”,怎么放到现实里就不明白了?——如果真的凭错判晋级甚至最后夺冠,那才是要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的!这种胜利有何荣耀可言?

去看看一部叫《紫音之王》的动/漫画吧,是关于日本将棋的——对这个内容没兴趣没关系,关键是其中的一段情节请一定要记住。
安冈紫音作为一名10几岁的女性棋手,在一次大赛中要与身为八段的父亲对决。比赛前一位记者对另外一名将棋名人说,安冈这次肯定会让她女儿一下吧,毕竟身为女性步入职业棋手的道路不容易。
然而名人非常严正地说:“安冈绝对不会让她女儿一丝一毫的,否则紫音此后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嘲笑和鄙夷之中——你是靠你爸爸的让棋才取胜的啊。你记住,人终会消逝,但棋谱是会一直留存下去的!那就是棋士存在和奋斗过的证据!”

所以,人总会消逝,但照片和影像是会一直留存下去的。事实到底是怎样,大家都会知道。

所以,既然输了,就堂堂正正地认输。

[attach]77293[/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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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cape    时间: 2008-8-24 17:56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7:50 发表
2B狭隘到极点的评论。

赢就赢得干干净净,输要输得堂堂正正。这跟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气什么的有毛关系?那一脚的结果就摆在那里,踢得结结实实,事实是怎样,就该是怎样。

平常打游戏看动画翻漫画的时候都会被 ...
非常同意这帖的观点。我也认为赢就是赢,输就是输。规则总有一天要进步要更合理完善。真要在比赛规则上辩解起来,最后拿到金牌难堪的还是自己人。还被人再说一次,不过是金牌大国。
作者: zo    时间: 2008-8-24 17:59

引用:
原帖由 escape 于 2008-8-24 17:56 发表



非常同意这帖的观点。我也认为赢就是赢,输就是输。规则总有一天要进步要更合理完善。真要在比赛规则上辩解起来,最后拿到金牌难堪的还是自己人。还被人再说一次,不过是金牌大国。
所以这次跆协的做法,我是很赞同的。
作者: 限定版笔记本    时间: 2008-8-24 17:59

这个是个好开端
希望伦敦 洋大人也如此.......
体育公正是必须的
和政治完全不同........
作者: rb    时间: 2008-8-24 18:13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7:50 发表
2B狭隘到极点的评论。

赢就赢得干干净净,输要输得堂堂正正。这跟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气什么的有毛关系?那一脚的结果就摆在那里,踢得结结实实,事实是怎样,就该是怎样。

平常打游戏看动画翻漫画的时候都会被 ...
哥们儿,这个击中得分是极其极其勉强的……
作者: moto    时间: 2008-8-24 18:19

跆拳道比赛跟柔道不一样,原则上不计力度,踢中就算。
规则是鼓励选手攻击对方头部的,难道还要进一步要求使出能踢断鼻梁骨的力道和角度才可以吗。

现场、照片、录像我都看了,个人实在没觉得哪里勉强了。

另外,顶楼的那篇文章,其立意、或者说出发点根本就错了。什么叫“洋大人不会感激”?这说法本身就很自卑、很功利。如果一个国家始终无法从“金牌大国”成为“体育大国”,那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种思想太过泛滥,淹没了体育的本质。

记住,这么做不是为了让对手感激,而是出于自己作为一个战士的尊严。
作者: rb    时间: 2008-8-24 18:26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8:19 发表
跆拳道比赛跟柔道不一样,原则上不计力度,踢中就算。
规则是鼓励选手攻击对方头部的,难道还要进一步要求使出能踢断鼻梁骨的力道和角度才可以吗。

现场、照片、录像我都看了,个人实在没觉得哪里勉强了。

另 ...
跆拳道需要在得分部位明显击中,“明显”二字包含速度和力度,仅仅碰到是不够的。如果仅仅是碰到就可以得分的话,各个比赛不会只是几比几,起码都是十几比十几的分数了。

这个慢镜头您看得清楚,希望你也看清楚其他的几场比赛,有多少“碰到”根本不算得分。

这动作的确很勉强,否则不会主裁和四位副裁判根本没任何表示。
作者: moto    时间: 2008-8-24 18:37

我说的“踢中”和“碰到”、“摸到”当然不是一个意思,我当然不会小白到说刮一下也算得分。我那么说只是因为并非跆拳道专业人士,不懂太多的严格技术术语。但相比柔道规则中多次反复强调“以相当的力度”,跆拳道比赛规则里面的确没怎么强调力度要多么多么猛。

另外,我觉得不必扯到别的比赛上面去,我比赛也没看那么多。只举个例子,如果我做错了什么事,另外10个人也都错了,现在要惩罚我,而且只惩罚我。我会接受,我不会说“凭什么你不管别人”。因为我的确错了,就这么简单。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价值观。

再另外,肉饼你丫好歹是北京话说得很溜的人,你tm跟我那“您您”的干什么?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8-8-24 18:45

又是报大腿文?
作者: rb    时间: 2008-8-24 18:46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8:37 发表
我说的“踢中”和“碰到”、“摸到”当然不是一个意思,我当然不会小白到说刮一下也算得分。我那么说只是因为并非跆拳道专业人士,不懂太多的严格技术术语。但相比柔道规则中多次反复强调“以相当的力度”,跆拳道比 ...
请看规则的摘录,摘自中国跆联网站
http://www.chinatkd.net.cn/Article/cp/200607/89.html

第十二条  有效得分
一、有效得分部位
(一)躯干中部:被护具包裹的躯干部位;
(二)头部:头部允许被攻击的部位。
二、得分是指使用允许的技术,准确、有力地击中有效得分部位。
三、有效得分分值:
(一)击中躯干中部得1分;
(二)击中头部得2分;
(三)运动员被击倒(主裁判员读秒的情况下),再加1分。
四、比分为三局比赛得分总和。
五、得分无效:使用禁止的动作攻击,得分无效。

坦白讲,以我的经验,这样既不是下劈又不是侧踹俩人抱一块儿把腿举起来够着陈中的脸摸一下这种动作,能判击中才怪。

因此中国跆联的**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清。
作者: 霏菲飞    时间: 2008-8-24 18:50

跆拳道本身就诞生在一个为了胜利可以不择手段的国家。。。

可以说,东方技击多多少少都带有哲学范畴的东西。。不过棒子这东西貌似是没有的
作者: moto    时间: 2008-8-24 19:16

当然是有“有力”,我从来也没说过像大姑娘掸灰那种力道也可以。

反过来说,这一脚难道很柔弱很无形吗?就算对于“力度”的理解每个人都会不一样,但“俩人抱一块儿把腿举起来够着陈中的脸摸一下”?这未免太轻描淡写了吧,而且偏离事实。两个人都搂在一起了还能在两张脸之间把腿笔直地伸进去,然后陈中还躲不开?真要是这样那也是该输了。

单看陈中的表情,我不认为这一脚被认为“有力”有什么不合理。笔直端正的一腿,称为“准确”也没什么不合适。难道说一定要踹中面门才可以?竞技体育难道会鼓励破相废人五官吗?

至于裁判的问题,委员会那边也承认裁判的站位、人数之类的都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但,这些都与事实无关。我不是在说裁判,不是在说人情,不是在说领导指示,不是在说谁进水了,我就是在说这一脚的事实。
作者: lg5wyx马甲    时间: 2008-8-24 19:21

广大被误判而输掉比赛的人民要感谢你们,中国自参加奥运比赛以来所有的中国代表团都要感谢你们,因为你们在莫名其妙的支持一个明显违规的改判。可惜你们没有早生那么多年见证那么多不公平的体育赛事啊。不然你们就更HIGH了。
作者: rb    时间: 2008-8-24 19:27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9:16 发表
当然是有“有力”,我从来也没说过像大姑娘掸灰那种力道也可以。

反过来说,这一脚难道很柔弱很无形吗?就算对于“力度”的理解每个人都会不一样,但“俩人抱一块儿把腿举起来够着陈中的脸摸一下”?这未免太轻描 ...
我也跟你说这一脚的事实。

事实是当场的裁判和副裁判,认为这一脚不能被判为“击中”。你我再认为怎样也不会改变。

至于后来改判里面的猫腻么,我倒不是很关心。
作者: lg5wyx马甲    时间: 2008-8-24 19:36

你们等着瞧吧,中国队以前被裁判黑,赛后发现了不会改判,今后的比赛也不会,记住!!是比赛结束后改判影响比赛结果的改判行为。

你们就抱着你们自己的那种虚荣的情怀去观看比赛吧。。人家不会感谢你的。
作者: 幸村精市    时间: 2008-8-24 19:50

刘翔退赛直接走到2检处而不是安监处,相关工作人员也不去拉他照你这么看是不是也是法制意识的淡薄?
是不是也应该直接走完全程?因为安监处就在赛道终点后面
作者: 沉默の狙击手    时间: 2008-8-24 19:56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8:37 发表
我说的“踢中”和“碰到”、“摸到”当然不是一个意思,我当然不会小白到说刮一下也算得分。我那么说只是因为并非跆拳道专业人士,不懂太多的严格技术术语。但相比柔道规则中多次反复强调“以相当的力度”,跆拳道比 ...
这个得分之所以争议也就是因为难以判断。我感觉把重点放到这个击中是否有效上是没有结果的。你我都不会这方面的专家,扯皮有什么意思呢。

只说点明显公认的事情。

记者采访那个叫赵磊的官员的时候,他都表示哪怕在接受采访结果已定的情况下他都没见过陈中本人了。说明放弃自己的权利这个决定是领导们做出的。所以陈中的心情复杂是可以理解的。

奥运体育精神以往多在参与上表现。靠裁判的项目在裁判给出最终赛果后。事后又颠倒结果的,这个应该是首例了。我不知道以前我们的运动员有没有因为裁判的错误而获得胜利的例子。至少老外遇到这种事情还没有出于道义把自己的胜利让给对方的。
作者: 乌鸦    时间: 2008-8-24 23:01

引用:
原帖由 moto 于 2008-8-24 19:16 发表
当然是有“有力”,我从来也没说过像大姑娘掸灰那种力道也可以。

反过来说,这一脚难道很柔弱很无形吗?就算对于“力度”的理解每个人都会不一样,但“俩人抱一块儿把腿举起来够着陈中的脸摸一下”?这未免太轻描 ...
这一脚的事实也好,不事实也好,并不足以完全决定胜负,这只是2分,不是一本,不是终场绝杀;;;你可以说是一个3分+罚球,可以说是一个点球+黄牌,但是离绝杀还差一步.我早说过了,我们强调的并不是这2分该不该得,而是这2分该不该在赛后重新改变结果?

问题是现在,比赛结果就由这个不是绝杀的2分来决定了,,不,不是决定,是违反规则的改判了,史无前例的改判了,而且据有关领导说,他们还没有见到陈中,他们放弃上诉,而本来是可以上诉的.

让我们把时间拖回比赛中,如果裁判当时作出"有效"的判断,OK,陈中起码还有机会改变战略,比赛没有到最后,谁知道会怎么样?这次柔道不是在最后17秒"一本"秒杀了吗?可能错误的判罚,但是却导致了完全错误的战略,跆拳道领先的人一般是采取守势的,因为这种运动进攻的人相对比较吃亏.我想如果当时申请鹰眼(如果有的话)改判,大家都不会有什么意见,也不会有今天的讨论,因为这样输也输的口服心服.

那些口口声声什么公平啊,公正啊,精神啊挂在嘴边的,那个训练了4年的人不是你,付出了4年的不是你,就算有精神,也不是你的精神.陈中失去了她最后的机会,就算是5秒,谁又知道能发生什么?输,要输得心服.拳协觉得自己有了体育精神,但是人家并不领情,人家只会觉得他应得的.

最重要的是,陈中的牺牲毫无价值,因为规则没有改变,以后还是按照"比赛之后不能改判,只处罚裁判"来处理.这是一个特例.以后还是没有鹰眼,没有改判.更悲哀而且居然还有人说陈中没素质?裁判判罚失误,关运动员什么事?

另外,为了所谓的友谊第一,所谓的精神,放弃了规则,能赢得对手的尊重么?只怕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而已,人家只会觉得这是他应得的,甚至怀疑裁判作弊,在重压下才改判的,至于你为什么放弃申诉,如果你没有自觉理亏,为什么不申诉?这就是洋人的逻辑和游戏规则.

“他们明目张胆地剥夺了我进入半决赛的权利。我痛恨这项运动的一点是裁判可以控制选手的生死,可以拿走应该得到的分数,他们甚至可以做他们任何想做的事情。”
"跆拳道比赛有4位裁判裁定是否得分,至少3位裁判认定选手有效使用技术击中对手有效部位,然后按下他们手中的控制器表明他们的判断后选手才能得分。史蒂文森指出:“也许一到两位裁判看见了,而其他裁判没有看见,我不知道。”这位英国选手还称:“她总是往后退,在整个比赛中她没有受到任何警告。在被问及裁判是否趋向于东道主选手时,史蒂文森回答道:“的确如此。我知道这场比赛将非常困难,但我没有想到是这种方式的困难。”

[ 本帖最后由 乌鸦 于 2008-8-24 23:06 编辑 ]
作者: rb    时间: 2008-8-25 00:09

引用:
原帖由 沉默の狙击手 于 2008-8-24 19:56 发表



这个得分之所以争议也就是因为难以判断。我感觉把重点放到这个击中是否有效上是没有结果的。你我都不会这方面的专家,扯皮有什么意思呢。

只说点明显公认的事情。

记者采访那个叫赵磊的官员的时候,他都 ...
明说了吧,这个得分一点也不难判断,它就是不能算。
这事儿背后绝对有脏东西,咱们不知道而已。
作者: BirdZou    时间: 2008-8-25 02:19

那个英国的女的下台的时候极其不高兴,有个东西一甩的镜头
我靠这居然还是成龙大哥资助的人
麻痹的进了半决赛就争点气沙,结果还是输了,害得人家陈中连复活赛都参加不了了
后来看记者采访陈中,没说几句,陈中说了句:对不起大家了,然后哭着走开了,1米八几的大姐啊,真可怜...
作者: 孤高的避孕套    时间: 2008-8-25 08:48

这叫风度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8-25 09:07

天朝可能以为放弃了本应获得的胜利就可以得到对手和第三方的尊敬,可从事后结果看,天朝此举弄巧成拙了
作者: 朝孔雀    时间: 2008-8-25 09:40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事后因为裁判的问题改判只有天朝才会发生
作者: guycc    时间: 2008-8-25 10:37

反正这事陈中最亏……

不管该不该判,是不是误判……
只要当时这么判了,哪怕剩几秒,陈中也能拼一把啊,又不是没实力~
作者: 高达八成    时间: 2008-8-25 12:15

洋大人高兴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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