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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于国内游戏厂商的“借鉴”现象,拍案而起还是任其发展? [打印本页]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0:54     标题: 对于国内游戏厂商的“借鉴”现象,拍案而起还是任其发展?

如果有人写封信发给namco来揭发肾大的“滚”~~~~~~~~~~~~~会不会被认为是新时代的汉奸??
作者: SD最高    时间: 2007-1-5 20:56

那是民族英雄!!
作者: look900822    时间: 2007-1-5 20:57

发展是硬道理,是中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1:00

问题是,可能有90%中国的网民不知道《块魂》这款游戏。

一年后一定会有小白跳出来说namco抄袭肾大~~~~~~~~
作者: doomking    时间: 2007-1-5 21:10

引用:
原帖由 gooncoo 于 2007-1-5 21:00 发表
问题是,可能有90%中国的网民不知道《块魂》这款游戏。

一年后一定会有小白跳出来说namco抄袭肾大~~~~~~~~
不,一定有人说肾大的画面好
作者: qdfishmen    时间: 2007-1-5 21:11

真正的原创   源自抄袭。。。

日本的汽车行业就是这样发展的。。。
作者: ywlnn    时间: 2007-1-5 21:12

要想超越,必先模仿.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1:18

引用:
原帖由 qdfishmen 于 2007-1-5 21:11 发表
真正的原创   源自抄袭。。。

日本的汽车行业就是这样发展的。。。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是没错,所有的网络游戏都是借鉴大菠萝。但像肾大抄的这么白痴这么露骨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这个比泡菜那个抄袭塞尔达的案列严重多了,个人觉得很有可能打官司。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1:20

引用:
原帖由 ywlnn 于 2007-1-5 21:12 发表
要想超越,必先模仿.
就知道一定会有人这么说的。这句话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绝世良药阿~~~~~~~~~~
作者: dfd    时间: 2007-1-5 21:25

引用:
原帖由 gooncoo 于 2007-1-5 21:20 发表


就知道一定会有人这么说的。这句话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绝世良药阿~~~~~~~~~~
既然你都这样认为了,那还问个什么,你直接写信去嘛,在这里唧唧歪歪什么。
作者: 没话说    时间: 2007-1-5 21:26

赚钱才是硬道理
作者: baggio635193    时间: 2007-1-5 21:26

这让我想起了三星手机
作者: 内酷反川    时间: 2007-1-5 21:28

抄了再说

奖金要紧~~~~~~~~~~~
作者: 江西恐龙    时间: 2007-1-5 21:28

抄袭和借鉴之间的定义很模糊。盛大这个问题不好说。不过考虑到中国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这种芝麻大的事还是没必要搞那么大比较好。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这里在座的各位有谁没买过盗版电影或游戏?盗版的危害可是要比“抄袭”严重万倍的。


另外顶一下楼上某位朋友的说法,“要想超越,必先模仿”。哪个行业不都是如此,不管做家具的做辣椒酱的修单车的都是如此。使命召唤不是照抄荣誉勋章么,KOF不是抄袭SF么。
作者: 糖滕蛋    时间: 2007-1-5 21:35

有什么好说的,我觉得很不错,我会去玩的
作者: 无声畅游    时间: 2007-1-5 21:38

只要是跟娱乐有关,哪个不是抄的.
只不过游戏抄得比较直接,直接抄到日本去了.
作者: 08MS    时间: 2007-1-5 21:44

就跟画画一样 学画画的时候人们都是从临摹他人的成名画开始的.....
等到基本功扎实自己再搞原创

问题是国人把临摹的东西拿出来用做商业行为
而且根本没想过要自己原创 因为搞不好啊!!!
作者: iamzelda    时间: 2007-1-5 21:47

版权算什么,服从和谐的大局,行业潜规则懂吗?
作者: n2    时间: 2007-1-5 21:51

引用:
原帖由 gooncoo 于 2007-1-5 21:18 发表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是没错,所有的网络游戏都是借鉴大菠萝。但像肾大抄的这么白痴这么露骨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这个比泡菜那个抄袭塞尔达的案列严重多了,个人觉得很有可能打官司。
大菠萝。。。。。。。。。。。。。。。。。。。。。。。。。。。。

还真有这高度。。?
作者: 海腹川背    时间: 2007-1-5 21:52

纱布才玩肾大的游戏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1:53

引用:
原帖由 dfd 于 2007-1-5 21:25 发表


既然你都这样认为了,那还问个什么,你直接写信去嘛,在这里唧唧歪歪什么。
唧唧歪歪是我的权利,碍不着你。你根本没看懂我发贴的意思。先别着急上纲上线。

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一样可以做出分裂细胞这样的游戏么?? 为国争光不是很好么?

大家对这个抄袭者这么宽容,是不是因为他抄的是日本人的东西而已?侵犯的只是日本人的知识产权而已?想象一下哪天在座的各位
开了家公司研发了个游戏,很不错,被人这样借鉴了,是不是一样会这么想:人家是要发展嘛,发展要先模仿。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2:05

引用:
原帖由 江西恐龙 于 2007-1-5 21:28 发表
抄袭和借鉴之间的定义很模糊。盛大这个问题不好说。不过考虑到中国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这种芝麻大的事还是没必要搞那么大比较好。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这里在座的各位有谁没买过盗版电影或游戏? ...
之前说过了,“天下文章一大抄”是绝对的真理,这是无庸置疑的。抄袭和借鉴之间也并非像你说的那样模糊,音乐上不就是有多少个小节的调子相同就定为抄袭么?至于你说的kof抄袭sf,两者从系统到打击感都不一样,最多最多只能算借鉴,这和所有网游借鉴大菠萝是一个道理。

肾大这个案例基本上不能叫抄袭,应该叫临摹了。

网络这么发达,很难说会有某些看得懂中文的日本人发现这个游戏,然后~~~~~~虽说肾大是渣,但毕竟是自家人的公司,谁也不愿看他在国际上丢脸不是?
作者: veryend    时间: 2007-1-5 22:06

引用:
原帖由 gooncoo 于 2007-1-5 21:53 发表


唧唧歪歪是我的权利,碍不着你。你根本没看懂我发贴的意思。先别着急上纲上线。

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一样可以做出分裂细胞这样的游戏么?? 为国争光不是很好么?

大家对这个抄袭者这么宽容,是不是因 ...
分裂细胞的idea也不是中国人的……………………盛大的程序也是自己写的~~~人家好歹也有创新,支持网络对战,可以把别的玩家一起滚了~~~不是很好的游戏体验么?
作者: BTPIG    时间: 2007-1-5 22:08

支持网络对战 这个算是创意吗
作者: 魔龙封印    时间: 2007-1-5 22:13

虽然很bs盛大,但是无论怎么说,模仿总比D版强,也比以前的醒狮强。
作者: gooncoo    时间: 2007-1-5 22:32

我们来做2个假设:
1:假如这个贴子是讨论郭敬明抄袭了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各位是持何种观点??
2:假如这个贴子是讨论郭敬明抄袭了余化的《兄弟》,各位又是持何种观点??

会有人同情gjm么?如果有,是上述哪种情况?
作者: jinyibo    时间: 2007-1-7 11:40

问题是玩块魂是不学无术地玩“游戏机”遭到国人唾骂,玩“滚”就是时尚地新新人类。

这问题在国内就是这样,否则你去完全照抄我也不管。
作者: cloudian    时间: 2007-1-7 12:02

拍案无用,还拍有什么用……
作者: gg321    时间: 2007-1-7 15:32

泱泱大国,男盗女娼,见怪不怪。
作者: finegirl    时间: 2007-1-7 15:36

古人做赝品那是对大师的无比尊敬,同理现在也一样
作者: 到处看着    时间: 2007-1-7 16:11

BS一下恐龙,居然说KOF是抄SF的,如果你说世界英雄是抄SF还有点说得过去,KOF和SF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早期的SF能向前快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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