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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中改判看中国某些官员基本法制观念的淡薄zt

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5:03 发表


嗯,规则是否需要改进自然是后话,但以目前来说,你可以质疑和不承认,但还是要以尊重职业裁判的最终判罚结果
裁判已经判决陈中胜利,又在比赛后根据录像改判,这是匪夷所思的事件
只要中国代表团上诉CAS,这个结果必然无效,是中国代表团自己放弃了,自己承认失败
也就是说前面那个判决是合法的,后面那个改判是不合法的,是中国代表团选择了承认不合法的那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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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roomzhang 于 2008-8-24 15:02 发表
体育规则本来就不是法律条文。
要么上届涅莫夫那事儿怎么说?
因为观众嘘就改得分?规则未有、前所未有
用某些精英的话说,这国际体联权威何在?程序正义何在?
体育规则就是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法律
体操改分是体操规则允许的,即出现漏算错算动作加分等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
上次棒子那个全能的双杠也是被漏算了加分,但他错过了时间,丢掉了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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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充分体现了某些人的“洋大人最高,洋大人满意最最高”、“这个雨盆是洋大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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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40 发表
规则和制度本来就是要能改进的,不光法律法规要不断改进,体育项目规则也是如此,这是事实。你总不能说现在乒乓球比赛每局21分改为每局11分制就是挑战老规则的“权威”吧?!你总不能说这两个标准下的冠军分量是有轻 ...
这个和今天的事不一样,如果乒乓球改变规则之后,以前拿的冠军也按11分制重新清算,你觉得合理不?

规则不合理,好,你改也可以,但是要从2012年开始算,为了某件事发生之后,来针对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来更改规则,合理?

你这么有正义感,4年前怎么不去帮中国把佩剑的金牌争回来?那时候您的正义超过规则的理论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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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5:03 发表


嗯,规则是否需要改进自然是后话,但以目前来说,你可以质疑和不承认,但还是要以尊重职业裁判的最终判罚结果
判罚结果就是陈中获胜.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即使以后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也不能重新起诉和审判了,和这件事何其相似?

如果中国上诉,我们是一定赢的,只是为了某些原因放弃了,所以才说陈中是牺牲品.才说官员法律观念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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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4:19 发表


照您这么说,貌似您比在场5个裁判还懂跆拳道裁判规则呐,您考取裁判执照几年了??如果您不是,那您岂不是更是像您说的那样“像法盲一样按着自己的公平想法来”了么

那一脚勉强不勉强,规范不规范,不是你说了 ...
说得很好,在场的裁判已经判陈中胜利了,你还要怎么样?后面的上诉改判,已经不符合比赛规定了,是非法的,是我们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承认了一个"非法判决"的结果,原因么,所谓的大国精神,但人家可不这么认为,起码洋大人们是没有做过这样的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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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3:53 发表
嗯,你们大家都一直坚守着规则和制度。
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
这个就更搞笑了,以后罪犯受审的时候都对法官大人说,你们"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有什么资格来审判我......


世界这么大,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完全按照法律来管理,也不可能每件事情都由法律和规则来出发,但是对于已经闹到法院的案件,你还按"想当然"来管理,而不是法律和法规,合适不?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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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5:55 发表



这个和今天的事不一样,如果乒乓球改变规则之后,以前拿的冠军也按11分制重新清算,你觉得合理不?

规则不合理,好,你改也可以,但是要从2012年开始算,为了某件事发生之后,来针对这件已经发生的事情来更改规则,合 ...
不好意思,您没能理解我所举乒乓球规则调整例子的意思,而junjin理解了,我认同他对我那帖子的回复,至于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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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5:59 发表



判罚结果就是陈中获胜.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即使以后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也不能重新起诉和审判了,和这件事何其相似?

如果中国上诉,我们是一定赢的,只是为了某些原因放弃了,所以才说陈中是牺牲品.才说官 ...
美国法律不完美,您举美国法律的例子,是想说明在特殊情况下,教条呆板的去遵守有明显问题的规则法规是很不公平的,是么?

嗯,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D 也正是因为美国的法律有"一案不两审",才会有燃烧的密西西比呐:D 我想你并不希望看到“北京在燃烧”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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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6:02 发表



说得很好,在场的裁判已经判陈中胜利了,你还要怎么样?后面的上诉改判,已经不符合比赛规定了,是非法的,是我们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承认了一个"非法判决"的结果,原因么,所谓的大国精神,但人家可不这么认为,起码洋 ...
既然参赛者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请尊重参赛者的决定。而我回复这个帖子的真正本意是,不管这里面有怎样的内幕,请您在获取确实有效的证据之前,不要太妄自菲薄,把什么都往民族意识形态上扯,什么洋大人左,洋大人右,这个雨盆是洋大人的,实在没什么意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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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切都是以领导意识为先,领导觉得要体现大国精神让块金牌有啥了不起,卖国的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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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乌鸦 于 2008-8-24 16:05 发表



这个就更搞笑了,以后罪犯受审的时候都对法官大人说,你们"从来没有跑过关系,从来没有违章停车,从来没有超速,从来没有潜规则,从来没有穿过红灯",有什么资格来审判我......


世界这么大,不可能每件事情都 ...
一个是比赛规则,一个是法律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FQ能从比赛规则扯淡到官员的法制意识。
那我们自然也可以从红绿灯扯到FQ们的法制意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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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riFFith 于 2008-8-24 16:53 发表


既然参赛者自己放弃了申诉的权利,请尊重参赛者的决定。而我回复这个帖子的真正本意是,不管这里面有怎样的内幕,请您在获取确实有效的证据之前,不要太妄自菲薄,把什么都往民族意识形态上扯,什么洋大人左,洋 ...
不是参赛者自己放弃申述的权利,是某些官员"帮助"她放弃的,OK?讨论一件事之前,最基本的要求是麻烦你先弄清楚事情的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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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媚,真是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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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o 于 2008-8-24 17:19 发表

一个是比赛规则,一个是法律能相提并论吗?
既然FQ能从比赛规则扯淡到官员的法制意识。
那我们自然也可以从红绿灯扯到FQ们的法制意识来。。
比赛制度就不是用来遵守的?那还要制度做什么?

红灯也是制度,不是法律;;只需要教育,不需要拘留,到拘留的程度才是法律的范畴,所以你举红灯的例子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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