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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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YYY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1:36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是这么写的。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锋范的安全距离在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你告诉我说这车距具备超车条件?)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这犯了何等的重法?要人家破人亡?(这种撞击足以导致车内乘客受重伤的!) BMW车主一定是经常上赛道的主,对于何种碰撞会死,何种不会死了如指掌! 拜托,零点几秒的时间,顶多想到老子不让他超车,看到翻车时心里肯定也是一百个”卧槽“好么…… 还家破人亡,这属于典型的no zuo no die,怨不得别人。 3、宝马直线加速是自己的事情没问题。可是你要搞清楚,当事人自己承认他看到锋范,就是为了不让道,故意加速撞击对方的!请问这个“置人于死地”的动机有了吧? BMW开斗气车是肯定的,置人于死地始终是你在脑补…… 照你这么说,F1车手人人都是谋杀未遂嫌疑人了。 4、法律是底线,没错,如果宝马车是失控撞上锋范,那铁定是锋范的问题,宝马车主自己承认自己有意加速撞击对方,因为对方正处于变道状态,所以自己不承担责任,请问,是谁在践踏你口口声声的“法律是底线”!?? 交警的处罚已经很清楚了,违法方是锋范,你还在纠结什么? 难道是,宝马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律漏洞想要”置人于死地“这种?用道德标准来要求法律,这恐怕得等到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才行了。 另外,不是字体越大越有道理,这不是弄堂里吵架,谁嗓门大谁占理。
原帖由 byemilan 于 2014-8-26 12:58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Lumia 920 嗯浙大副校长变道是素质问题,大车不让让是道德问题。是非观念混乱到这种程度,还在这里大谈道德,真是讽刺。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16 发表 谢谢你抽空回答我的问题 第一,我看了半天没看到他犯了什么法了,前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原帖由 超级笨猪 于 2014-8-26 13:06 发表 风范更本不是素质问题,是素质道德都有问题。安全带不绑,吃低保的嬉皮烂货一个。这个视频一看明显的全责,居然丫都不认。更可笑的是还有人来洗地,naive。
魔头
solo
It's a beautiful day
原帖由 @KOSMOS 于 2014-8-26 13:19 发表 楼主,为啥是宾利就不会撞上去? 潜意识里你把风范和宝马比作强弱对抗么?
Pee on Shoes
元始天尊
老年组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33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我觉得当事人最有发言权。 宝马车主撞车以及后来把视频和处理事件放到网上这一连串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人没想象的那么傻逼。 他明显就是看人家车不如自己才敢加速撞上去的。 ...
魔神至尊
混世魔头
原帖由 @GhostSnake 于 2014-8-26 13:47 发表 LZ以无限的恶意推测宝马车主,又以无限的同情加在锋范车主身上, 罔顾事实,无视法律,添油加醋,颠倒黑白, 这么明显的全责事故,你根本没法洗的,放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