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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多车事故处理过程与经验分享

事故过程
11月26日11点多,魔都沪太公路,我是小车,老婆同车,在2号车道,1号车道是重型卡车,同向行驶,两车车头并排时,我发现卡车走偏,往我这边逼近,赶紧看右边3号车道找避让空间,不幸的是,旁边的集卡也是贴着线行驶,再观察卡车,两车已经发生碰擦,卡车车头撞击我车左后侧,我车失控,车头向左偏,接近45度角撞到行驶在卡车前面的小面包车侧面,弹开后,回到2号车道。三辆车都立即采取了制动措施,卡车和小面包停在1号车道,我的车停在2号车道。遂报警,根据110提示,确定无人伤亡,我把车挪到1号车道(但忘了定位),和其它两车一起靠边等警察到现场处理。小面包车运输的鸡蛋被部分撞坏,蛋黄蛋清从车里渗出来,流了一地。

处理过程:
11月26日,11点半左右,警察到达现场,拍照,做笔录,我说卡车变道,卡车司机说他没变道,是靠线行驶,反说我变道。警察说,根据三方陈述,面包车肯定是没有责任的,看现场,车辆位置已经动过,不能确定卡车和我的车究竟谁变道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变道或越线方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暂扣两证,车拖走,第二天下午两点到事故科处理。与此同时,我的保险公司的勘察员也过来了,拍了照。随后,拖车过来,因为车能开,三辆车分别被驶离现场,我们三个当事人互相留了电话,各自散去。

11月27日,下午2点,三方到事故科,当班警察接待时问我们事故经过。我陈述了一遍,问到卡车司机,他还是说靠线行驶,至于怎么撞上的,他记不清了。警察指着我,对卡车司机说:“人家说的清,你说不清?说不清,你是怎么在路上开车的?”然后又说:“你们双方总有一方在说谎。”众人点头称是。最后,看责任没法分,警察说:“今天没法处理,明天我会把案子转给另外一名警官,以后他来处理。今天么,我只是接待一下,不是正式处理,你们回去把责任想清楚,什么时候想清楚,什么时候再来。”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责任,走出事故科后就径直回去了。

11月28日,上午7点半,卡车司机来电说要我去事故科处理,让警察来划分责任。我说:“警察不会做责任认定的,你觉得没想好,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跑一趟。”后来发现卡车司机已经约了面包车司机,而后者已经在路上了,为了配合他们处理事故,我也就赶过去了。到事故科,办案民警的态度果然不出所料:“责任没分清,你们自己去协商,协商完了再来。要等警方鉴定处理,走流程最多要40天,车都在停车场,每天都产生停车费,你们能等的,就等鉴定结果。”因为卡车司机没车无法营运,影响生计,就跟我协商,说是问过保险公司,鉴定的话很可能我俩五五开,大车呢吃点亏,占个主责,希望我能领个次要责任。我说:“我不认为我有责任。如果你一定要说我变道,你举证,或者就等警方处理。”卡车司机软磨硬泡了半天,我没松口,我的观点很简单:要么卡车司机全责,要么走流程。白天协商无果,各自散去,临走时,卡车司机仍希望我考虑承担次责。

11月28日,下午,回到办公室,我上网查了关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资料,发现“优先危险负担”原则。即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根据车辆之间的差异,大车首先划定主责,然后再看双方是否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进而界定双方责任大小。

11月28日,晚上7点半,卡车司机来电等我回复,我把“优先危险负担”原则跟他详细说了一下,告诉他:“按现在的情况,你本来就是主责。我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所以我坚持我是没有责任的。如果你为了明年保费不涨,不认全责,走流程,跟增加的保费相比,40天的各项损失,哪个大?而且,即使走流程了,如果有一方不服鉴定结果,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再走一次流程,我不靠车吃饭,是耗得起的,你和同样跑货运的面包车司机呢?”
10点多,卡车司机给我发了条短信:“明天我们去交通队解决。”,我回复:“怎么解决”,然后一晚无话。

11月29日,上午7点45分,我给卡车司机电话,询问解决方案,他执意不肯在电话里说,非要我当面谈,还说是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我直接回绝了他。随后,面包车司机来电,说接到卡车司机电话,已经在去事故科的路上了...我有点哭笑不得,他跑得挺勤快的。我的态度还是很明确:卡车司机不肯说新方案,我是不会考虑去处理的。两通电话都做了录音。9点24分,卡车司机发来短信:“我全责你过来。”我怕有“埋伏”,拉了位同事一起过去。到了事故科,面包车司机来打圆场,说卡车司机愿意承担全责,但人家赚钱不容易,希望我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私下补偿点钱。我说:“事故发生时,如果我的车被撞到3号车道的集卡上,后果不堪设想,我和同车的老婆的命,算是捡回来的!卡车司机驾驶这样大的车,在路上跑,还靠线,甚至压线行驶,他有没有考虑过潜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如果我们当时有个三长两短,我们跟谁谈人道主义?!他还跟谁去协商?!”最终,等排到号,卡车司机看没啥可挣扎的,就在办案民警那里认了全责。

经验之谈:
1、发生事故后,要冷静,在车身较稳定的情况下踩刹车制动,以免急刹+乱打方向盘造成侧翻;
2、人员没有伤亡,挪车前一定要做事故现场定位,有利于之后还原事故过程和划分责任;
3、察言观色,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主责方或全责方在描述事故过程时,要么含混,要么过于执着于某些特定的细节,比如卡车司机反复强调“靠线行驶”,究竟是“靠线”,“压线”,“越线”,还是“变道”,只有他心里清楚了;
4、不是教你诈:如果自信无责,就不能认责,有责方一般会装可怜或放狠话,如果你属于心软或怕事的,可能就放弃了。但扪心自问,如果心里有鬼,还是主动协商,早点解决的好。营运车辆的驾驶员,没车,是影响生计的,对方确实是耗不起。
5、车损赔偿:在事故责任认定后,警察会询问受损方的维修费用,并要求全责方在取回被暂扣车辆之前,先行向无责方支付部分维修预付款,当然,必须是当着警察的面进行的,否则警察不会给全责方开具放车单。警察同时要求,三方均维修完毕后,约定时间到事故科,无责方把维修发票给全责方,后者根据实际维修金额,多退少补。结案。
6、车辆定损与修理:在我这起事故中,在确认事故责任后,全责方保险公司派人到暂扣车辆的停车场对事故车辆拍照。在我们取车后,各自将车辆送去各自的修理厂(或4S店),修理厂(或4S店)的人员会根据全责方报案号与其保险公司人员联系定损,协商维修费用,并在这个金额内完成修理,这个过程不需要车主参与。
7、珍惜生命,宁慢勿快,远离大型车辆。

祝各位车友一路平安!

[ 本帖最后由 凹凸贴图 于 2011-11-29 18: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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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p

经过这事, 我开始关注行车记录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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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2cyu 于 2011-11-30 09:34 发表
挪车前一定要做事故现场定位
1、拍照
2、在地面上4个车轮位置划线
是这样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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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提拉 于 2011-11-30 09:31 发表
保险公司没帮你协调吗?
哪有那么好的保险公司,能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拍照已经不错了。都是事故各方自己谈的,保险公司不过是通过电话咨询一下罢了,比如:哪些可以全部理赔,哪些只能部分理赔,部分理赔的金额是多少。至于责任,保险公司肯定不希望投保人全责或主责的,赔款是影响其个人和公司业绩的,车主第二年保费增加是在其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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