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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目睹一起宝马车撞人全程事故及处理……

终于出现洗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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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交规够保护行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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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马路上95%以上的行人、非机动车事故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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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武松 于 2013-3-28 17:47 发表


你以为划了停车线就不用赔了么
大家看看这个案例吧。
机动车主无处遁形。
http://tieba.baidu.com/p/1837811540
http://bbs.tianya.cn/post-free-16078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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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arasite 于 2013-3-28 20:38 发表


大家看看这个案例吧。
机动车主无处遁形。
http://tieba.baidu.com/p/1837811540
http://bbs.tianya.cn/post-free-1607857-1.shtml
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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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国家自认有机动车的肯定是有钱的,虽然此话不一定正确,不过钞票嘛,总能榨出一点的不是

其次开车的个个记录在案,找得到人

结合以上两点,当然是拍拍屁股,一刀切把包袱踢给开车的,管你有责没责,扔点钱出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啊

反过来,哪个傻逼走到高速公路上散步,有车为了避让直接撞车翘辫子,你看看会不会管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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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在城市快速路上遇到那种横穿快速路的,麻痹头顶就是过街天桥丫不走,一定要冒着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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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dscw  于 2013-3-28 18:0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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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土方车这位妇女就没命了。
宝马全责不冤枉,丢下人不管没素质。

本帖最后由 kdscw 于 2013328 18:01 通过手机版编辑  
明知被讹也要凑脸上去才叫有素质的话,我宁可没素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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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法律,行人有路权,即便行人上了高速严重违法被撞死,车辆驾驶人及所有人也要付人道赔偿。

ps:当年那个违法撞死白撞的法律推出后多少天就被否了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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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angst  于 2013-3-28 17:40 发表
没有扣车,警察就给了骑车人一张事故确认书(确认小轿车全责),告诉她医院去完带上所有发票打电话通知对方一起去成都北路1067号处理,然后就让宝马车走了!
看很多案例不是如果行人受伤,车是要拖走,双方去事故科签字才能把车提回来。
所以想问一下,什么情况才拖车,什么情况才需要双方都去事故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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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底有一次全责被扣车(是丫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飞速撞向准备从出发地左转的我),
不过对方个渣比问我怎么过去,JC直接说我车都扣了你自己打车去,
当时我TM真觉得扣车真好不扣还得送丫去医院xsk 其实从表面看丫根本没事能跑能跳
事实证明弱势群体有时候才是强势群体。。。

[ 本帖最后由 tsuruki 于 2013-3-29 09: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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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n  于 2013-3-29 09:0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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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很多案例不是如果行人受伤,车是要拖走,双方去事故科签字才能把车提回来。
所以想问一下,什么情况才拖车,什么情况才需要双方都去事故科签字。
同问,我看很多事故都是拖车,哪怕人没撞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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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n 于 2013-3-29 09:0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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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很多案例不是如果行人受伤,车是要拖走,双方去事故科签字才能把车提回来。
所以想问一下,什么情况才拖车,什么情况才需要双方都去事故科签字。
如果责任认定、双方认可后都在事故单上签字就不用去事故科了,双方扯皮导致现场没法责任认定交警会扣车让双方去事故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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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iangst  于 2013-3-29 09:36 发表
如果责任认定、双方认可后都在事故单上签字就不用去事故科了,双方扯皮导致现场没法责任认定交警会扣车让双方去事故科处理!
多谢,看来这次楼主事件里车主认全责,双方应该都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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