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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是对手造谣还是索尼蛮横?PS3保修纠纷最新进展

引用:
原帖由 z0406 于 2007-11-27 20:46 发表
按惯例这机器的确可能不应该保修,保修过计算机主板的都知道,当主板上有元件发生了氧化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会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
我想PS3这种电子设备也会有类似的保修范围的规定的。
主板的各种插槽和和金属元件不可能不氧化...

好像有啥抗氧化主板...

没用过~

重点是损坏原因...

[ 本帖最后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11-27 2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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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11-27 20:39 发表


21楼的回复还不够?~

红字我就不重复了~
"他本人对电子产品有着相当的了解,而且PS3被买来后也一直与其他主机一起被安放在影视柜内精心使用。"

在“对电子产品有相当的了解”的情况下,还将ps3主机用到如此境界。那这个算不算人为因素?
"Ive随即按照要求以邮寄的方式把PS3送到了指定的维修网点"

这点没有任何问题,但接着看。

"对此Ive表示难以置信,因为他在使用PS3时一直十分小心,也进行过正常的清理和维护,灰尘太多的说法让他无法信服。"

既然是通过邮寄的,那一定是封装完整的。任何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在明知包裹有拆封的情况下还接受邮寄物品(这也是sony提出不予修理的原因之一)

让我们做一个假设,IVE本人并没有胡乱使用主机,sony维修部在接受包裹时,封袋均为完好。
那唯一出问题的就是邮递过程。而邮递过程中出现这样的现象,IVE该立即与邮递公司发生交涉。而不是将这样的一台机器继续要求sony修理。因为这时这台机器本身就是和邮递公司交涉的物证。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假设

而如今事情发展到如此,你还死订这什么常识,和那些所谓的一面之词不放。

你说不说你没下限说你什么?

[ 本帖最后由 TOSHIKI1980 于 2007-11-27 2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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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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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多清理一下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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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SHIKI1980 于 2007-11-27 20:50 发表


"他本人对电子产品有着相当的了解,而且PS3被买来后也一直与其他主机一起被安放在影视柜内精心使用。"

在“对电子产品有相当的了解”的情况下,还将ps3主机用到如此境界。那这个算不锁人为因素?

"Ive随即 ...
前面你还说过正常人拿去修都会把灰尘擦擦...

那个...

你又要指责这演员不正常?~

他要搞破坏的话弄坏PS3直接擦掉灰尘不就行了...

我引用那几句只是说明灰尘来由未定...

回到灰尘保修不保修问题上...

再次强调重点是损坏原因...

外壳上堆满灰尘PS3就不能运行了?~

PS3在外壳上还有元件和运行游戏相关的?~

真是高科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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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SONY在没有规定灰尘太多不予保修的情况下...

只能以类似"经检测此PS3由于人为xxxx原因损坏不予保修"理由拒修...

而不是"积灰太多"这种极富争议的理由...

以上我的看法~

47楼又来"没下限"了...

既然你这么喜欢"没下限"我就满足你好了...

消费者说的是一面之辞...

SONY说的就好几面了?~

你下限真高啊...

[ 本帖最后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11-27 21: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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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0406 于 2007-11-27 20:46 发表
按惯例这机器的确可能不应该保修,保修过计算机主板的都知道,当主板上有元件发生了氧化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会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
这就是说当主板在某些使用环境下使用发生了因环境而产生的故障是不在保 ...
哦,原来还有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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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仁兄难道想种ps3失败,把种子掘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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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记得前几天有一张世界上最脏的ps3图片跟这个图片一摸一样呢?这让我想起了以前有个帖子说因为ps3过热导致房子烧毁的文章...: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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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11-27 20:45 发表


1 我就是说以收赃原因拒修不正确...

2 "没有销售单据保修,是厂家为了体现自己体谅顾客,而进行的一种行为。

既然要钉眼对板,那厂商完全应该要求顾客提供相关销售单据。"

我针对的就是你这段话...

...
你说这段我改用什么回答你?套用法律?套用常识?

既然你不能出示销售单据,也就不能证明机器的归属权是你个人。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你却要厂家保护所谓的消费者的利益。这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所以法律明确没有销售单据的产品,厂家有权利不履行三包合同或拒绝退货及者维修。

国内法律如此,资本主义的国家更是如此。

以上是套用法律解释。

在套用常识解释?你就说吧还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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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SHIKI1980 于 2007-11-27 21:06 发表


你说这段我改用什么回答你?套用法律?套用常识?

既然你不能出示销售单据,也就不能证明机器的归属权是你个人。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你却要厂家保护所谓的消费者的利益。这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所以法律明确没 ...
你是专门来搞笑的?~

谁扯厂商来保护消费者利益了...

保修是厂家对其产品的维护...

收了钱计算在销售成本里的...

你不会人为我赠送别人一个东西还得带上发票或者签署一个赠送协议吧...

否则这东西就没归属权吧...

哪条法律规定产品在送修前必须确定归属权?...

麻烦你找出来给我这个孤陋寡闻的人看看~

[ 本帖最后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11-27 2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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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过了不久,Ive却突然接到索尼客服部门的电话,告知他所送来维修的PS3在经过检测后被认定由于“积灰太多”而无法享受保修权利,对此Ive表示难以置信,因为他在使用PS3时一直十分小心,也进行过正常的清理和维护,灰尘太多的说法让他无法信服。"

这个还叫使用小心,正常的清理和维护? ,这个人是地球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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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脏的也太厉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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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做好事给你列国家规定的可以拒绝三包条款...

  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解释:三包的有效凭证是购机发票,并且是以购机发票的日期为计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凭证来计算的。注意:在购机发票上要注明购机的型号,名称等相关内容,防止出现尽管有发票,但是也不能证明这张发票是自己的购机发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红字看到了没?~

出产日期就是其证明在有效期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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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11-27 21:10 发表


你是专门来搞笑的?~

谁扯厂商来保护消费者利益了...

保修是厂家对其产品的维护...

是收了钱计算在销售成本里的...

你不会人为我赠送别人一个东西还得带上发票或者签署一个赠送协议吧...

哪条法律 ...
别人送你100一下的东西,老实说没必要去修,送你万元以上的(估计你也没收到过~~)不给你发票?没发票谁理你?别说厂家了,连销售商都不鸟你。



是不是为了回答你,而特意要找本法律数来扫描内你看啊?

然后你再说“这本是我没看过,你吧真本都扫下来我看看”

在然后你说这“法律基于宪法那条而修正的法案?”然后我们还要吧宪法都扫给你看?

我侄子今年5岁了,也没老追着问十万个为什么啊。说你没下限怎么了?到现在还不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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