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2-17 11:48 发表
是十字路口,我和对方是相向行使,不是同向。
对方是助动车,但经过改装后的排量不好说,绝对是机动车+级别的。
警察只看事故本身,对方哪怕是自行车也好,只要我转弯时占了他的道,就是我全责。
原帖由 dcoulthard 于 2008-2-17 11:51 发表
所以你应该大油门冲过去这个弯,不应该刹车。
很多司机在危险情况下习惯刹车,其实这是不对的。有很多时候只有加大油门高速通过才会安全,我自己遇到过很多次。越是犹豫、越是想刹停,反而越容易出事。
原帖由 dcoulthard 于 2008-2-17 11:51 发表
所以你应该大油门冲过去这个弯,不应该刹车。
很多司机在危险情况下习惯刹车,其实这是不对的。有很多时候只有加大油门高速通过才会安全,我自己遇到过很多次。越是犹豫、越是想刹停,反而越容易出事。
原帖由 viperbite 于 2008-2-20 15:52 发表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事故,不管你认为是不是非机动车全责,只要非机动车不追究你,他要走就看他走,他要私了就聊聊……千万别鲜咯咯去报警讨公道,往往得不偿失……
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2-17 11:07 发表
昨天下午驾车去宝山走访一位亲戚,东向西行驶到友谊路、团结路路口时,绿灯,我打方向,准备向南左转到团结路上,突然对面车道一辆助动车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西向东飞驰而来,当时路口绿灯开始闪烁,对方竟然开始加速。 ...
2、因为我的车在转向时占了对方直行车道,因为无论对方有多少违法行为,就本起事故,警察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虽不服气,但保险公司倒是可以理赔的)。
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3-3 16:14 发表
说不定。对方刚才发短信问我准备什么时候解决事情,我告诉他:经过考虑,赔偿没问题,但他们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和单据。对方回复倒是爽快:“好的!”我估计他们会在这件事情上搞点猫腻。到了这步,我欢迎对方跟 ...
原帖由 himura 于 2008-4-1 16:11 发表
”那泼妇骂得更凶了,引起了众人的围观。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自己消耗掉了最后一次协商的机会,我跟警察确认了一下之后,驾车离开了交通队。这场闹剧终于告一段落。(详细过程我都用录音笔全程记录了,以备不时之 ...
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4-1 22:46 发表
我也是被逼的。最初我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很耐心的跟对方沟通,就因为警察给了个全责,对方就得了理了,意思是因为我全责,所以他们有什么要求我就该满足。处理过程中6次约好碰头,他们3次放我鸽子;他们要我去, ...
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8-18 00:00 发表
LS,上次交通队调解失败,除了保险公司定损的摩托车修理费,我一分钱都没赔呢。
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是两回事,顶楼有详细说明。
我这次可是两名律师出战呢,呵呵。不过,裁定权还是在法官手里。这个案子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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