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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停在小区里被楼上玻璃砸到了……

吃晚饭时听到一声响,出门一看楼上走道玻璃被风吹下来,挂在电线上在空中解体然后无数碎片砸在后档和后背箱门上面,产生大约有十几处小伤痕,后档估计是要换了,于是马上报案110来现场检查并去开了证明,请问这种能全保么,如果不能全保,小区物业是不是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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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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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weiwei 于 2010-3-15 21:4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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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全责。
有相关法律条文么,歪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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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自己承担点的,建议伪造事故现场然后110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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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檔玻璃中了散彈,這個怎麼偽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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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九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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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物业与这个单元的全体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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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謝樓上,保險公司說只能賠70%,物業說剩下30%他們承擔,但是明年保費要是上去了這部份損失怎麼跟物業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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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应该明年保费不会上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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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点钱保费就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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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dgardavids 发表于 2010-3-16 11:56
OK謝樓上,保險公司說只能賠70%,物業說剩下30%他們承擔,但是明年保費要是上去了這部份損失怎麼跟物業理論?
哪家保险公司,这么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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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後檔玻璃的話,估了一下大概2500全部,會不會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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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rkryu 于 2010-3-16 12:3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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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保险公司,这么厚到…
太平洋嘍~~~厚道的話應該全保吧,我招誰惹誰了蒙受這種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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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的责任, 你的保费干嘛要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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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問問萬一上去,我該怎麼辦,是跟保險公司理論還是跟物業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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