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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锋范车主是素质问题,宝马车主是道德问题(真的高估大家的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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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像没素质只是小恶,没道德才是大恶一样。照我看,缺乏道德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没素质。强行并线这事一句只是没素质就洗干净了?会严重干扰别车行驶,甚至置他于极度危险境地在强行并线时不知道啊?道德是这么体现的啊?

宝马也是傻逼无疑,但他在此事上唯一傻逼的地方就在于在另一个傻逼身上浪费了大量时间精力。

总之一句话,此事两个都是傻逼,但所有喷宝马的人都是平时像风范那样危险驾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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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范更本不是素质问题,是素质道德都有问题。安全带不绑,吃低保的嬉皮烂货一个。这个视频一看明显的全责,居然丫都不认。更可笑的是还有人来洗地,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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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意思就是小偷来我家偷东西被我误伤,美女被人弓虽女干切掉对方jj,都要坐牢是一样的道理,宝马车主也应该有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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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ukeyzh007 于 2014-8-26 11:36 发表


我问你几个问题

1、你说锋范违法,请问这条规矩是什么?请详细说,我等着。双向车道还不容许别人变道?就因为另外一个车道上有车么?

你以为自己是总统?!

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是这么写的。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锋范的安全距离在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追撞前车尾部的,A车负全责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你告诉我说这车距具备超车条件?)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2、就算他违规变道了,你也有法可依,请问这犯了何等的重法?要人家破人亡?(这种撞击足以导致车内乘客受重伤的!)
BMW车主一定是经常上赛道的主,对于何种碰撞会死,何种不会死了如指掌!
拜托,零点几秒的时间,顶多想到老子不让他超车,看到翻车时心里肯定也是一百个”卧槽“好么……
还家破人亡,这属于典型的no zuo no die,怨不得别人。

3、宝马直线加速是自己的事情没问题。可是你要搞清楚,当事人自己承认他看到锋范,就是为了不让道,故意加速撞击对方的!请问这个“置人于死地”的动机有了吧?
BMW开斗气车是肯定的,置人于死地始终是你在脑补……
照你这么说,F1车手人人都是谋杀未遂嫌疑人了。

4、法律是底线,没错,如果宝马车是失控撞上锋范,那铁定是锋范的问题,宝马车主自己承认自己有意加速撞击对方,因为对方正处于变道状态,所以自己不承担责任,请问,是谁在践踏你口口声声的“法律是底线”!??
交警的处罚已经很清楚了,违法方是锋范,你还在纠结什么?
难道是,宝马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律漏洞想要”置人于死地“这种?用道德标准来要求法律,这恐怕得等到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才行了。

另外,不是字体越大越有道理,这不是弄堂里吵架,谁嗓门大谁占理。
谢谢你抽空回答我的问题

第一,我看了半天没看到他犯了什么法了,前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前后保持安全距离和超车有必然关系么?他又没有撞上沃尔沃,别跟我偷换概念。

交通流量大么?整个视频就一辆沃尔沃和宝马本身,匀速行驶了好一阵,也没发现堵车,也没发现其他异常啊,也不是铁路、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啊。为什么不能超车?

第二,拜托,零点几秒的时间,顶多想到老子不让他超车,看到翻车时心里肯定也是一百个”卧槽“好么……
还家破人亡,这属于典型的no zuo no die,怨不得别人。

零点几秒么?从他开始提速到撞上,最少有4-5秒钟时间,就是把超车的路堵上,但是宝马车本身并不超越沃尔沃,就是为了恶心锋范。可能他没想到锋范还是要冲上来,并且在锋范准备变道的时候再次提速,这明显已经不计后果了。如果不是锋范,稍微好一点的车,只需要半秒钟,就是宝马全责,所以宝马咬准时间,加上车本身提速好几个档次,对准了B柱就冲上去了,这是什么情况?这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对,法规上他没责任,道义上就是非常低下!

第三,BMW开斗气车是肯定的,置人于死地始终是你在脑补……照你这么说,F1车手人人都是谋杀未遂嫌疑人了。

我相信宝马没有想真的致人死地,但是这个行为以及产生的后果,普通人根本无法预料,但作为一个成年人,这是非常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行为,仗着自己车好,撞击的部位赚便宜,又有摄像头,这三点,他才会这么做。这个人道德败坏,但并不是没有脑子,看他后来发的后续贴就知道,这是一个心机很深的人,懂得怎么引导舆论。F1是什么?我不懂

第四,交警的处罚已经很清楚了,违法方是锋范,你还在纠结什么?
难道是,宝马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律漏洞想要”置人于死地“这种?用道德标准来要求法律,这恐怕得等到共产主义实现的时候才行了

我觉得你真心装傻么?我说了他撞车的三要素,第一个撞击位置,第二个有摄像头,第三个,自己车子本身要好很多,他是在保证自身安全,并且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做的最危险和卑鄙的事情,你视而不见可以,但这就是赤裸裸的践踏良知和法律。足球场上战术犯规哪怕不会导致对方受伤也会有黄牌,用阴招黑别人(包括咬人)当时没有被判罚,但是事后会有道德谴责。而宝马车主理直气壮的将锋范车主说的一无是处,上传视频得意洋洋,你如果觉得这里说当然,那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我们对彼此的价值观应该有最基本的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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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yemilan 于 2014-8-26 12:5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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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浙大副校长变道是素质问题,大车不让让是道德问题。是非观念混乱到这种程度,还在这里大谈道德,真是讽刺。
这他妈是一回事么!!!!!!!!!!!!!!

你们还有没有基本的脑子去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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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16 发表





谢谢你抽空回答我的问题

第一,我看了半天没看到他犯了什么法了,前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我对楼主的价值观早有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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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超级笨猪 于 2014-8-26 13:06 发表
风范更本不是素质问题,是素质道德都有问题。安全带不绑,吃低保的嬉皮烂货一个。这个视频一看明显的全责,居然丫都不认。更可笑的是还有人来洗地,naive。
你是当事人,你怎么知道的?
宝马车主告诉你的?
以为内开风范的吗,你怎么说人家都行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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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为啥是宾利就不会撞上去?

潜意识里你把风范和宝马比作强弱对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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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区发帖量又要见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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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OSMOS  于 2014-8-26 13:19 发表
楼主,为啥是宾利就不会撞上去?

潜意识里你把风范和宝马比作强弱对抗么?
我觉得当事人最有发言权。

宝马车主撞车以及后来把视频和处理事件放到网上这一连串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人没想象的那么傻逼。

他明显就是看人家车不如自己才敢加速撞上去的。

当然一开始他认为对方会看在自己开好车的份上放弃超车吧。

后来恼羞成怒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

如果这时候不是风范这种小车,宝马车主也要掂量一下的。
tg没几个傻子。

换是一辆宾利,谁会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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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楼主说的有点道理,不过宝马加速的原因不可能是想撞翻对方,只是不想让道而已,这起事故双方其实都有责任,本田胡乱变道主责,宝马不注意避让次责,这么判的话宝马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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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玩NDS的穷人 于 2014-8-26 13:3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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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当事人最有发言权。

宝马车主撞车以及后来把视频和处理事件放到网上这一连串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人没想象的那么傻逼。

他明显就是看人家车不如自己才敢加速撞上去的。
...
我觉得你多想了,我不同意他是故意为了撞而加速,有人那么空为了一辆不如自己的车去撞翻别人,搭上自己那么大的损耗和时间精力?
风范当时心态:磨磨唧唧,我超超超,啊哟玛雅你咋不减速阿
宝马当时心态赌自己防守车道后对方知难而退,换句话说就算宾利来撞上去也是全责。
可惜双方都想当然,没想到对方真那么做导致了这个后果。
我觉得你不如用土方车来比,这件case里面任何一方是土方车,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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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what 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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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以无限的恶意推测宝马车主,又以无限的同情加在锋范车主身上,
罔顾事实,无视法律,添油加醋,颠倒黑白,
这么明显的全责事故,你根本没法洗的,放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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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hostSnake  于 2014-8-26 13:47 发表
LZ以无限的恶意推测宝马车主,又以无限的同情加在锋范车主身上,
罔顾事实,无视法律,添油加醋,颠倒黑白,
这么明显的全责事故,你根本没法洗的,放弃吧
锋范这事是铁定的死逼行为

我想说的宝马车主行为更不可取

但是很多人似乎很兴奋。好像伸张了他们的正义。

这明明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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