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amizi 于 2013-7-31 22:37 发表 最近打算把辆04年的老车换成V60or傲虎orC旅(排名分先后),不过这老车车况不错,家里也还有辆车可用。 看起来等10.1后再买的成本也就是不能退的交强险,也许还有新政实行后优惠会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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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intshin 于 2013-7-31 20:45 发表 三包规定可以说在制定的过程就是质检总局不停的向厂家妥协的过程……现在虽然规定已经定稿并发布了,但是配套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还没出,上次会上拿了个讨论稿,又被各个厂家顶成筛子了,估计还得掺 ...
混世魔头
原帖由 redeify 于 2013-7-31 23:21 发表 那到底这三包对消费者来说有没实际的好处?我那销售就跟我说,新三包只会把你的问题弄的更复杂,会比现在更苛刻的三包说明书给你,就说同样问题弄不好还没那些没三包的车处理的爽快
原帖由 @saintshin 于 2013-7-31 20:45 发表 三包规定可以说在制定的过程就是质检总局不停的向厂家妥协的过程……现在虽然规定已经定稿并发布了,但是配套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还没出,上次会上拿了个讨论稿,又被各个厂家顶成筛子了,估计还得掺水。
原帖由 @可比熊 于 2013-8-1 08:5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Android 三包执行后,对原来购买仍在保修期内的车有无溯及力?
屎上最强围观饭
魔神至尊
MOOOOOOO!
原帖由 Kuzuryuusen 于 2013-8-1 09:01 发表 posted by wap >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这规定看着似乎 ...
原帖由 @saintshin 于 2013-8-1 09:12 发表 你说的刹车这种问题有更严格的条款来制约的,总体来说,三包比某些州的柠檬法还要严格一些。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魔头
边缘人
不解风情
老夫失态了
全都送去虐待!
原帖由 ТheRock 于 2013-8-2 01:08 发表 今天听单位个老娘们打电话。。。电话那头可能是说新车打不燃了还是怎么。。。老娘们就说新车都打不燃你还不去退车,啊?什么?没有三包?没三包还买他的什么车。。。 然后两个人就吵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