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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神样的叉包,胡搅蛮缠亦或是死皮赖脸?请你向所有人道歉 [打印本页]

作者: 2006122    时间: 2007-11-5 09:36     标题: 神样的叉包,胡搅蛮缠亦或是死皮赖脸?请你向所有人道歉

工作繁忙,也没太多时间给你计较,不过你说的几点比较可笑,下面一一列举。

●你给的那几个事实,我是看不出来有什么意义,你翻译在先,别人翻译在后,看到你的文章就构成了抄袭?你发到网络上不就是给人看的吗?可笑之一。

●你的翻译对比,实在不具有说服力。首先,杂志刊登是有字数限制的,不可能全部内容都刊登,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清楚。你东拉西扯来另一篇网络翻译文章实属多余,除了混淆视听外,是要比比翻译水平?还是要说明文章翻译的完整性?这些在问题本身来说,你在这上面去计较让人愈发感到胡搅蛮缠之意。也不用你拉出这么多文来,咱们就把你画红的所谓“抄袭”的部分摘出来,让大家看个清楚。以下文字都是你画的所谓抄袭证据——

▲叉包版:
闯进了
小咕噜兽(Grunts)和嚎叫着的高大鬼面兽(Brutes)


▲电软版:
闯进了
一大批嚎叫着的小咕噜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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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分明有一大坨手雷,她就是看不见,真见鬼。直接就冲进去了。”他摇着头,“这可不行。

▲电软版:
那儿分明有一大堆手雷,但她偏偏视而不见.这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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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只想着玩家“应该怎么做”
新版针刺枪(Needler guns)是否足够强大
新上手的玩家


▲电软版:
只想到玩家"应该怎么做"
新设计的针刺枪是否足够强大?
新上手的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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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砰,砰,砰——完蛋

▲电软版:
砰砰砰!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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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他们还购买了竞争对手的同类作品
他们拥有的这套系统真是太疯狂了。


▲电软版:
他们还购买了竞争对手的游戏并且加以研究
他们这套系统真是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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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或许谁都会想到,Halo 3会创造一场史诗般壮阔的星际战争冒险

▲电软版:
毫无疑问,光环3将为众展示一场史诗般的星际战争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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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2001年发售的初代Halo,天衣无缝地把紧张刺激的战斗与电影化的叙事融合到了一起——人类和形形色色异星怪物之间的争斗通过紧凑、白热化的战斗交代出来
他们在彻夜的死亡竞赛后睡眼惺忪地爬回工作岗位


▲电软版:
2001年发售的初代光环将紧张刺激的游戏进程和电影化的叙事无缝地衔接到了一起,用紧凑的,白热化的战斗表现出了人类和外星怪物之间的争斗
彻夜联机对战而睡眼惺松地爬回到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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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游戏开发更是成了一项科学研究

▲电软版:
游戏开发更成为了一项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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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最后,他们决定新游戏的主体不再是一整支部队,而是一个战士——士官长(Master Chief)——让他去对抗星盟(Covenant,小说译为“圣约人”),一支被神秘宗教预言所驱使的外星种族。Halo由此诞生。

▲电软版:
最后,他们决定将游戏的主题从控制一支部队改为控制一个战士---也就是士官长---由他来对抗星盟,一支被神秘宗教预言所驱使的外星种族。光环就此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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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物色合适的热卖大作
定位尴尬
督促续作的开发


▲电软版:
物色可以推动即将发售的XBOX主机销量的大作
尴尬局面
督促续作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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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推出续作的巨大压力几乎搞垮了Bungie
勾肩搭背地喊话
对方屏幕上的绝妙创意


▲电软版:
BUNGIE几乎被巨大的压力搞垮了
互相喊话
对方屏幕上的奇妙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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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好在
优化
他们每周做一次测试,分析两个月中400位玩家留下的2300小时的游戏数据。如此循环往复


▲电软版:
好在
优化
他们每周做一次测试,分析两个月中由400位玩家所留下的2300小时数据。他们周而复始地做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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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最终,Halo 2 相较初代,成了一款欠复杂和欠满意的作品。在原作中,玩家拥有三种均势(equally powerful)的攻击手段:枪、手雷、肘击——所谓的“金三角”,用Bungie的首席游戏设计师 Jamie Griesemer的话说。这像是“石头、剪刀、布”的游戏,乐趣的很大一部分就在于玩家在紧急中决定何种策略最有效。但在Halo 2中,设计师允许让玩家持有双枪,这种优势选择(overpowering option)使得玩家几乎不再使用其他攻击方式。而最糟糕的可能就是,Bungie的开发团队没有时间来完成剧情。Halo 2在士官长声称他要回到地球,并与外星人“结束战斗”之后嘎然而止。然后……一片空白。直接开始滚字幕。

▲电软版:
最终,光环2相对初代,显得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在原作中,玩家拥有三种平衡的攻击手段:枪,手雷和近身攻击。用BUNGIE的首席设计师杰米格里瑟梅尔的话说,这就是所谓的“金三角”。这就像是“石头剪刀布”的游戏一样,游戏中一个很大的乐趣就在于让玩家在紧急状况中决定采取哪种攻击方式更为有效。很大一部分就在于玩家在紧急中决定何种策略最有效。但是在光环2中,设计师允许让玩家手持双枪,这种武器组合的优势过于明显,使得玩家几乎不再选用其它的攻击方式。当然最糟糕的问题在于,BUNGIE的开发团队没有时间来完成游戏的剧情。光环2的结局中,士官长说道自己要返回地球并且“结束这场战斗”‘然后。。。。游戏就这样猛然中断了,制作者名单直接蹦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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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玩家还能自动和自己级别相近的玩家配对,保证不会让他们被某个整天以爆头为乐的12岁网瘾少年秒杀,而颜面全无

▲电软版:
而且还能自动与和自己级别相近的玩家配对,而不会动辄被那些成天沉湎在游戏之中的小子打得落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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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粉丝涌向了网络
有整整三分之二的人群玩过Halo


▲电软版:
玩家们纷纷涌向网络
有整整三分之二的人玩过光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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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把这些东西玩到烂

▲电软版:
这些东西玩得滚瓜烂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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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恢复“金三角”的游戏体验
像一场电光火石之间进行的象棋比赛


▲电软版:
恢复“金三角”的游戏体验
就像一场电光火石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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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这样游戏瞬间就会失去乐趣。

▲电软版:
这都会导致游戏的乐趣在瞬间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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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介入

▲电软版:
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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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星盟的幽魂坦克(Wraith tank)

▲电软版:
星盟幽魂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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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因为设计师明明故意在附近摆放了足够多的弹药

▲电软版:
因为设计师明明在周围摆放了足够多的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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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巧妙提醒玩家他们何时的射击才是有效的

▲电软版:
这样就巧妙地提醒了玩家何时射击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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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创造一款游戏,要比喻的话,更像是一种建筑工程——创造空间,并影响置身其中的人群的行为——和设计一种新的体育运动的组合

▲电软版:
相对而言,创造游戏更像是建筑工程---创造一个虚拟环境,并且与置身其中的人产生互动。与设计一种新的体育运动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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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今年春天,执行制作人 Jonty Barnes 看过一段Halo 3多人关卡的试玩录像。那是一个类似深邃峡谷的关卡

▲电软版:
制作人琼迪巴恩斯曾经看到一段光环3联机模式的试玩录像,那是一个峡谷的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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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包版:
今年春天,执行制作人 Jonty Barnes 看过一段Halo 3多人关卡的试玩录像。那是一个类似深邃峡谷的关卡

▲电软版:
制作人琼迪巴恩斯曾经看到一段光环3联机模式的试玩录像,那是一个峡谷的关卡




以上,这就是你的证据。如果这就是你污蔑电软抄袭的证据,我真是感到无尽遗憾。我始终相信,在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每个人都是有文化的,没文化,真可怕。
可笑之二。


●关于译名,你认为在这上面也存在抄袭一说?天哪……可笑之三。




如果在这洋洋洒洒七、八千字中,你只凭这几句话就认定是抄袭你的文章,这岂不是要让所有搞文字工作的人都要笑掉大牙?抄袭的基本常识你懂吗?一直宣扬要给别人普法的你,到底真的清楚不清楚一篇译文,怎样的程度才算抄袭?在整篇文字中,作为翻译文章出现了几句简单的类似句子就可以认定是抄袭,可笑至极,没想到你却飘飘然,自以为是起来。这不禁倒是要让我扼腕叹息,哑然失笑了。
我再次要求你正式向《电子游戏软件》杂志、电软读者以及广大TGFC网友道歉,希望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识到无知是多么的可怕……

作者: Pele    时间: 2007-11-5 09:39

天造地设的一对颜色控
作者: hysaga    时间: 2007-11-5 09:42

lz应该把那个第三方的翻译放上来,就更清楚了
作者: 狂奔的牛牛    时间: 2007-11-5 09:44

逆袭之逆袭第一弹
作者: abrina    时间: 2007-11-5 09:46

我觉得LZ应该首先亮明自己的身份,是DR官方人员呢还是就是这争议文章的DR版枪手?
不然连具不具有要求别人道歉的资格都没办法确定。
作者: byebye512    时间: 2007-11-5 09:47

哈哈。。我占个位。露脸帖
作者: Ashley    时间: 2007-11-5 09:49

存支持X包

今后要往杂志上放的文章最好不要先上网...

要说抄,全文拷贝那种是大脑进水才会干的,个性化一下多省力,可以找着中文再中文翻译加工一下不是
作者: starocean    时间: 2007-11-5 09:51

貌似加上第三方翻译以及原文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作者: 我不懂    时间: 2007-11-5 09:52

算了 首页地板坐坐吧
作者: hysaga    时间: 2007-11-5 09:53

引用:
原帖由 starocean 于 2007-11-5 09:51 发表
貌似加上第三方翻译以及原文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1
作者: 高露洁    时间: 2007-11-5 09:59

还要加上一个时间先后...............................

同阿湿力,要是不想被抄就别放网上
时间轴:
1、译文放在网上
2、DR出译文
3、译文要投在UCG

前后关系一目了然
这样的情况下除非连篇明显的抄袭才能指责
时间先后和有若干相同字句也算证据么.......这未免可笑
所以说白了还是证据不足,足的话直接起诉好了
不背个自以为是的诽谤就不错了
作者: 西山一根柴    时间: 2007-11-5 10:05

这贴子发得还真省事,把有颜色的贴进来加几条分隔线就成了 囧rz

叉包当时加亮那些字一定搞好久
作者: 隐的游戏    时间: 2007-11-5 10:05

笑话

还没见过哪个抄袭的SB不自己改动下去投稿呢  要有整段完全一样的还搞个屁啊

那郭菊花超庄羽的也可以按LZ这么样的说法糊弄过去~  但后来谁败诉了,是不是抄袭大家心理都知道。

[ 本帖最后由 隐的游戏 于 2007-11-5 10:07 编辑 ]
作者: maybury    时间: 2007-11-5 10:07

纯支持……
作者: AZOE    时间: 2007-11-5 10:07

这不禁倒是要让我扼腕叹息,哑然失笑了

这话为什么这么像DB的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7-11-5 10:08

很难说,不过话说回来,一些专有名词,如果两者都完全一样,总觉得看中有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作者: mouseguard    时间: 2007-11-5 10:09

叉包的翻译个人风格很重, 电软这篇对比文放的不聪明啊, 自己抽自己的脸还得抽肿了才会爽......
作者: 马甲爵    时间: 2007-11-5 10:13

先顶后看
作者: 第六季    时间: 2007-11-5 10:13

现在DR在很多玩家心中都是怒其不争的形象
一有个跳出来攻击的就一呼百应了
个人认为到底是抄袭还是诽谤已经很明显了
只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而已
作者: yangzhicai    时间: 2007-11-5 10:14

这么长的原文,有几个去看了?都在凑热闹啊
作者: baggio635193    时间: 2007-11-5 10:18

引用:
原帖由 abrina 于 2007-11-5 09:46 发表
我觉得LZ应该首先亮明自己的身份,是DR官方人员呢还是就是这争议文章的DR版枪手?
不然连具不具有要求别人道歉的资格都没办法确定。
这到说得对,不要地图炮
作者: 狐狸娃    时间: 2007-11-5 10:19

有太多的如果.....................

要是X包真的没有将这个翻译放到网上,我在想杂志上还会不会有这篇翻译?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7-11-5 10:21

引用:
原帖由 第六季 于 2007-11-5 10:13 发表
现在DR在很多玩家心中都是怒其不争的形象
一有个跳出来攻击的就一呼百应了
个人认为到底是抄袭还是诽谤已经很明显了
只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而已
谁还去给电软怒其不争啊?争什么?电软和UCG都不咋的,麻麻得!几个帖子枪手不少,我不是学法律得,不知道判定这个抄袭是这么判定的!但是连一些固有翻译名词都差不多,从心理上自然要偏向前者,而非后者!

郭敬明的例子知道不?怎么判定抄袭的?“通过对两本书的对照分析,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确与《圈里圈外》极其相似。不仅两书中的人物形象一一对应,有着类似“照镜子”的效果,且两书中的人物关系也几乎雷同。除此之外,《梦》一书的语言风格、故事情节也几乎照搬了《圈》”……难道判定抄袭就要去一句一句定断?可能翻译稿和这个有一些区别~~但是现在居然有人说要两者逐句对比来判定是否抄袭……也的确二了一些……

不说了,纯支持一下叉包!~
作者: 疯狂大石头    时间: 2007-11-5 10:24

没看过全文对比,就不发表意见了,关注一下就好
作者: ibelieveicandie    时间: 2007-11-5 10:25

同是翻译,自然相似度高,界定抄袭还真的不是容易的事。

不过翻译别人的文章发表似乎应该有原作者授权吧?哪个拿到授权哪个就是正版。我是估计两个都没有。。。假如这样,是否可以说两位翻译者都是在抄袭?

我对法律方面业务是一窍不通,随便猜猜。
作者: tales    时间: 2007-11-5 10:26

当事人阿当事人去哪了,出来当面对峙萨
作者: 黑塔    时间: 2007-11-5 10:30

是非曲直我不知道,我只提醒这是译文,也就是两方依据的是同一个材料。
把英文原文拿出来对比就清楚了,译者翻译总是要加工的,会有一些个性化的东西,包括词语的翻译,词语的顺序不可能每个译者都一样。
作者: haihai6    时间: 2007-11-5 10:31

郭敬明的例子别举了好不?他那是改小说,现在是两个人翻译同一篇文章,这两种情况相差这么远,举这个例子有可比性么?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7-11-5 10:34

不就是你翻译的时候参考了人家么,又不一定是违法,也情理之中的事,承认一下这么难么?

你自己说的,你往网上放不就为了大家看么,这句已经泄了你的底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7-11-5 10:36

楼主是猪鳖电软枪手么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7-11-5 10:36

我说过了,郭敬明的例子不见得适合这个,我只是针对那些说抄袭就要逐句来对比得说法!

翻译同一篇文章,我不知道这个这么判定抄袭,根据专有名词的判定?根据语法语序的判定?

说实话,本来是谁主张,谁举证,X包的证据举出来了,虽然不知道是否能真正成为有力证据……但是电软那个反驳的帖子也太苍白了!

还是那句话:纯支持X包一下!至于两者以后怎么解决这个事情,看就是了!
作者: karsus    时间: 2007-11-5 10:39

这两天战区被这个事占领了啊,坐下来看热闹
作者: tales    时间: 2007-11-5 10:39

中国是讲法律的。报警吧:D
作者: 为何不分手    时间: 2007-11-5 10:39

都是翻译的 有啥好吵的 
作者: 隐的游戏    时间: 2007-11-5 10:41

人家DR那叫对翻译的再创作+润色!

谁给我一篇英文翻译稿~  我一样能个改成类似水平的~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0:43

LZ的帖子中漏了几句话,而且还比较关键,现摘抄一下:
引用:
我漏译的 seem like an awfully clinical approach,居然电软版也漏译了,而且也加了一个原文中没有的前缀词,巧合?真的是太巧了。
……
这个长句我没有断好。没想到电软的神人也和我犯了一样的错误。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7-11-5 10:46

lz是电软的马甲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7-11-5 10:46

猪鳖电软枪手还好意思说哇
抄尖端,在杂志上大谈台湾市场?
抄游戏志(赤目黑龙在杂志上念叨了好几期,你们还好意思说和人合作?真JB不要脸)的bahamut lagoon
抄carlwang的永恒传说攻略
抄FAMI,连魔牙灵广告都给整个抬上去了,一堆狗屁不通游戏译名,波斯亚公主·蒂姆的沙子?这啥?




真是家学渊源,居然好意思出来嚎叫了,佩服佩服
作者: 爱你一棒陲    时间: 2007-11-5 10:47

LS好猛,吃萨达姆的烧烤上火?!
作者: 隐的游戏    时间: 2007-11-5 10:48

都现在这个时代了  没哪个SB全文照搬吧
中文博大精神  随便换几个字就OK了

但是改编过后的版本没有原版翻译的个人化语言,改编版由于时间上的问题会缺少个人用词习惯而且会显得直白生硬。

更加明显的就是专有名词的雷同,由于再创作时又不需要看原文,所以在分段,删节方面也会出现“巧合”

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再创作估计初中学历以上就可以了吧
作者: FantasyJim    时间: 2007-11-5 10:52

引用: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07-11-5 10:46 发表
猪鳖电软枪手还好意思说哇
抄尖端,在杂志上大谈台湾市场?
抄游戏志(赤目黑龙在杂志上念叨了好几期,你们还好意思说和人合作?真JB不要脸)的bahamut lagoon
抄carlwang的永恒传说攻略
抄FAMI,连魔牙灵广告都 ...
几年没看过DR了,真的纱布到了把时之沙翻译成《波斯亚公主·蒂姆的沙子》的地步了?

不拜不行……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7-11-5 10:56

引用:
原帖由 FantasyJim 于 2007-11-5 10:52 发表


几年没看过DR了,真的纱布到了把时之沙翻译成《波斯亚公主·蒂姆的沙子》的地步了?

不拜不行……
这个算个求
还有men of valor→猛男
star carft:ghost→星河战队:幽灵
很多东西大家根本看不懂是啥
最后得出结论,他们是用软件翻译的日刊的假名的游戏title
还有篇神样的给神游写的枪文,傻到天上去了
电软,真神!
作者: yangzhicai    时间: 2007-11-5 11:00

波斯亚公主·蒂姆的沙子
作者: flyzzb    时间: 2007-11-5 11:00

一场闹剧,清者自清啊
作者: 狐狸娃    时间: 2007-11-5 11:01

我觉得电软只在对某几个类型的游戏,或者某几个游戏上,研究的比较深,来回来去就那么几个。


其中对游戏发售表的翻译最能说明问题,我敢说,杂志社里面没有几个懂音乐游戏的~~~
作者: hansen    时间: 2007-11-5 11:03

感觉叉包被人利用了,ucg很喜欢炒作的,对ucg的印象很差,尽管dr杂志做的很差,但相比较而言还是太老实了
作者: 踩姑娘的小蘑菇    时间: 2007-11-5 11:03

LZ典型小学语文都没学过,那时候就教过“中心思想”一词

仅基于修辞、文序的变化修改就可以认为是新作,厄,天下就没有剽窃这回事情老!

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11-5 11:12



扼腕叹息,哑然失笑
作者: ablution    时间: 2007-11-5 11:15

引用:
原帖由 踩姑娘的小蘑菇 于 2007-11-5 11:03 发表
LZ典型小学语文都没学过,那时候就教过“中心思想”一词

仅基于修辞、文序的变化修改就可以认为是新作,厄,天下就没有剽窃这回事情老!

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请问,翻印文怎么才拥有不同的“中心思想”?又不是什么文学大作,每个翻译者的理解不同~~~
作者: k2r    时间: 2007-11-5 11:26

阳谋啊阳谋啊!!!
作者: mouseguard    时间: 2007-11-5 11:29

引用:
原帖由 ablution 于 2007-11-5 11:15 发表

请问,翻印文怎么才拥有不同的“中心思想”?又不是什么文学大作,每个翻译者的理解不同~~~
现在的问题是LZ的翻译跟叉包的翻译理解的太同了一点, 叉包得遇知音现在估计心里偷着乐呢.....
作者: Damas    时间: 2007-11-5 11:36

感觉叉包的翻译还更活跃些更好些。

lz索然列举了不少但也并非有说服力。连个像样的ID都没有,还代表DR呢,这DR也太寒蝉了,还正式道歉呢。

作者: qustttt    时间: 2007-11-5 11:44

那些颜色看的我眼睛疼
作者: 断剑虎    时间: 2007-11-5 11:45

DR不能有力证明完全自己翻译
叉包也不能有力证明DR是拿叉包版本改编

最后这件事也就是不了了之

[ 本帖最后由 断剑虎 于 2007-11-5 11:52 编辑 ]
作者: abrina    时间: 2007-11-5 11:46

为什么DR的文章不署名?是不敢还是不屑?
多半是不敢吧
作者: ppst    时间: 2007-11-5 11:47

既然都是翻译贴,你们发表的时候有原作者的同意吗?

原文太长,没看,不过翻译的东西,如果意思不一样才奇怪呢
作者: mouseguard    时间: 2007-11-5 11:49

引用:
原帖由 ppst 于 2007-11-5 11:47 发表
既然都是翻译贴,你们发表的时候有原作者的同意吗?

原文太长,没看,不过翻译的东西,如果意思不一样才奇怪呢
意思一样文风未必一样, 文风一样意思未必一样, 文风类似意义雷同咱就叫做抄了....
作者: nordics    时间: 2007-11-5 11:49

2006122,电软的这篇文章是你翻译的么?不是的话,让翻译的人出来当面道清楚翻译过程,你也不必再此为别人争。
我个人观点是:除了修饰细节外,语序太TM的接近了!!翻译语序习惯不会每个人都相似到如此。犹其是翻译句中的某些须按中文习惯才能理顺的句子。这个再高水平的人也会出现风格差异。而两者太接近了!如果,我说的是如果,DR抄了,肯定会注意到这点,SO,X包翻的很无厘,很贴近玩家,甚至很欧美。DR翻得生硬,不象是玩家角度出发。象是造成了翻译差异,但其实语句整理上基本象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纯个人观点!!!什么先翻后翻,谁有理,提都不用提,小P孩才拿出来争。

BTW:DR从创刊买到脱变成渣杂志。

[ 本帖最后由 nordics 于 2007-11-5 12:05 编辑 ]
作者: swiss    时间: 2007-11-5 11:52

LZ其实来自DR......
作者: 狂奔的牛牛    时间: 2007-11-5 11:53

不管怎么说,叉包拿出了自己站的住脚的证据,一句一句的来分析,逻辑清楚,言之有物。

而DR没有,这个反击贴也是直接COPY过来的,在拿出自己的证据之前,我只能说DR的回击是无力的,而且到现在也只是一个小MJ在说话,有没有你们官方人士出面来摆出你们的诚意要搞清楚这个事?

如果不能,那么你们给我的感觉就是:心虚。
作者: CN    时间: 2007-11-5 12:00

楼主不用白费心机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就算真的是R错了,他也不会道歉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作者: zafm0861    时间: 2007-11-5 12:00

引用:
原帖由 abrina 于 2007-11-5 11:46 发表
为什么DR的文章不署名?是不敢还是不屑?
多半是不敢吧
其实是没的署……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2:00

引用:
原帖由 断剑虎 于 2007-11-5 11:45 发表
DR不能有力证明完全自己翻译
叉包也不能有力证明DR是拿叉包版本改编

最后这件事也就是不了了之
不是每个人的判断力都和你一样~~~虽然这件事最后确实会是不了了之~~~
作者: maybury    时间: 2007-11-5 12:01

套用何祚庥的话:
“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
类似的事情见怪不怪,最后的结局都是不了了之。

要是原创的话,聊聊抄袭也未尝不可,都是翻译,就别豁牙子吃肥肉了。

提前庆祝茶包和电软联合炒作成功!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2:01

引用:
原帖由 CN 于 2007-11-5 12:00 发表
楼主不用白费心机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就算真的是R错了,他也不会道歉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自作聪明~~~:D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7-11-5 12:02

引用:
原帖由 CN 于 2007-11-5 12:00 发表
楼主不用白费心机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就算真的是R错了,他也不会道歉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这么空洞无力的东西你也支持
到底是国家粮食政策不好还是优生计划不到位……
作者: 断剑虎    时间: 2007-11-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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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11-5 12:00 发表

不是每个人的判断力都和你一样~~~虽然这件事最后确实会是不了了之~~~
我的判断力是怎么样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7-11-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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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brina 于 2007-11-5 11:46 发表
为什么DR的文章不署名?是不敢还是不屑?
多半是不敢吧
电软抄游戏志的BAHAMUT LAGOON的攻略没署名,还只抄了一半
电软抄carlwang的永恒传说攻略一样没有署名,这拿中国话说,叫革命传统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07-11-5 12:05

战区欢乐颂:D
作者: nordics    时间: 2007-11-5 12:05

2006122,电软的这篇文章是你翻译的么?不是的话,让翻译的人出来当面道清楚翻译过程,你也不必再此为别人争。
我个人观点是:除了修饰细节外,语序太TM的接近了!!翻译语序习惯不会每个人都相似到如此。犹其是翻译句中的某些须按中文习惯才能理顺的句子。这个再高水平的人也会出现风格差异。而两者太接近了!如果,我说的是如果,DR抄了,肯定会注意到这点,SO,X包翻的很无厘,很贴近玩家,甚至很欧美。DR翻得生硬,不象是玩家角度出发。象是造成了翻译差异,但其实语句整理上基本象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纯个人观点!!!什么先翻后翻,谁有理,提都不用提,小P孩才拿出来争。

BTW:DR从创刊买到脱变成渣杂志。
作者: abrina    时间: 2007-11-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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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07-11-5 12:04 发表


电软抄游戏志的BAHAMUT LAGOON的攻略没署名,还只抄了一半
电软抄carlwang的永恒传说攻略一样没有署名,这拿中国话说,叫革命传统
是啊,就是这种“老子抄了你,你能怎么着”的革命传统么
作者: polaris918    时间: 2007-11-5 12:11

怎么感觉DR版的就是在搞把“被”字句变成“把”字句、语序和形容词稍微换一下这些。。。就算你说没抄,我感觉大多还是按着X包翻译的来的。。。英语课时抄翻译作业的时候不都这样么,谁会像傻鸟一样一字不差的抄。。。
作者: alfredo    时间: 2007-11-5 12:11

这种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证据哪
到底抄没抄谁也说不准,而且还是翻译文,更不好说了
静观其变吧
作者: teamsamurai    时间: 2007-11-5 12:13

心虚?这个LZ的身份和地位估计是许多叉包与UCG的支持者猜不出来的。如果说要官方人士,那么LZ的身份绝对够官方了。

叉包的证据站得住脚吗?还记得他在第一帖里是怎么说的吧。说的是“赤裸裸的抄袭”,首先抄袭是个什么概念,前面几帖里普法已经普了好几回了。这个文章的作者既不是叉包又不是DR的责编荇菜,叉包仅仅以DR文刊登日期比自己晚就断定的DR抄了自己。很奇怪,叉包本人并未取得同一篇文章的作者授权,也没有声称本文的中文版本只有他能够翻译,你翻得,别人翻不得?为什么别人翻译这个文章的时候非得参考你翻译的?还拿出一堆所谓相似的句子做对比,中学英语考试英译汉的卷子上,翻译正确的答案里,不是也可能有相同的词汇出现吗?两篇文章用词的差别可比中学英语卷子多多了。还有,以DR翻译的水平,与其拿叉包的文章修改成另外一篇,还没自己翻译来的快呢。

现在对比文放出来了,又有人说是先看了中文译文之后不看英文纯改出来的。有意思,看看 DiabloII在上个帖里回的这一段,就可以知道DR的翻译是不是自己的创作了。
http://www.tgfcer.com/club/thread-5920879-10-1.html

至于说谁翻得好谁翻得不好,那是另外一个话题,而时至今日困扰大家的是“电子游戏软件杂志有没有抄袭叉包的翻译文章”这个问题。最后的结论也只取决于一个结果:是抄袭,则叉包有理;不是抄袭,那就是毁谤。事实本来很清楚,偏偏有人不相信或者不愿意相信,抑或者某些别有用心者有自己的目的,希望更多的人一起来搅混水?

还有一个问题大家注意没有:电软的这期杂志是10月17日左右上市的,从那时候到现在有半个月的时间,叉包如果想告电软的话,为什么不早告,偏偏要赶在自己文章快在UCG上推出的时候告?

说到这里,究竟谁心虚,大家有目共睹。
作者: 三派聚义    时间: 2007-11-5 12:13

越闹越大,越好销量。。。。。。。。。。。
作者: youngwilly    时间: 2007-11-5 12:14

LZ为DR正名的行文完全是对的

但希望LZ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光复DR振兴DR上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7-11-5 12:14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13 发表
心虚?这个LZ的身份和地位估计是许多叉包与UCG的支持者猜不出来的。如果说要官方人士,那么LZ的身份绝对够官方了。

叉包的证据站得住脚吗?还记得他在第一帖里是怎么说的吧。说的是“赤裸裸的抄袭”,首先抄袭是个 ...
立牌坊的
作者: teamsamurai    时间: 2007-11-5 12:15

引用:
原帖由 polaris918 于 2007-11-5 12:11 发表
怎么感觉DR版的就是在搞把“被”字句变成“把”字句、语序和形容词稍微换一下这些。。。就算你说没抄,我感觉大多还是按着X包翻译的来的。。。英语课时抄翻译作业的时候不都这样么,谁会像傻鸟一样一字不差的抄。。。 ...
说这话的人在上学学英语的时候也只好去抄别人的翻译作业了……其实你把那时候自己做功课的几个进步同学的作业拿来看看,搞不好他们翻的都一样呢。
作者: 逍遥咸鱼    时间: 2007-11-5 12:15

引用:
原帖由 阿卡 于 2007-11-5 10:21 发表


谁还去给电软怒其不争啊?争什么?电软和UCG都不咋的,麻麻得!几个帖子枪手不少,我不是学法律得,不知道判定这个抄袭是这么判定的!但是连一些固有翻译名词都差不多,从心理上自然要偏向前者,而非后者!

郭 ...
不要拿原创跟翻译比,原创抄袭很容易判别,这是翻译,同一篇文章还能翻出两篇来?
作者: ffcactus    时间: 2007-11-5 12:16

翻译文, 有类似也能算抄袭?
某些人还真是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作者: teamsamurai    时间: 2007-11-5 12:16

引用: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07-11-5 12:14 发表

立牌坊的
人家不出来说话说人家心虚,人家出来了又说人家立牌坊。你支持叉包叔的话,大可以把证据拿出来啊,人身攻击可以当证据用?你以为现在还是文革呢么。:D
作者: maybury    时间: 2007-11-5 12:19

再闹下去真是狗咬狗了……

先吃饭,一会再看看发展到什么程度……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2:19

引用:
原帖由 断剑虎 于 2007-11-5 12:03 发表

我的判断力是怎么样
你说“叉包也不能有力证明DR是拿叉包版本改编”,所以你的判断力不怎么样~~~
作者: teamsamurai    时间: 2007-11-5 12:19

引用: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07-11-5 12:04 发表


电软抄游戏志的BAHAMUT LAGOON的攻略没署名,还只抄了一半
电软抄carlwang的永恒传说攻略一样没有署名,这拿中国话说,叫革命传统
别的不说,卡尔王同志当初一稿多投然后联合电电一起污蔑电软,吃了杨柯来的闭门羹,现在还好意思拿出来说事。
作者: conroe6050    时间: 2007-11-5 12:19

引用:
原帖由 Ashley 于 2007-11-5 09:49 发表
存支持X包

今后要往杂志上放的文章最好不要先上网...

要说抄,全文拷贝那种是大脑进水才会干的,个性化一下多省力,可以找着中文再中文翻译加工一下不是
还不如自己翻译,估计你没翻译过什么
作者: PSOHP    时间: 2007-11-5 12:21     标题: 回复 的帖子

就算真是有实力的人,也是要低调的呀

叉包子第一篇檄文应该是受情绪影响了,话说的有点过,给对方太多反击的余地.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2:22

专有名词一样倒确实不能说是抄袭~~~但搞笑的是连漏译的地方都一样~~~
作者: polaris918    时间: 2007-11-5 12:22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15 发表

说这话的人在上学学英语的时候也只好去抄别人的翻译作业了……其实你把那时候自己做功课的几个进步同学的作业拿来看看,搞不好他们翻的都一样呢。
我还没闲到再去翻当时别人的作业,我只是想说,抄的时候都会这么做,这一点而已。
作者: ALEXZHAN    时间: 2007-11-5 12:22

和X包不熟
也对DR无仇

但看LZ的内容,让我想起大学时代COPY网上论文修改一下交作业的情况~

另外翻译文章,DR那位写手和X包居然能这么心灵相通,太巧了~
作者: teamsamurai    时间: 2007-11-5 12:22

引用: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11-5 12:19 发表

你说“叉包也不能有力证明DR是拿叉包版本改编”,所以你的判断力不怎么样~~~
敢问同样翻译一篇文章,非得翻译得一个字都不一样才是自己翻的?两篇文章从用词、语序、细节方面的差别都很明显,偏偏叉包不好意思认帐,非抓着电软文的时间在自己后面,就说是“改编”自己的。那可奇怪了,记得第一篇檄文帖里,说的可是“赤裸裸的抄袭”啊。两篇文章如此不相同,现在可说不上“赤裸裸”了,于是就改口说是“改编”了。人不是这么忽悠滴。:D
作者: fangel    时间: 2007-11-5 12:23

在TG,反DR饭胜利了,恭喜
作者: conroe6050    时间: 2007-11-5 12:24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22 发表

敢问同样翻译一篇文章,非得翻译得一个字都不一样才是自己翻的?两篇文章从用词、语序、细节方面的差别都很明显,偏偏叉包不好意思认帐,非抓着电软文的时间在自己后面,就说是“改编”自己的。那可奇怪了,记得第 ...
自己看得赤裸裸就是了
作者: teamsamurai    时间: 2007-11-5 12:25

引用:
原帖由 polaris918 于 2007-11-5 12:22 发表

我还没闲到再去翻当时别人的作业,我只是想说,抄的时候都会这么做,这一点而已。
抄的时候会这么做,这句话是没错的。但是反过来说,“写出这样文章的人都是靠抄的”这个命题不能成立。不抄的人也可以翻译出类似的文章。那么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电软是抄了的?
作者: conroe6050    时间: 2007-11-5 12:25

引用:
原帖由 fangel 于 2007-11-5 12:23 发表
在TG,反DR饭胜利了,恭喜
是叉包饭胜利了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2:28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22 发表

敢问同样翻译一篇文章,非得翻译得一个字都不一样才是自己翻的?两篇文章从用词、语序、细节方面的差别都很明显,偏偏叉包不好意思认帐,非抓着电软文的时间在自己后面,就说是“改编”自己的。那可奇怪了,记得第 ...
并不是说“非得翻译得一个字都不一样才是自己翻的”
就这件事来说,就三个可能:全是自己翻的、翻的时候参考了叉包的译文、从叉包的译文做二次改写。这第三种可能就是抄袭。
两文的专有名词一致-->>推翻第一种可能性
两文漏译的地方一致-->>推翻第二种可能性
所以DR的译文是从叉包的译文改写而成的,这就是抄袭。
作者: fangel    时间: 2007-11-5 12:28

把当事人ID隐去的话,也就是反DR饭的胜利啊。
作者: polaris918    时间: 2007-11-5 12:29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25 发表

抄的时候会这么做,这句话是没错的。但是反过来说,“写出这样文章的人都是靠抄的”这个命题不能成立。不抄的人也可以翻译出类似的文章。那么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电软是抄了的?
555,你干吗跟我这么较真儿~~~  我又没这义务,我就说说看了LZ的译文对比后我的感觉都不行吗?
作者: ALEXZHAN    时间: 2007-11-5 12:33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22 发表

敢问同样翻译一篇文章,非得翻译得一个字都不一样才是自己翻的?两篇文章从用词、语序、细节方面的差别都很明显,偏偏叉包不好意思认帐,非抓着电软文的时间在自己后面,就说是“改编”自己的。那可奇怪了,记得第 ...
翻译一句话可以有数10种翻法
看漫画,小说,翻译的人不同台版,港版,内地版,会完全不一样的
电影也是,这个是翻译的太一样了,才会引起争议
究竟谁对我不知道,但确实有问题
作者: nordics    时间: 2007-11-5 12:38

引用: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11-5 12:28 发表

并不是说“非得翻译得一个字都不一样才是自己翻的”
就这件事来说,就三个可能:全是自己翻的、翻的时候参考了叉包的译文、从叉包的译文做二次改写。这第三种可能就是抄袭。
两文的专有名词一致-->>推翻第一种可 ...
BINGO。
作者: gogogo    时间: 2007-11-5 12:47

引用:
原帖由 teamsamurai 于 2007-11-5 12:15 发表

说这话的人在上学学英语的时候也只好去抄别人的翻译作业了……其实你把那时候自己做功课的几个进步同学的作业拿来看看,搞不好他们翻的都一样呢。
然后漏翻的地方也都一样? 你很神

[ 本帖最后由 gogogo 于 2007-11-5 13: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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