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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封掏总的来信.... [打印本页]

作者: voodoo    时间: 2007-3-21 16:10     标题: 一封掏总的来信....

前几天收到一封MAIL

为你网站发布不良信息侵犯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我已经接受姚晓燕女士的委托,现经姚晓燕女士同意,由我先向你网站致函,以表示我方愿友好解决此纠纷的最大诚意。

根据你网站首页(http://www.tgfcer.com)上的显示,有一篇名为“上海著名法国游戏公司的黑幕 ”的文章赫然位于网页正中位置,点击后可以发现,该篇以揭露外企公司主管欺压员工为主要内容的文章,在多处以含沙射影的方式暗示姚晓燕女士就是文中的“掏”总,甚至出现了姚晓燕女士的英文名字以及姚晓燕女士所在的部门名称。

事实就是该篇文章中的“掏”总欺压员工的内容纯属虚构,均为诽谤者编造,其用心相当险恶。之所以会引起这次事件的发生,完全是由于上海育碧电脑软件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人事裁员而引发了个别员工的不满,他们为报复本公司以及公司的主管而炮制了这样的一篇诽谤文章并四处张贴。致使包括雅虎网、猫扑网、PCHOME网等许多著名网站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侵犯了姚晓燕女士的名誉权,姚晓燕女士已经就此诽谤案件向上海市公安机关报案,现经过本律师与各家网站协商,猫扑网、PCHOME两网站已经将该篇诽谤文章隔离,


该MAIL没有署名,没有地址,没有联系方式,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反正已经跟律师说好了,再有事就找律师处理了
作者: DarkFather    时间: 2007-3-21 16:10

神!
作者: hanzo    时间: 2007-3-21 16:11

身在育碧的跟帖的兄弟们当心了
作者: acid    时间: 2007-3-21 16:12

赞了!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作者: 岳不群    时间: 2007-3-21 16:13

随便问问TG里在UBI的人

他们敢不敢得罪姚总?
作者: 少先队员    时间: 2007-3-21 16:13


作者: 红叶    时间: 2007-3-21 16:14

我只是转贴啊
作者: haynes    时间: 2007-3-21 16:14

制作部的人 一般都没什么机会跟此人接触把
作者: lixianglover    时间: 2007-3-21 16:14



拍悬疑剧吧


作者: dreadshell    时间: 2007-3-21 16:14

桃总的逆袭!
作者: hugang    时间: 2007-3-21 16:15

UBI          N BI!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7-3-21 16:16

人事裁员而引发了个别员工的不满
好一个个别。。。。好一个报复。。。。
作者: PENNYSHAW    时间: 2007-3-21 16:16

汗~~~
这个。。。。。。
作者: 藕是张力    时间: 2007-3-21 16:16

姚晓燕,还有名有姓:D

这下可以对号入座了
作者: Kuzuryuusen    时间: 2007-3-21 16:17

tg地位日见显赫!:D
作者: 没钱的命    时间: 2007-3-21 16:17

晕~~~~~~~~~
作者: 瞎玩玩    时间: 2007-3-21 16:17

引用:
原帖由 红叶 于 2007-3-21 16:14 发表
我只是转贴啊

作者: ViewSonic    时间: 2007-3-21 16:22

TG的腰要硬、背要直!
坚决支持TG把事态扩大化,交律师处理!!
还能让恶人得逞不成!!!
作者: Akira    时间: 2007-3-21 16:23

脸皮厚度无上限啊~
作者: sum31    时间: 2007-3-21 16:23

这事能搞大,对TG是广告效应啊:D
作者: ViewSonic    时间: 2007-3-21 16:25

自己屁股不干净的人居然还敢找律师,她就不怕打官司把那些垃圾事情都翻出来么?
作者: fk    时间: 2007-3-21 16:26

特地去看了首页,没有看到亚
作者: adawang    时间: 2007-3-21 16:27

有内奸啊...

TG即使作为游戏论坛,也并不算很高的人气,也有不少玩TV,掌机游戏的不知道TG,更别说和mop那些比了...

MOP贴那贴子被掏总知道也就罢了,TG的总也有人和她相关的人捅出来了才会暴露吧...

顺便问下,真的告的话这TG有责任吗?
作者: 永农    时间: 2007-3-21 16:28

哈哈 TG出名了 大家搞上市吧
作者: dreadshell    时间: 2007-3-21 16:29

引用:
原帖由 fk 于 2007-3-21 16:26 发表
特地去看了首页,没有看到亚
这个帖子在首页了
作者: NoLife    时间: 2007-3-21 16:30

吴春花的律师信也不远了~
作者: mushroom    时间: 2007-3-21 16:30

引用:
该MAIL没有署名,没有地址,没有联系方式
这个明显是垃圾邮件。什么时候正式公文会这样写。

建议voodoo这样处理,为了免得以后麻烦。

1 回信

{
  你好;
  我们已经对事态的严重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对该文章的相关内容和人员作出了相应的控制;
  我们希望了解一下阁下的身份和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法,以便能够有关该事件的处理取得及时联系。
  谢谢
}

2 这贴封掉,归档

3 准备入精华区
作者: hein    时间: 2007-3-21 16:30

打官司不一定输也不一定赢

但是很明显,现在是对方脚软
作者: voodoo    时间: 2007-3-21 16:31

律  师  函
敬启者:

您好!

我们受电玩俱乐部网站的所有者(“客户”)委托,现就您向该网站致函声称网站论坛上发布的一篇文章侵犯了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致函如下:

经查,一位用户在客户网站上发布了一篇名为 “上海著名法国游戏公司的黑幕 ”的文章。对于该文章被称侵犯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作为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 我们的客户如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确实出现诽谤他人的内容,则应予以删除。但由于上述文章没有提及任何直接和真实的人名,尽管您函中指出“该篇文章中的‘掏’总欺压员工的内容纯属虚构,均为诽谤者编造”,但我们的客户目前并无相关的证据,对该文章是否构成诽谤无从判断。

如您认为这篇文章构成对姚晓燕女士的诽谤,请向我们提供证明这篇文章构成侵权的相关证据。一旦我们的客户确认该篇文章确实构成了诽谤,客户将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处置。

关于上述事宜,请和我们联系。

此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作者: ViewSonic    时间: 2007-3-21 16:33

哈哈哈哈,掏总不管你是正规的还是假冒的,这次惨了……JTC的律师出场,voodoo GG好有钱啊!!!
作者: 烏鴉    时间: 2007-3-21 16:33

MB
请懂法律的兄弟进来详细解释下
尻,没继承长辈的能力
不知道会怎么样
作者: hein    时间: 2007-3-21 16:34

YB黑幕

…………

这标题太显眼了而已
作者: slowsonic    时间: 2007-3-21 16:34

不卑不亢,好
作者: adawang    时间: 2007-3-21 16:34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07-3-21 16:31 发表
律  师  函
敬启者:

您好!

我们受电玩俱乐部网站的所有者(“客户”)委托,现就您向该网站致函声称网站论坛上发布的一篇文章侵犯了姚晓燕女士名誉权一事致函如下:

经查,一位用户在客户网站上发布 ...
:D 强,以彼之道,还诸彼身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7-3-21 16:35

苍蝇不叮没缝的蛋!
作者: zamus    时间: 2007-3-21 16:3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Voodoo你的律师姓啥.......
作者: Akira    时间: 2007-3-21 16:36

嗯。。。掏总的逆袭被challenge了。。。
作者: 迪肯贝.穆托穆博    时间: 2007-3-21 16:37

神就素神啊!!!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7-3-21 16:37

我们已经对事态的严重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对该文章的相关内容和人员作出了相应的控制;
。。。。不可以这样说的。。。。
现行法律发规管不到这事。。。。。现关条例。。想不出。。。。。。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7-3-21 16:41

说实话,我觉得这事是杜撰的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7-3-21 16:42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1 发表
说实话,我觉得这事是杜撰的
抄作UBI?。。。
作者: 岳不群    时间: 2007-3-21 16:43

掏总气量大着呢

这信是假的:D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7-3-21 16:44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作者: voodoo    时间: 2007-3-21 16:45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你到底知不知道大家在说那件事
作者: 真忘私绵    时间: 2007-3-21 16:45

神啊
作者: 岳不群    时间: 2007-3-21 16:46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07-3-21 16:45 发表

你到底知不知道大家在说那件事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7-3-21 16:46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07-3-21 16:45 发表

你到底知不知道大家在说那件事
你们就当是无线电串台吧:D :D

我想起来了,是说勒索下属那件事是吧。。。。
作者: iorilu    时间: 2007-3-21 16:47

要告也先告mop阿,mop有钱
作者: 米价粒子跑    时间: 2007-3-21 16:47

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者: steshen    时间: 2007-3-21 16:49

顶楼的律师函太烂了,很难让人相信是出自专业律师之手,否则就太让我等法律人士丢人了。
作者: 莎木迷    时间: 2007-3-21 16:51

假的律师函,不要信
作者: ViewSonic    时间: 2007-3-21 16:53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萝卜……人家从来没说过掏总下面松不松啊……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7-3-21 16:54

事实就是该篇文章中的“掏”总欺压员工的内容纯属虚构,均为诽谤者编造,其用心相当险恶。
这句。。。完全不象是一个从业律师写的。。。
作者: qazqaz    时间: 2007-3-21 16:55

大家都别闹罢了,都没好处。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3-21 16:55


作者: 蛇戒子    时间: 2007-3-21 16:59

当当当当~~
偶来鸟~
建议伟大d vodoo酱紫处理:可以先不予理睬
因为如果真的是律师函的话不会以这种匿名方式发,而是会以纸制并盖章的公函发给你们,最差至少是个扫描件。



以前偶们处理过这类事件额,恩恩
作者: tonyunreal    时间: 2007-3-21 17:00

战区cos玩的不够,这次又要假扮律师函炒作ubi黑幕吗...
真名实姓都都出来了
作者: fangel    时间: 2007-3-21 17:01

公安要来了、?
作者: dogsoldier    时间: 2007-3-21 17:03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作者: 瓠子    时间: 2007-3-21 17:04

真相只有一个!
作者: 奥特    时间: 2007-3-21 17:04

萝卜素故意的。我发现鸟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7-3-21 17:06

引用:
原帖由 fangel 于 2007-3-21 17:01 发表
公安要来了、?
公安会管这事。。偶就用头走路
作者: n2    时间: 2007-3-21 17:06

不知道了。。


反正。。支持tg。。。。这东西都能找tg。真。。能说明什么?
作者: CAGY    时间: 2007-3-21 17:07

喷了
作者: 梅罗纹奇    时间: 2007-3-21 17:11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作者: robin911    时间: 2007-3-21 17:14

太强了,顶掏总啊!!!
作者: 没钱的命    时间: 2007-3-21 17:16

掏总的PP有没有

瞻仰一下:D
作者: cc0128    时间: 2007-3-21 17:33


这个算什么鸟。。
作者: acid    时间: 2007-3-21 17:33

萝卜,你等律师函吧!
作者: BeastMa    时间: 2007-3-21 18:02

TG比我想象的还要精彩啊~~~!:D
作者: dentisthuang    时间: 2007-3-21 18:04

神作啊,还没有拜读
作者: zamus    时间: 2007-3-21 18:59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她会发律师函给你,给出证据,告你诽谤
作者: adamth    时间: 2007-3-21 19:15

很好,很强大

本来还留条裤衩可以遮羞,怎么就自己主动扯下来了呢?

怀疑假冒律师函可能较大
作者: 鳌拜秒杀索尼    时间: 2007-3-21 19:20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7-3-21 19:20

嗯,这一季剧情有点拖,这一集总算逆袭了~

期待下一集
作者: 莎木    时间: 2007-3-21 19:34

以后有这种帖子干脆作掉
省的跟TG若麻烦:D
作者: szcjsh    时间: 2007-3-21 19:38

没有正式的律师函不必理睬。这种涉及到名誉纠纷的帖子,接到要求删除的律师函后,核实对方身份,如果不愿意惹麻烦就删除。对这种没有联系方式的mail,没有法律效果,当他放P。
作者: ujmko    时间: 2007-3-21 19:49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等着收律师函吧
作者: BD    时间: 2007-3-21 19:54

引用:
原帖由 萝卜 于 2007-3-21 16:44 发表
不是啊,我觉得是有人陷害那个女人,你瞧那篇文章,真的郁闷的人会写出“她下面太松,我没满足过”这种话么
你搞混了,那个是方正的吧
作者: wants    时间: 2007-3-21 19:54

真是有意思,比原帖都有意思
作者: blood    时间: 2007-3-21 20:02

最近2周TG太精彩了
作者: 三派聚义    时间: 2007-3-21 20:07

  被反口交了一口
作者: Jonsoncao    时间: 2007-3-21 21:22

这贴想置顶告诉大家吧……又怕不良后果……

顶上去好了……
作者: qazqaz    时间: 2007-3-21 21:37

引用:
原帖由 Jonsoncao 于 2007-3-21 21:22 发表
这贴想置顶告诉大家吧……又怕不良后果……

顶上去好了……
don't push too hard... somebody can't take it:D :D



正经话,还是让它沉吧(说话这回我自己也在顶···)
作者: 雪猹    时间: 2007-3-21 21:48

这年头,某些人不扯一下淡就觉得自己闲得蛋疼。
作者: 李书文    时间: 2007-3-21 22:42

究竟什么是真实。。。 真相只有一个啊,哪个啊。。。
作者: 没钱的命    时间: 2007-3-21 22:45

和谐社会 要什么律师
作者: sonic4747    时间: 2007-3-21 23:56

这个······恶心啊
作者: 天堂任鸟飞    时间: 2007-3-22 01:26

让CTS男去解决吧~~~~
作者: segame1214    时间: 2007-3-22 01:33

“掏总”=姚晓燕?
闹大吧,让电视台也介入,给TG涨涨人气,顺便在电视上可以看看所谓的“掏总”长啥样,边看边拜
作者: 绅士刑警    时间: 2007-3-22 08:54

北京的话,可以帮巫毒大大查一下MAIL的来源
作者: sherlockboy    时间: 2007-3-22 12:46

出名了……

这才是真正的战区呀
作者: 异形    时间: 2007-3-22 13:10

恩恩
不得不顶~~~~~~~~~~~~~~~~~~~~~~~
作者: chao042    时间: 2007-3-22 13:13

好好好!
作者: zxcv6666    时间: 2007-3-22 13:17

纯属无聊
作者: 音速贵公子    时间: 2007-3-22 13:22

此地无银三百两。 倒是自觉的把当事人名字给补完了。
作者: 攸    时间: 2007-3-22 20:03

我来晚了,错过了好戏

先回一个,神啊......
作者: 上海恐龙    时间: 2007-3-22 20:05

300两啊300两
作者: fido7    时间: 2007-3-22 20:20

其实我也搞混了
作者: kesobanana    时间: 2007-3-22 23:05

引用:
原帖由 Kuzuryuusen 于 2007-3-21 16:17 发表
tg地位日见显赫!: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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