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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事怎么判?横穿高速酿惨剧 3人被撞当即身亡1名男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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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以外,践踏法律法规的就不被定义为弱者。国内为了和谐,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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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好,以后不会再出来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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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oinway 于 2012-12-18 10:29 发表
车子保险修,人么保险出点赔一点好了,虽然行人自己找死,但实际上逻辑上要对等,假如有个人开车闯红灯把3个人撞死了,那你肯定说要司机偿命,但实际上也是赔钱最多坐牢,也判不了死刑吧。
完全没看出来逻辑能对等,求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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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体系下这司机是倒了血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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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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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估计又给司机套一个未确保安全行驶 来个次责,这条规定简直是逆天万精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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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行人来一个未确保安全行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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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煞笔,可惜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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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大人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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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次在高速上一人坐在中间隔离带边上,当时我看见他的时候距离也就20-30米吧,吓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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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如果机动车因为要躲穿高速的行人造成翻车或与其他车相撞造成司机死亡能让行人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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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活逼该,孩子真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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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交强险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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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byonline 于 2012-12-18 17:30 发表
我想问如果机动车因为要躲穿高速的行人造成翻车或与其他车相撞造成司机死亡能让行人赔吗?
早跑得影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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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事美国刚刚发生一起
引用:
上月底发生在圣地牙哥迦密谷(Carmel Valley)购物中心附近的一起夺命车祸,案中死者已确定为从中国四川省前来探亲的唐姓老人(年约70岁)。目前警方将事故主要原因归咎于死者未遵守交通规则横越马路;死者家人不服,拟聘请律师,寻求法庭公正裁决。

  据加州公路巡警(CHP)的报告,事故发生于11月28日(星期三)天亮前(6时许),地点是圣地牙哥北部市区的迦密山路(Carmel Mountain Rd)与海洋清风路(Ocean Air Dr)交叉处附近。当时一名女子驾车沿迦密山路向东行驶,并已减速,准备在下一盏红灯前停车。这时她忽然感觉车子碰到了什么物体,下车察看才知道撞了人。

  被撞重伤的老人被警察召来的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据称送到时已无生命迹象,旋被宣布死亡。

  现已查明,死者是从四川来美探亲的唐姓老人,事发时抵达美国仅几天。当天清晨,他从距现场不远处的女儿家独自外出散步,不料在横过马路时被车撞倒。家人当时并不知晓,还以为他迷路走失,没想到稍后便接到老人死于车祸的噩耗。

  公路巡警发言人称,出事时车速仅为每小时30哩,而且正在减速中,所以车速并非事故原因。警方相信女驾车人未看见唐姓老人,而老人也未走在斑马线上,故警方认为他“不合法横穿马路”(Jaywalking),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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