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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章:已经让律师很近

到处碰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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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些要倒闭的公司都喜欢绿师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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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小米NOTE
哈哈哈,meizu那个还不是从MIUI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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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引用:
原帖由 @ronald  于 2018-11-23 14:50 发表
Posted by: Google Pixel 3 XL
魅族多半不舍得付离职后的保密金(至少每个月相当30%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这种情况下竟业协议是无效的。
谁说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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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18-11-24 12:32 发表
谁说无效的?
怎么说?我记得竞业协议是要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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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钱,就签个协议,真以为是大爷,能限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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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离人最近的神 于 2018-11-24 13:0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怎么说?我记得竞业协议是要付钱的
签合同的时候一般会写 如果没写也没给 被限制的那个人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公司给他补偿 除非公司明确说不给这个钱 否则竞业禁止协议还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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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VIVO
除非离职后一直支付竞业的费用,不然人家这就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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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hlixpfh 于 2018-11-24 15:25 发表


签合同的时候一般会写 如果没写也没给 被限制的那个人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公司给他补偿 除非公司明确说不给这个钱 否则竞业禁止协议还是生效的
你懂不懂啊,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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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elllee 于 2018-11-23 13:00 发表
搞不好 蓝绿厂未来吧meizu吃了都有可能
我擦,这个他做梦都笑醒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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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igBangBang 于 2018-11-23 15:26 发表
魅族当年做MP3、MP4的时候,也算是和oppo一个梯队的。现在却给人雅木茶的感觉。
哈哈哈是饺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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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igBangBang  于 2018-11-23 15:26 发表
魅族当年做MP3、MP4的时候,也算是和oppo一个梯队的。现在却给人雅木茶的感觉。
16本来可以变身一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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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nald  于 2018-11-23 14:50 发表
Posted by: Google Pixel 3 XL
魅族多半不舍得付离职后的保密金(至少每个月相当30%过去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这种情况下竟业协议是无效的。
谢谢大神普及知识 我去跟我前老板说赶紧给我打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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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platform: VIVO
看了半天标题。。。是跟进吧。。总觉得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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